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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规定-差旅费报销规定

发布时间:2017-10-04 所属栏目: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 : 差旅费报销规定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那么差旅费报销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差旅费报销规定。欢迎阅读!

差旅费报销规定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级别工作人员出差,交通、住宿、伙食等花多少钱和报销注意事项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其中,部级官员可坐头等舱,省部级住宿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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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旅费报销规定图解

差旅费报销规定 差旅费报销规定

差旅费报销制度的构建

目的

为了规范员工出差管理,明确相应的差旅费用,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总部、分公司、直营店员工为公司经营、管理,开展工作,洽谈业务等发生的各项差旅费报销工作皆适用本制度。

出差申请程序

员工因公出差,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单》在相应栏目上注明出差地、事由,行程,时段及工作安排等,经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未经审批擅自出差者费用自理。

已核准的《出差申请单》需于出差前一天到人力资源部备案,没有备案的不作出差处理。在出差地点遇到与申请事项不一致的突发事件或特殊情况的,需在第一时间提出《特殊事件申请报告》至部门副总和总经理,经过审批后方可执行。

不需要提前申请费用的只需提前到人事部报备,并按要求填写出差表格即可。(未在人事部报备的出差,人事部将不在报销单上签字)

出差报销制度

出差人员必须索要和保存好公出期间所支付的车费、宿费等原始票据,回公司报销前,逐日逐项的填好《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逐笔填写好车费、宿费、餐费后按审批程序,持报销单到财务部报销。

出差人员回公司报销时,须一次性结清借款。因特殊情况不能结清时,财务部须在当月发薪时一次性扣回。

出差审批权限

国内出差:三日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三日(含三日)以上由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级(含)以上出差均需总经理核准。

国外出差:一律报送总经理核准。

出差乘坐的交通工具

员工出行需采用地铁、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因公出差乘火车时,在车上过夜6小时内一律购买硬座,连续乘车超过6小时的,可购买硬卧铺票,否则财务不予报销。乘坐火车符合购买卧铺条件,但未买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火车硬座报销。公司除总经理外,任何人无特殊原因不得乘坐飞机或轮船二等舱以上舱位。

出差目的地间距超过6小时车程的或因时间紧迫,合理考虑成本搭乘飞机或动车时,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出差补助标准(超出部分费用自理)

出差人员分成三级补助标准:

集团决策层(副总经理);集团管理层与部门决策层(总监级、经理级、店长、);集团一般管理人员(部门主管、运营督导、品控督导、工程监理、市场督导、一般职员等)。

附件一:《差旅费补助标准》(单人)

职 位

一类城市

二类城市

三类城市

住宿标准

(天/人)

餐补标准

(天/人)

住宿标准

(天/人)

餐补标准

(天/人)

住宿标准

(天/人)

餐补标准

(天/人)

集团决策层

329元/天

100元/天

269/天

80元/天

229元/天

60元/天

集团管理层与部门决策层

259元/天

80元/天

 169元/天

60元/天

149元/天

50元/天

集团一般管理人员

229元/天

60元/天

139元/天

60元/天

129元/天

50元/天

附件二:差旅费补助标准(双人)

职 位

一类城市

二类城市

三类城市

住宿标准

(天/2人)

餐补标准

(天/人)

住宿标准

(天/2人)

餐补标准

(天/人)

住宿标准

(天/2人)

餐补标准

(天/人)

集团决策层

369/天

100/天

329

80元/天

228元/天

60元/天

集团管理层与部门决策层

299元/天

80元/天

269

60元/天

198元/天

50元/天

集团一般管理人员

269元/天

60元/天

219

60元/天

168元/天

50元/天

员工短期出差到总部或分公司的,由总部或分公司提供住宿、伙食的,公司不再报销出差补助费;总部或分公司只提供伙食,而不提供住宿的,公司只报销住宿费和交通费,不报销餐补费用。员工两人同时出差同一个城市,可共同使用双标间的必须使用双标间,公司只报销其中一名出示订房人信息的员工双标间住宿费(未付住宿费的员工不报销住宿费),车补和餐补按照每人每天标准报销。两人同时出差同一城市,不能共同使用双标间的,按单人差旅费补助标准报销住宿费,车补和餐补。

