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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打击灰色收入?

发布时间:2017-11-30 所属栏目:纳税人识别号查询

一 : 纳税人识别号打击灰色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本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未来我们每个公民可能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这个属于每个人自己且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很可能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除此之外,一位税务系统人士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纳税识别号”相关规定的出台,将使目前大量存在的“灰色收入”问题,得到更加有效的监管。

税务系统早已着手研究只待时机成熟

“每位公民都拥有一个固定的纳税号,其实这种提法从本世纪初就已经有了,只不过是技术手段是否跟得上和推出时机是否成熟的问题!”昨天,北京国税系统一位工作人员这样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这其实是我国完善和改革税收征收管理的内容之一,但由于事关每个百姓因而引起了格外关注。他表示,其实在税务部门内部早就开始研究这个问题了。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其实早在2013年6月,国务院法制办就曾向社会公开征求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之后在研究、吸收了社会各界意见后又对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此次是再度向社会征求意见。“目前来看无论是技术手段还是社会大环境应该都已经具备实施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条件了!”前述人士表示。

买房买车缴社保都要登记纳税人识别号

所谓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部门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在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

据北青报记者了解,未来纳税识别号的应用将相当广泛。征求意见稿中表示,“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在其经济活动过程中,一个纳税年度内向其他单位和个人给付5000元以上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单次给付现金达到5万元以上的,应当于5日内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此外意见稿中还列举了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都将使用纳税人识别号。此外有税务人士分析,包括买车等达到一定金额的大宗消费可能都将登记纳税人识别号。“包括银行存取款需要登记号码也不无可能,纳税人识别号就是要起到监控纳税人收入和支出的作用。”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财税法学会秘书长周序中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税务部门就是要通过纳税人识别号实现社会全覆盖,进行税务管理。

“灰色收入”将无法再逃税

在征求意见稿中,反映最强烈的就是:“一个纳税年度内向其他单位和个人给付5000元以上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虽然这与目前实行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其瞄准的更是目前大量存在的‘灰色收入’问题,监管效率将明显提高。”一位税务系统人士昨天告诉北青报记者。

据了解,目前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制度。其中人们的常规收入,比如工资、奖金等都是由单位代扣代缴,目前执行得较好。而在这些常规收入外的自行申报方面则存在着不小的漏洞,也就是所谓的“灰色收入”。“‘灰色收入’不意味着是不合法收入,但由于其不在明处而导致了逃税问题。”这位税务人士介绍,一方面是“灰色收入”接收者有意逃税;而更多的其实是出于不愿意让灰色收入“见光”而不愿意自行申报。由于“灰色收入”更多是以现金形式给付,就目前的监管手段而言确实存在较大漏洞。而根据征求意见稿规定,这部分收入也需要由给付者履行一定责任,虽然没有明确代扣代缴,但“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给付的数额以及收入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的规定相当于把“灰色收入”放在了明处,而且这上升到了法律层面就完全不一样了。“这意味着以往可能存在灰色地带的现金往来将从付款方源头上予以控制,付款方将钱给了谁必须将其纳税人识别号登记在册,从而实现对这个部分的全程监管。”

依据消费监管收入将成为可能

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财税法学会秘书长周序中表示,目前从国家的角度讲,我国的税收制度还不是十分严密。比如很多人把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称为是“工薪族所得税”,就是因为普通工薪族的收入比较单一,容易监管,反而成为了最依法纳税的阶层。而很多富豪、老板,他们可以想方设法把自己的资产表现为不可监控的形式,税务部门很难确认他的收入,因而也就无法应收尽收,最终造成了税收制度的不公平。而有了纳税人识别号后,不仅从收入方面进行监管,未来他买房、买车、高档消费以及投资、理财等都与识别号挂钩,就可从单纯的收入角度监管变为了收入和消费、支出等多个角度共同监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纳税公平的问题。

个人网店收税将不再有障碍

此外,对于社会上争议颇多的网店征税问题也将因为纳税人识别号的推出迎刃而解。“国家并没有给电商免过税,但是之所以存在一些中小电商因没有适合的税务登记类型,而相关信息又不在税务机关掌握范围,因而造成了这种局面。”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张斌认为,此次征求意见稿将纳税人识别号覆盖到自然人,那意味着以后在家开网店的小电商,也将按照自然人纳税人管理,有了纳税识别号就不存在以前的税务登记问题了,纳税理所当然。

