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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发布时间:2017-09-23 所属栏目:广州市社会保障局

一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组建的部门,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将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面小编整理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录网址,欢迎点击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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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是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的信息化,涉及就业工作的方方面面,既是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更是改进服务质量和提升管理效能的关键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通知》(国发〔2015〕50号)等文件要求,推动以“互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理念、新技术、新模式在就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加快实现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全程信息化,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三五”时期加强就业创业工作以及信息化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将就业创业工作的新目标、服务对象的新需求和信息技术的新发展深度融合,以“互联网+”思维引领、支持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的理念创新、模式创新和技术创新,到2020年,全面建成系统省级集中、信息全国共享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格局,提升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就业创业工作提供根本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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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流程再造。将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纳入本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总体安排以及“金保工程”二期项目,统一规划,整体建设。依据部颁相关标准规范和工作要求,加快省级集中信息系统建设,并以此推动业务流程的优化再造,实现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全程信息化。

2.坚持需求导向,服务优先。全面树立以用户为中心的思想,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积极推进各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由线下向线上拓展,构建线上线下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优先解决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问题。

3.坚持业务协同,信息共享。横向上,加快推进部门内部及部门间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避免信息的重复采集;纵向上,部省两级有效衔接,实现跨地区、跨层级业务协同以及数据的及时交换,减少信息孤岛,提升就业管理水平。

4.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结合本地就业工作实际及公共就业服务发展要求,查找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工作目标和实现路径,制定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工作方案,并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有重点、分步骤地予以推进。

(三)工作目标

1.2016—2018年,夯实信息化建设基础。

部级:制定全国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指标体系;以中国公共招聘网为载体,建设国家级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推进就业信息的全国共享和统一发布;加强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建设,探索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

省级:全面推进省级集中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支持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全程信息化;构建全省统一、线上线下一体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探索向供求双方提供精准服务。

2.2019—2020年,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

部级:进一步加强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和国家级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就业信息开放共享机制;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探索构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模型,支持宏观决策。

省级:全面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应用,实现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全程信息化;建设省级就业信息资源库,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支持资金审核监管、服务绩效考核和就业形势分析研判。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业务应用系统建设

各地要在2018年底前建成省级集中、业务专网管理和互联网经办服务一体的公共就业服务业务应用系统(以下简称业务应用系统),功能覆盖就业与失业管理、职业介绍与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服务、失业保险管理、就业援助、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劳动力资源调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代理,以及就业扶持政策经办等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核心业务,同时实现线下支持服务大厅办理各项业务和提供各项服务,线上支持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非现场模式开展的业务和服务。

业务应用系统还要加强与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相关联的业务信息要做到主动推送、主动接收、主动处理,具有先后流程关系的业务信息要做到先行业务主动推送、后行业务主动提醒。

已建成省级集中业务应用系统的地区,要根据业务发展,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并全面推进系统应用,将服务延伸到区县、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为城乡各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近就地、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尚未建成省级集中业务应用系统的地区,要加快建设进度,积极推进各地市系统向省级集中的过渡。

(二)打造“互联网+”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

各地要依托业务应用系统,在2018年底前同步完成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各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从线下向线上拓展,充分运用网站、移动应用、自助终端、12333电话等渠道,打造线上线下一体的服务体系,实现就业扶持政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招聘岗位、招聘会、职业培训、就业见习、市场供求状况、工资指导价位等就业信息的多渠道发布和精准推送;实现就业扶持政策的网上申请、网上审核以及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的实时查询;开展在线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视频招聘、职业培训、创业辅导等项服务。

各地还要有序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的对外开放,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利用政府数据资源,面向社会开展更为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进一步增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供给能力和社会创新活力。

我部将继续加强国家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就业信息全国联网,提高信息质量,完善服务功能,到2017年底中国公共招聘网覆盖到全部省级地区及70%以上地市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实现各类就业服务信息的全国共享和统一发布。

(三)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

各地要以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基础信息库、用人单位基础信息库为基础,依托业务应用系统和服务平台的业务数据,建设省级就业信息资源库。在此基础上,聚集多方信息资源,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提供支撑。要加强信息系统数据与统计报表数据的一致性校验,逐步实现登记失业人员、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享受扶持政策人员及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等核心数据从信息系统中直接生成,确保统计报表数据的及时准确。要完善市场供求分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监测、失业动态监测等各项统计监测工作,加强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实现信息系统操作和网上直报。有条件的地区还要通过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逐步开展跨部门的数据比对分析,进一步拓宽就业形势分析研判的信息渠道。

我部将依托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建立部级就业信息资源库,结合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各类业务数据,以及从相关部门获取的宏观经济数据、从社会机构获取的市场数据,探索构建以大数据分析为基础的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模型,逐步提高对宏观决策的支撑能力。

