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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基础知识-企业法律顾问管理试题:企业管理知识(五)

发布时间:2017-09-18 所属栏目:乡镇企业法

一 :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试题:企业管理知识(五)

二、多项选择题(共30题,每题2分。每题材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一个是错项。错选,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
  41、在企业组织理论中,一个组织的分权可以通过()的途径来进行。
  a、上级主管部门干预             b、改变组织设计中的权力分配
  c、主管人员在工作中授权           d、下级人员申请
  42、下列选项中,()属于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形态的特征。
  a、工作人员属于两个领导部门,其从属具有多重性
  b、命令、指挥权集中在企业最高层
  c、为各级领导设置职能部门或职能人员,以此作为主要领导人的参谋和助手
  d、职能部门对基层作业部门有指导权、监督权,一岙没有指挥权
  43、在决策过程中,选择决策方案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有()
  a、实施该方案所带来的效果大于付出伯代价
  b、该方案结果符合预定目标的要求
  c、实施该方案能控制所有风险
  d、能够妥善处理该方案的正负面影响
  44、利用波士顿矩阵法,对现有产品进行评价和整顿所采用的变量是()
  a、市场占肖率     b、销售增长率    c、相对市场占有率   d、产品增长率
  45、影响价格制定的最直接因素有()
  a、产品成本      b、市场需求     c、竞争状况      d、商品的市场特点
  46、企业细分市场应注意的事项是()
  a、细分标准应选择准确           b、细分后的市场规模应适度
  c、全面细分市场              d、动态细分市场
  47、下列属于 失业保险基金构成的有()
  a、城镇企业事业单位交纳的失业保险金费
  b、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交纲的失业保险费
  c、财政补贴
  d、失业保险调剂金
  48、我国劳动安全管理制度()
  a、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b、安全检查生产检查制度
  c、劳动保护监察制度
  d、伤亡保护监察制度
  49、在劳动争议中,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情形有()
  a、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b、减少劳动报酬
  c、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
  d、支付社会保险
  50、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包括()
  a、劳动者违纪赔偿金
  b、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和损害赔偿
  c、个人所得税
  d、债权人请求代扣欠款

二 : 乡镇企业法知识问答:乡镇企业法知识问答-内容介绍,乡镇企业法知识问答

乡镇企业法_乡镇企业法知识问答 -内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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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企业法_乡镇企业法知识问答 -作品目录