另外,近期关于中国税务机关将更加严格地执行全球征税政策的话题火热。公民须报告自己在境外究竟赚了多少钱,不仅要为自己在中国取得的收入纳税,也必须为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取得的收入缴纳国内税。对此,首都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财税法学会秘书长周序中向北青报记者表示,无论这一制度是否有新的变化,但纳税人识别号肯定将为这一制度提供技术上的有力保障。

纳税人识别号可为税收改革铺路

除了完善了税收征管外,周序中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还提到了未来改革税收征收制度的可能性。他表示,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分项纳税制度,目前来看存在着一些不合理性,社会对此的议论也不断出现。他举例说,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家庭成员的社会分工开始多元化,越来越多的家庭出现一人工作、一人全职照顾家庭的趋势,那么这就相当于一个人的收入要扶养两到三口人。一人挣钱一人花和一人挣钱一家花都实行相同的税率,确实是尤其不合理的地方。尤其是随着独生子女成为社会纳税主体后,他们赡养老人的负担日益沉重,一个三口之家可能要赡养四位老人。这意味着一名劳动者要扶养的人数比以前更多,压力自然也更大。目前社会上也有很多呼声希望改变这种状况。

“但客观地说,即便这种呼声有道理,目前我国也不可能改变税收征管方式,因为目前我们只能监控到公民的收入情况,而你究竟有多大的支出需求并没有数据,也就是税务部门无法监测到你究竟有多大的负担,自然也就无法区别收税。”周序中表示,引入了纳税识别号后就将每个人的收入和支出系统关联到了一起。“把一个人的所有收入支出都归结到一个纳税识别号下,同时也能把他的家庭、配偶、子女等都形成完整系统。”周序中表示,不能说有了纳税人识别号就意味着我国要改变现有的征税体制,但至少为改变提供了技术上的前提条件。

据了解,目前国外很多国家都有健全的纳税人识别制度,能够对公民的收入、支出状况进行有效的跟踪,从而为税收以及社保等一系列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纳税识别号会成中国人第二张身份证?

根据征求意见稿中的描述,公民的纳税人识别号是由税务部门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那么是不是意味着它未来可能会像身份证号码一样重要呢?

对此,有税务专家认为,纳税人识别号究竟能不能成为公民的第二张身份证主要取决于这个代码的权威性和实用性。而做到这两点既需要法规的完善也需要执法的力度。“如果真的像预想的那样,公民收取一定金额钱款、购买和登记不动产、大宗消费、签合同协议以及缴社保费都需提供这个号码时,其重要性自然就十分重要了,很多人对于纳税人识别号可能也会像身份证号码那样熟记于心了。”而据这位人士分析,为了避免号码的混乱以及方便管理,未来的纳税人识别号很可能就是在每个公民的身份证号码的基础上编制而成,甚至可能就是其身份证号本身,从而确保纳税人识别号的权威性和规范性。文/本报记者张钦

二 : 纳税人识别号能否发挥实际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核心内容是建立覆盖企业和自然人的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税务部门通过纳税人识别号进行税务管理,要求“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www.61k.com)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应当使用纳税人识别号”。有人认为覆盖自然人的纳税人识别号将有力保障税改,有人则对纳税人识别号的实际作用持保守意见。

在我国现行的税收制度中,间接税占绝大部分比重,直接税所占比重则较小,难以实现税收对收入差距的调节作用。自然人将有纳税人识别号,为推进直接税改革准备条件。同时,明确自然人自行申报制度,实际上也就是强化了纳税人的主体地位。

@刘剑文: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建立,用纳税人识别号串联起各方面的信息,为未来房地产税法制定、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能促使纳税人关心税用到哪里去了,从而激发公众的参与、表达和监督意识。

@周序中:普通工薪族的收入比较单一,容易监管,而很多富豪、老板可以想方设法把自己的资产表现为不可监控的形式,税务部门很难确认他的收入,因而也就无法应收尽收。有了纳税人识别号后,就可从单纯的收入角度监管变为收入和消费、支出等多个角度共同监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纳税公平的问题。

@张斌:纳税人识别号可以有效清理灰色收入,特别是规范电商的纳税。国家并没有给电商免过税,但是一些中小电商因没有适合的税务登记类型,而相关信息又不在税务机关掌握范围,因而造成了电商免税这种局面。