(四)开展资金审核监管与服务绩效考核工作

各地要结合业务应用系统和服务平台的建设及应用,积极开展(最迟从2019年起)对就业补助资金的审核监管和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的绩效考核工作。建立与财政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部门内部及部门间相关数据的比对核验,随机抽查系统操作“痕迹”,对重要信息、关键环节设置风险提示等措施,有效甄别资金申请对象及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切实加强对资金审核的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服务质量评价机制,通过多渠道收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线上线下各项服务的评价与反馈,结合服务数量、服务内容等信息,对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服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我部将继续加强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平台建设,从2018年起对就业失业登记、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助资金等重要信息进行全面监测,并依此对各地的就业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五)加强信息化基础工作

1.制定标准规范

我部将在2017年6月底前制定全国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指标体系,并相应建立指标完善和扩充机制。各地要遵照使用并严格执行部颁各项信息化技术标准规范,确保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中各类业务代码和信息标准的规范和统一,支持业务数据的互联互通。

2.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

各地要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在就业领域的应用,充分利用社会保障卡的电子凭证、信息记录、自助查询、待遇领取等功能,使其逐步替代《就业创业证》,成为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接受就业服务和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主要身份凭证,并借助社会保障卡便捷享受公共就业服务。

3.加强安全体系建设

各地在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的同时,务必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各个系统、网站、平台未经安全测试,一律不得上线运行。要认真排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的每个环节以及网络的每个连接边界,切实采取访问控制、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防范、入侵检测等基础安全防护手段,堵塞安全漏洞,保护个人隐私,防止敏感信息泄漏,确保信息安全。要进一步完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容灾系统建设,提高信息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工作保障

(一)制度保障

各地要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应用、运行维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要建立考核机制,对各地市推进系统向省级集中过渡和加强系统应用等方面进行考核,切实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二)队伍保障

各地要加强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对建设人员的业务和技术培训,加快信息系统建设,保障技术运维。同时,还要加强对各相关业务处(室)、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系统操作培训,不断提升信息系统应用能力。

(三)资金保障

各地要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5〕 290号)中“就业补助资金中的就业创业服务补助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等”的规定,落实好信息系统建设应用和运行维护经费。同时,还要统筹运用好“金保工程”二期项目和资金,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其作为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的“治本”之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亲自抓,统筹安排人力、物力、财力。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切实贯彻落实。

(二)制定方案,抓紧实施

各地要按照本指导意见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尽快制定本地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工作方案,明确规划设计、开发建设、推广应用、运行维护的责任主体、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并据此细化年度工作计划。方案一经确定,就要抓紧实施,确保如期完成各项重点任务。

(三)严格管理,防范风险

各地要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切实防范廉政风险。

(四)加强指导,督促检查

请各地于2016年底前将本地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工作方案和2017年度工作计划报我部备案,今后每年1月底前报送当年的工作计划。我部将通过业务培训、经验交流、情况通报等方式,加强对各地的工作指导。从2017年起,对各地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并将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纳入对各地就业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内容。各地也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地市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

各地在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过程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在拓展服务手段、强化政策落实、加强业务监管、支撑宏观决策等方面不断探索新途径,创造新经验。在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报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10月21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二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询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

电话:020-12333

网址:http://www.hrss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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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个人社会保险查询 点击进入>>> 【备用查询链接】

说明:因系统安全升级,密码规则已发生变更。

一.个人用户:

对于修改过原初始密码8888的,请在原密码前加88;若未修改则初始密码为个人社保编号(八位,不足八位在前面用0补足),登陆后请修改密码。

如果忘记个人密码,请带齐证件到各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进行密码初始化办理。

二.单位用户:

单位用户获取密码请拨打12333热线或咨询各社保经办机构业务前台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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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社保CA查询 进入>>>

说明:如果您出现“服务端对客户端签名值进行验证失败”这种提示,请重新下载下面的CA证书驱动程序,按照说明安装。

广州市医保个人账户查询:点击进入>>>

说明:点击后将进入广州市医保管理中心的网站进行查询

其它查询方法:

1、个人可持医保卡到市医保管理中心查询

2、到你缴费的医保定点医院、药店查询

广州市医保定点医院名单 定点药店 医保诊疗及药品目录查询

[广州社保查询数据由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

广州社保电话查询

广州社保局社会保险统一查询电话:(020-12333),内容包括:社会养老保险金缴费基数、比例查询,社保卡余额、明细查询等。

广州社保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社保卡号至广州社保局办公大厅窗口查询。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43号

邮政编码:510032

电话:020-12333

邮箱:gzpi@gzpi.gov.cn

网址:http://www.hrssgz.gov.cn

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12楼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梅东路28号梅花村大厦

邮编:510610

电话:020-87673510

医保卡业务服务厅 电话:020- 12333

医药机构业务服务厅 电话:020-87670531

公费医疗业务服务厅 电话:020- 87666078

电子信箱:gzybzx@yahoo.com.cn

网址:http://www.gzyb.net

广州社保查询网址:http://www.hrssgz.gov.cn

三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周公布的城乡居民医保新政,9月1日起,在无需另行缴费的情况下,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将可以享受大病医保的二次报销待遇,在原有的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15年预计为18 .28万元)外,明年新增的大病保险最高报销额为12万元。也就是说,最快9月1日后,广州人一年最高可以报销大病医疗费超过30万元。万一不幸得了大病,这30多万够不够覆盖大病的费用?你自己又需要另掏多少腰包?健康保障资金缺口缩小后,商业险还有没有值得购买之处,怎么买更经济?记者将为你一一剖析。