目录
出版说明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乡镇企业法总则
1.《乡镇企业法》立法目的是什么?
2.《乡镇企业法》立法目的基本含义是什么?
3.《乡镇企业法》立法的意义是什么?
4.《乡镇企业法》的立法特点是什么?
5《乡镇企业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6.乡镇企业应具备什么条件?
7.乡镇企业在国民经济、农村经
济发展中的地位、作用是什么?
8.为什么说乡镇企业是我国农
业、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9.为什么说乡镇企业是实现
我国工业化的必由之路?
10.为什么说乡镇企业是实现农村城
市化 消除城乡差别的必由之路?
11.为什么说乡镇企业是增强
我国经济实力的必由之路?
12.乡镇企业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13.国家关于处理乡镇企业
事务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14.协调乡镇企业与农业发展应坚持哪些原则?
15.乡镇企业是我国中小企
业的主体,其作用是什么?
16.乡镇企业发展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17.国家鼓励和重点扶持经济欠发达地区、少
数民族地区发展乡镇企业的规定有哪些?
18.什么是乡镇企业横向经济联合?
19.乡镇企业横向经济联合的作用是什么?
20.乡镇企业横向经济联
合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21.什么是乡镇企业东西合作示范工程?
22.什么是乡镇企业集团,其特征是什么?
23.企业集团的基本功能有哪些?
24.企业集团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是什么?
25.乡镇企业集团的组织机
构建设主要有哪些内容?
26.乡镇企业集团应建立什么样的领导体制?
27.乡镇企业集团的经营方式是什么?
28.乡镇企业集团经营决策体系有哪些?
29.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和有关部门的职责是什么?
乡镇企业的登记管理与财产权属
30.乡镇企业的设立或存续过程中停业、合并、终
止、分立等应向哪个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1.乡镇企业有哪些组织形式?
32.乡镇企业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进城办的企
业还是乡镇企业吗?是否承担支农义务?
33. 怎样确定乡镇企业财产权属?
34.乡镇企业应当实行什么样的经营机制?
3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36.市场经济的共性和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的特征是什么?
37.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
基本框架由几个部分构成?
38.为什么说乡镇企业是我国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先导力量?
39.乡镇企业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吗?
40.乡镇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吗?
41.乡镇企业法人享有财产权吗?
42.什么是企业法人财产权?
43.乡镇企业的财产受法律保护吗?
44.企业的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吗?
45.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46.乡镇企业应当采取什么样的组织形式?
47.什么是股份合作制企业?
48.什么是股份合作制经济?
49.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类型有哪些?
50. 乡镇企业推行股份合
作制的主要作用是什么?
51.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如何进行完善与规范?
52.乡镇企业怎样实行民主管理?
53.乡镇企业如何建立企业职工保险制度?
54.乡镇企业停产、终止后职工如何按排?
55.乡镇企业为什么要义务支
援农业?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56.禁止向乡镇企业进行乱
收费和摊派有哪些规定?
国家扶持、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57.国家实施税收减免的种类有哪些?
58.国家对乡镇企业减征税种有哪几种?
59.国家对中小型乡镇企业实行
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是什么?
60.国家对乡镇企业信贷有什么优惠政策?
61.国家信贷手段有几种?
62.国家对乡镇企业贷款的原则什么?
63.乡镇企业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64.贷款的时间有多长?
65.乡镇企业贷款主要来自哪里?
66.国家对中西部地区乡镇企
业贷款的优惠政策是什么?
67.为什么要设立乡镇企业发展基金?
68.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由哪一级组织
负责设立?资金来源包括几个方面?
69.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的
用途和管理办法有哪些?
70.解决乡镇企业人才短缺的途径是什么?
71.何谓乡镇企业家?
72.乡镇企业家承担跨世纪历
史重任,应具备哪些条件?
73.乡镇企业家队伍的管理办法有哪些?
74.乡镇企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制应遵循什么管理程序?
75乡镇企业实行经济技
术合作的途径是什么?
76.科技进步对乡镇企业发展的作用是什么?
77.技术改造管理包括哪些内容?
78.技术推广的途径有哪些?
79.新产品开发研制包括哪些内容?
80.乡镇企业科技进步服务
体系的基本功能是什么?
81.如何进行乡镇企业科技进
步服务体系的建设与管理?
82.什么是信息?有什么特征?
83.什么是经济信息?
84.信息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85.如何培育信息市场,利用信息资源?
86.国家对乡镇企业经济合作给予哪些支持?
87.乡镇企业开展对外贸
易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88.什么是“三资企业”?
89.什么是对外加工装配和补偿贸易?
90.什么是技术转让和技术引进?
91.技术转让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92.技术引进如何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
93.什么是国际劳务合作?
94.国际劳务合作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95.乡镇企业发展国际劳
务合作应采取哪些措施?
96.国家如何支持乡镇企业发展外向型经济?
97.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乡
镇企业应具备哪些条件?
98.乡镇企业同小城镇建设相结
合的意义有哪些?其主要基础
和服务设施建设包括哪些内容?
乡镇企业经济运营
99.制定乡镇企业发展战略具有什么意义?
100.制定乡镇企业发展规划的原则是什么?
101.什么是乡镇企业产业政策?
102.产业结构合理化的标志是什么?
103.乡镇企业怎样调整产
业结构及提高管理水平?
104.举办乡镇企业怎样征用土地?
105.乡镇企业使用集体所
有的土地应如何办理?
106.对于闲置或停办的乡镇
企业所占农用地怎么办?
107.乡镇企业为什么要依法保
护自然资源和开采矿产资源?
108.乡镇企业为什么要按国家统计
制度要求,如实报送统计资料?
109.乡镇企业按国家统计制度,如实报
送统计资料这一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110.乡镇企业对什么样的报表有权拒报?
111.为什么要建立乡镇企业财务制度?
112.乡镇企业在建立财务
会计制度时应注意什么?
113.乡镇企业财务会计活
动的规范包括哪些内容?
114.乡镇企业依法纳税的程序是什么?
115.各级人民政府为什么要依
法加强乡镇企业税收管理?
116.各有关管理部门对乡镇企
业税收减免是否可超越权限?
117.乡镇企业加强产品质
量管理的意义是什么?
118.乡镇企业提高产品质
量应从哪几个方面人手?
119.什么是商标,商标是无形资产吗?
120.乡镇企业依法使用商标包含哪些内容?
121.乡镇企业按国家规定制作所
生产经营的商标应注意什么?
122.乡镇企业为什么要保护环境?
123.防治工业污染、保护环境的意义有哪些?
124.乡镇工业污染的主要行业有哪些?
125.保护环境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26.什么是环境保护规划?
127.地方人民政府怎样实
施“环境保护”规划?
128.乡镇企业建设项目中
怎样做到“三同时”?
129.如何实施合理的产业政策,选择
适当的产业和产品,以保护环境?
130.怎样依靠科技进步,进行综合治理污染?
131.如何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把防治
污染纳入国民经济管理的轨道之中?
132.如何健全法制,强化生态环境管理?
133.什么是环境影响评价?
134.什么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35.乡镇企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
开发项目范围指的是什么?怎样评价?
136.《乡镇企业法》对乡镇企业劳动
安全和卫生保护是怎样规定的?
137.劳动安全卫生保护措施分几种?
138.乡镇企业为什么必须依照有关
劳动保护,劳动安全法律、法规,
加强企业的劳动安全和卫生保护工作?
139.乡镇企业怎样加强劳
动安全管理和卫生保护?
乡镇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140.侵犯乡镇企业合法权
益的行为表现是什么?
141.如果侵权行为发生应该怎么办?
142.对乡镇企业非法乱收费、乱
摊派和乱罚款,企业该怎么办?
143.对于侵犯乡镇企业产权的“直
接责任人员”指哪些人?如何处理?
144.对于乡镇企业违反法规的行为怎么处理?
145.企业违反国家产品质量法
规的行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146.乡镇企业违反《环境保
护法》的行为如何处理?
147.乡镇企业违反《土地管理法》怎么处理?
148.乡镇企业破坏自然资源的
行为指的是什么?怎样处理?
149.乡镇企业违反《劳动法》怎样处理?
150.乡镇企业违反税收的法律
行为有几个方面?如何惩处?
151.乡镇企业违反“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指的是什么?如何处罚?
152.对不承担支农义务的乡镇企业如何处理?
153.处理对履行支农义务的乡
镇企业的执行部门是哪个?
154.乡镇企业对其违反行为给予
的处罚处理决定不服该怎么办?
155.什么是行政复议?申请行
政复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156.根据《行政复议条例》当事
人应向哪些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157.“诉讼”的含义是什么?提
起诉讼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主要参考文献

