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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买卖合同-南京存量房买卖合同

发布时间:2017-11-24 所属栏目:范文

一 : 南京存量房买卖合同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南京市  区  路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XX年10月1日至2070年10月1日;×划拨取得。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800000元,(大写)捌拾万元,其中含定金(小写)XX0元,(大写)贰万元,尾款(小写)无元,(大写)无元。
  
  第四条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
  
  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设立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
  
  1、XX年9月1日前将自有资金人民币(小写)240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元解交托管账户。
  
  2、甲方同意乙方向工商银行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560000元,(大写)伍拾陆万元,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款。乙方同意于XX年9月15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托管资金专用账户。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3日内以现金解交托管账户。
  
  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无元,不存入托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
  
  甲、乙双方同意以以下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并自行承担房屋转让价款安全的全部责任:
  
  (注:不办理房屋转让价款资金托管的交易双方可选中该项,并商议填写相关内容)
  
  经纪机构及其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收代付房屋转让价款。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承担违约金肆仟元。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十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伍仟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五的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XX年9月20日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双方定于XX年9月30日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约定价值√评估价值×市场价格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十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三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五支付赔偿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适用)经纪机构应在甲乙双方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双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的网上操作服务。
  
  甲乙双方应在经纪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后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自行成交的适用)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通过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网上操作服务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第八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三个月内被依法拆迁的(拆迁时间以乙方搬迁时间为准),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房屋拆迁补偿款高于(含本数)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甲、乙双方之间不因房屋拆迁产生新的权利义务;房屋拆迁款低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占差额%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甲方结清已发生的费用,甲方已经预缴的费用,其权益由乙方享有,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第十一条甲方、乙方、经纪机构均自愿遵守《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方因违反《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他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
  
  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伍份。其中甲方留执贰份,乙方留执贰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二 : 买卖与生存

生存方式很多,360行天南地北的转,到底却还是一个“劳”字。非劳力即劳心。社会是怪癖太多,一会说劳力者低贱;一会说劳力者治人;一会说劳力者高贵,劳心者最愚蠢。汉武帝当年重农抑商,凡是商贾子弟不得为官,老百姓家族谱上的楹联道是:教子孙两条正路惟读惟耕;衍祖宗一脉相传曰忠曰孝。读书,种庄稼是正路。其它路未必就是邪路,高下不是那么泾渭分明的。

社会巨人怪癖多,摇摇摆摆前进时,喜好却又时常变换口味。老是抱了先祖的衣钵,就又吃亏上当。沿着种庄稼这条正路死板板一直走下去的人,一辈子弄个温饱;读书若不能做官,就得清贫一辈子。什么时候做买卖的吃了香,倒买倒卖投机倒把,完税之后盈余可观,挣了大钱又戴花游街,弄一个名利双收。于是乎,如挑一担水,你抬高一桶水的同时,就压低了另一桶水。庄稼人因此受了冷落。而读书呢,如若不能做官,不少人又沦落商海,即便满腹经纶,也不得不扎进去扑腾扑腾,扎几个小猛子,来几个狗刨式,不管能否游到对岸,总算风光一回时髦一把。发了财的,凯旋而归;呛了水的,躺在岸边着挣扎,缓过劲来就想:这海还真不是好玩的啊!人总是比社会糊涂,鱼又偏偏离了水不行。

无论何种社会形态,都有舞刀弄枪的武人。也有舞文弄墨的文人,神圣庙堂前哼哈二将,社会才得安宁。文武之道一张一弛,生存方法百姿千态。那么买卖人与文人到底有什么不同?追求可能不同,殊途同归的却是一个活生生的“卖”字。头一次撰文得了三十元稿酬,便知道文可卖钱,虽不值一提,却解了其中滋味。去画店看看,见书画与别类商品同样可以明码标价,始知“卖文为生”古往今来香火不断绵延不绝。

买与卖是低头不见抬头的老朋友,也是一对欢喜冤家。买卖形影不离,买卖不成仁义在,却又常常反目成仇,买卖俩心眼,货卖一张皮,货卖一大堆,几个字就是一种世面,一种坚如磐石的约定俗成。一个汉子可做屠夫终生卖肉,一个妇人自然也可以卖,但切忌话讲当面。女人卖肉,人们会往不干净的地方思量。文人无倒买倒卖之力,就卖字画文章,全靠的是十年二十年的笔下功夫。若是将“卖”字后面加了弄字,就又是另一码事,听了叫人不舒服。而文人总是轻薄的,如青楼娼妓却又不同荡妇。明码标价的不比暗里使劲的低劣。

文人有了才情,多喜卖弄。他们大多耐不得寂寞。明代江南才子徐文长不肯做官发财,卖文为生不辞辛苦。一遇机会就变得不安分了。相传某日游于市曹,见某高门大户广纳才俊。声言凡能诗文者皆延为宾客,酒肉相待门庭若市。主人出试题试才,以免滥竽充数。其题是:将“老不老,少不少,羞不羞,好不好”十二字用于四句诗中。当下,众才俊面面相觑纷纷披靡。徐渭答道:此有何难?且听我来——姜尚八十事文王老不老?甘罗十二作宰相少不少?关起门自己吃羞不羞?开开门大家吃好不好?传说不可全信,文人卖弄才情却是有的。你没听说“和尚见钱经也卖”吗?唐朝贞观年间高僧玄奘却还是不肯掉了高僧身价,一心一意西天求取真经,而后世的文人却甚事也做出来了。

仿佛不做买卖旧无法生存,这就叫商品社会。一个农人田里种了五谷,自给自足好不好?跟买卖不沾边了吧?否也!要用化肥就缺钱,农人得拿粮换钱,就又糊糊涂涂下了水。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高;海纳百川故能就其深,社会总是大肚能容。人人做生意,大家都想钱,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然而凡事须有度。钱这玩艺儿没它不行,滥了也不见得就是好事情。严格说,商业本身不创造价值。古人以物易物,易来易去还是那些物件。不能光指望贸易改变世界。弄来弄去还是地球上的事情。联合国开大会,建议好好讨论,给贸易重新进行概念定位,不知你意下如何?( 文章阅读网:www.61k.com )

三 : 存量房买卖合同范本

  卖方(下称甲方):

  买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市______区________,为__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用地面积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___字第 ___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字第___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四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______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种“土地使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省、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履行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委托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其他二份交由有关部门存栏。

  第十三条补充协议、附件:

  1 、

  2 、

  3 、

  4 、

  5 、

  立合同人:

  卖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买方(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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