何谓大病:发生大额医疗费用都算

近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透露,广州明年将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并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以及城乡居民医保的469万参保人将统一参保标准和待遇。

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大病医保并非特指哪些病种,而是指参保人在治疗重大疾病时,对于所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予以报销。只要是在符合《广州市社会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范围》里的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等,就可以报销。

今年9月起,在无需另行缴费的情况下,广州市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将率先可以享受大病医保的二次报销待遇,明年起广州城乡居民医保将全部统一。

明年报销上限:最多30万而非36万

居民最关心的是,大病保险具体如何报销。根据广州出台的方案,参加大病保险后,个人自付医疗费用全年累计超过1.8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金支付50%;参保人全年累计超过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由大病保险金报销70%。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大病保险金累计支付医疗费用的年度最高限额为12万元。连续参保2年以上不满5年的,最高支付限额另外增加3万元,连续参保满5年的,另外增加6万元。

根据测算,2015年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标准约为18.28万元,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支付限额可达12万元。记者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人士处确认,所谓的连续参保从2015年起算,也即是说,明年所有的医保保险总限额在30万出头,想拿到连续参保满5年36万的最高上限,至少要等到2020年。

个人减负:住院4 .1万以上就可二次报销

治疗花费多少后,才能从大病保险中获利呢?记者根据测算发现,根据广州出台的方案,三级医院有1000元的起赔标准,报销比例为,成年人55%。若成年人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费用为4.5万元以上,那普通医保可保险(4.1-0.1)×55%=2.2万元,个人要承担1.9万元。而按大病医保的规则,由于个人自费部分刚好为1.8万(1.9万-0.1万),并不能享受大病保险金报销。但若超过了4.1万元,超出部分就可通过大病医保二次报销。以5万元一次住院为例,大病医保可多报销0.2025万元,为个人减少负担。

记者测算后还发现,一次住院花费在40万元以下即用完了18.28万的普通医保报销和12万的大病保险金报销,此后一年内增加的医药费在广州已不能享受任何医保报销,需要个人全部自己掏腰包。而以一年一次住院花费50万为例,扣掉全部报销30 .28万后,个人还要承担19.72万元。

商业险:作用变小,但仍有价值

报销额度不低的大病保险,已经让一些居民吃了一颗定心丸。“但我有大病医保了,还有必要买重大疾病险吗?”有不少人也许会有这样的疑问。尽管作用下降,但商业险依旧有一定价值。

通过上述的案例表格可以看到,20万以上的治疗,即便有大病医保,个人仍需支付5万多的费用,若年花费超过了45万,个人的缺口在15万以上,对于普通家庭,也是一笔很大的开支。“大病保险的出台,根本是为患重大疾病兜底的,解决因病返贫。”上海一位保险分析师称。然而,“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仍限定在医保目录内。有些费用并不属于报销范围的费用。比如说,有些医生推荐的药,有些效果比较好的药,这可能都是大病需要的大药,并不在报销范围内,既享受不到基本保险,也享受不到大病保险。这种大药费用,在现实中并不少见。”该保险分析师称。

从费用报销方面而言,商业重疾险和大病医保之间是没有冲突的。

四 :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引导语:为了方便大家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下面是YJBYS小编整理的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登录窗口,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哦!欢迎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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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劳动保障局网上业务大厅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大楼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大楼物业管理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Z2016-****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3900000元。

(www.61k.com。

(五)采购内容及需求:

1.用途:业务;

2.数量:1项;

3.采购内容:本项目确定一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物业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5月9日至2016年5月16日。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一)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5月9日公告之时起至2016年5月29日 23:59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自行在交易中心网站本公告附件内下载。

(三)投标报名方法:

1. 报名前,供应商已办理交易中心供应商信用档案(办理方法在本公告附件内下载),另,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综合信用评价得分计入综合评分,请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标准》对相关资料进行登记或更新,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2.登录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本项目报名信息登记;

3.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为150元/套(具体交纳方法在本公告附件内下载)。

五、踏勘现场及招标答疑会

(一) 本项目不需要踏勘现场

(二) 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六、递交投标文件

(一)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交易中心网站会员专区上传

(二)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5月9日公告之时起至2016年5月30日 8:30

(三)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5月30日 8:30

(四)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16年5月30日 8:30-2016年5月30日 9:30

(五)公布开标结果时间:2016年5月30日 9:30

(六)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7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七、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州市政府采购网.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广州市连新路43号

联 系 人:陈沛森 联系电话:(020)83371246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邮编:51063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服务热线:

1.业务咨询:(020)28866000 传真:(020)28866414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020)28866000转1

3.政府采购招标部(采购文件咨询):陈刚(020)28866119

4.政府采购交易部(项目开标、评审咨询):(020)28866425

5.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020)28866000转3再转2、153*****495、153*****496(工作日服务时间:每天8:30-17:30)

6.政府采购审核部(质疑受理):(020)28866163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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