三 : 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系列辅导之六

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 
  两者的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受贿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行为构成犯罪并不必然要求数额较大,索取他人财物构成受贿罪时也不要求为他人谋取利益。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则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法律 教育网原创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无论是以索取他人财物的方式还是以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方式构成该罪,都要求具有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一要件,并且索取或收受的时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 
  (3)犯罪客体不同。

四 : 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系列辅导之五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单位的货币资金归个人使用,都具有日后归还的意图。 
  其区别主要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而挪用资金罪的主体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2)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公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款的部分所有权,而挪用资金罪则仅仅侵犯了公司、法律教 育网原创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部分所有权。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款和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等的款物,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则不仅包括国有、集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而且也包括私营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五 : 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系列辅导之八

假释与刑满释放、监外执行、缓刑和减刑区别如下: 
  (1)假释与刑满释放的区别 
  假释虽然形式上也是解除监禁回到社会上去,法律 教育网原创但却是附有条件的,即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不犯新罪。假释保留有执行原判刑罚剩余刑期的可能性。而刑满释放是犯罪分子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无条件地回到社会上去,不存在执行剩余刑期的问题。
  (2)假释与监外执行的区别 
  假释是根据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表现而附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只要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没有再犯新罪,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不存在再收监执行的问题。而监外执行则是为了解决犯罪分子某些特殊情况,诸如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等,而采取的暂不在监内执行的临时性措施。一旦妨碍在监内执行的因素消失时,如果刑期未满,即使在监外执行期间没有再犯新罪,仍须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期。 
  (3)假释与缓刑的区别 
  假释是在犯罪分子执行一定刑期后,根据其在执行期间的悔改表现裁定的。它只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剩余刑期,不能适用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却可以适用于被判处较长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而缓刑则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全部刑罚,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它是在判决的同时宣告的。
  (4)假释与减刑的区别 
  假释只能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法律 教育网原创无期徒刑并且已经执行了一部分刑期的犯罪分子。它只能宣告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限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如果犯罪分子在考验期限内再犯新罪,就应依法撤销假释,将其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合并处理。而减刑则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管制、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的刑罚,包括从较重的刑种减为较轻的刑种或者从较长的刑期减为较短的刑期,刑法没有规定考验期限,对于被减去的刑罚也不存在再次执行的问题。
本文标题:企业法律顾问基础知识-企业法律顾问管理试题:企业管理知识(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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