实行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对于税改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技术性作用,要落实直接税机制,需要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执法力度,需要整个政府部门网络系统的打通;如要规范电商的缴税,更需要金融机构、第三方平台和行政机关加强配合。

@陈建东:向淘宝上的个人卖家征税类似向线下的个体户征税,除了纳入纳税人识别号制度,更需要监管部门的配合。因为交易信息的采集是难点,真实数据难以获得,必须要诸如淘宝等第三方平台的信息披露配合。但卖家信息又是平台最宝贵的资源之一,披露环节还是比较复杂的。

@方雨:目前微商的收入也处于税收监管之外的灰色地带,很多微商都是在微信上做信息展示,再通过个人银行账户转账,这方面数据不在微信上,所以也无法披露。实行纳税人识别号只是从法律上规定了他们需要缴税,但是如何保证不漏缴少缴,还需要更加具体、有效的办法。

@匿名淘宝店主:对于我们淘宝店征税不能以实体经济同样的税赋对待。电商商品定价低,目前年销售超过80万的增值税税点17%,大部分电商是达不到这个毛利率的,不知道纳入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体系后,会否能够实现税赋上的区别对待。

全总公布公司福利“全攻略”

就在大家忧心“年终奖”会因为反腐背景变成镜花水月时,1月9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下称“全总”)有关负责人就“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等大众关心的问题做出了细节性的解释,明确了过年过节工会怎么发福利、慰问品。2014年7月,全总曾下发通知,明确工会经费可作为职工福利来源,但如何发放还有疑问。全总解释,中央的八项规定,反的绝对不是职工的正常福利。不能在节假日,“凉”了职工的积极性。

“逢年过节”都是什么节?

全总首次明确“年节”是指国家规定的7个法定节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另外,全总还表示,可以利用工会会费向过生日的员工赠送蛋糕等慰问品。

哪些福利职工可以有?

全总明确了基层工会可以利用会费组织观看电影,开展文艺汇演、体育比赛、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支付各类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以及用于会员个人和家庭发生困难情况的补助等等。以货币形式发放的住房、通讯、交通、节日补贴算在工资中,不算福利。

哪些福利不可以有?

全总规定不可以有的福利包括:购物卡、代金券等,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支付高消费性的娱乐健身活动,违规设立“小金库”,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截留、挪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者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福利可以发多少?

全总认为,关于“少量”的标准问题,则由各省级工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些基层工会对员工“节日慰问品”做出“人均不超过400元”的规定。用工会会费开展集体活动,如果会费不足,可用工会经费补充。对因参与活动而误餐的工会干部和会员给予补助,发放标准按当地工作餐标准。

@滨海青年的主场:确实,不应把八项规定与职工合法权益对立。反四风,反的是见不得光的钱权交易、见不得人的奢华消费,几时起,竟牵连普通职工的合法福利、原本简单的过节企盼?八项规定的初衷,是要让公权收敛,让公众温暖。

@白云六月:为什么现金形式的不能算在福利之中而要算在工资总额里?每次过年过节发的东西都相似,家里攒了一堆作为福利的洗衣粉洗衣液,为什么不能发现金让我们按照需要选择购买?不知道在单位采购中又会出现什么腐败问题呢?

@大泡花生:规定是不错,关键在于落实和执行。去年反腐风暴紧,据我所知多家央企和事业单位都停了很多福利,我们单位的过节福利也被并入人力资源的行政支出中了,还有一个部门因为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福利被扣,但是福利应该同业绩挂钩吗?落实过程的具体问题还需进一步规范。

三 : 纳税人识别号的编码规则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纳税人识别号为15位码:行政区域码+组织机构代码。其中的行政区域码为纳税人生产、经营地的行政区域码。对国家没有赋予行政区域码的各开发区,其行政区域码由省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赋予第5、6位两位识别码。因税务机关调整管辖范围而使纳税人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人的纳税人识别号不变。企业分支机构也应当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按照规定编制纳税人识别号,办理税务登记。?

个体工商户以及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为身份证件号码加2位顺序码。已经取得组织机构代码的个体工商户的纳税人识别号为行政区域码加组织机构代码。?

承包租赁经营的纳税人,应当以承包承租人的名义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个人承包租赁经营的,以承包承租人的身份证号码为基础加2位顺序码编制纳税人识别号;企业承包租赁经营的,以行政区域码加组织机构代码为纳税人识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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