员工因工作需要长期出差,如食宿由加盟商负责或直营店负责的,公司不在另外报销差旅费。

报销人报销的差旅费必须按照公司拟定的报销标准填报,超出标准部分,财务不予报销。

各级领导要严格把关,不得超标准审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超规则标准审批的财务人员有权拒付。

二 : 费用报销规定你来完善   &nbs

费用报销规定你来完善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费用报销制度
一.公司费用报销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的审批制度。
二.公司费用管理的范畴是:
1.各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支出
2.员工因工作需要的临时借支
3.支付协作厂家的加工费用
4.各项采购费用的支出
5.公司物品进出运杂费
6.导致公司资金流出的其他费用
三.公司费用报销的程序是:
1.经办人填写"费用报销单",规范粘贴好所有票据单据.
2.由证明人签字*采品的由接收物品的人员签字,物品进仓的附仓库签发的"入库单"
3.部门经理签字*必须明确''同意""不同意"或删减意见

4.经办人将经过部门经理签字的费用报销单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5.财务部凭经过总经理审批同意的"费用报销单"并验证所有附粘的原始单据后办理报销付款手续

四.为做到事前控制,各部门对下列费用的支出应事前提交书面申请*申购报告,明确预算后交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可以先行电话请示,待事后
补办手续

1.员工出差*含一天内交通费可能超过40元的市内办事

2.物料及办公用品采购

3.客户招待费用*一次性支出超过100元的,100元以内的由部门经理签字

4.所有固定资产性的购置

五.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规定每周三,周六下午为集中办理报销时间,其余时间恕不办理.

六.各部门需要一次性提取2000元以上的流动资金时,必需提前一天书面通知财务,以保证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

七.为确保信息畅通,公司财务必须在第二天10点以前编制出前一天的资金,收入资金动向和当天的资金使用计划明细表报总经理
八.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公司财务负责日常监控
九.本规定自总经理批准之日起执行.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可修改补充.



                                        批准:
                                        200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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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款及费用报销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手续,特制订此制度。

一、公司费用报销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的审批制度。

二、公司费用管理的范围

1、各部门的各项管理费用支出;

2、员工因工作需要的临时借支;

3、支付协作厂家的加工费用;

4、各项采购费用的支出;

5、公司物品进出运杂费;

6、导致公司资金流出的其他费用。

三、费用报销的程序

1. 报销发票必须是符合国家财政规定的有效发票,其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单位、日期准确无误。

2、现金、支票必须在三日之内报销,以避免票据丢失。

3、报销时,凡具有两张以上(包括两张)票据的。首先到财务部出纳处领取"费用报销凭单",并按要求写明用途、单项金额、合计金额及凭证单据,规范粘贴好所有票据单据。(如果只一张发票就不用浪费凭单了)

4、由负责人、证明人签字*采购物品的由接收物品的人员签字,物品进仓的附仓库签发的"入库单"

5、部门经理签字*必须明确''同意""不同意"或删减意见

6、经办人将经过部门经理签字的费用报销单送公司总经理审批

7、财务部出纳人员凭经过总经理审批同意的"费用报销单"并验证所有附粘的原始单据后办理报销付款手续

8、财会人员要提醒报销人,钱、物当面点清,出门概不负责。

四、为做到事前控制,各部门对下列费用的支出应事前提交书面申请*申购报告,明确预算后交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可以先行电话请示,待事后补办手续

1、员工出差*含一天内交通费可能超过40元的市内办事

2、物料及办公用品采购

3、客户招待费用*一次性支出超过100元的,100元以内的由部门经理签字

4、所有固定资产性的购置

五、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规定每周三,周六下午为集中办理报销时间,其余时间恕不办理.

六、用款规定

1、需用款时,首先在财务部领取统一的借款单,填写借款原由和数额,由部门经理和经办人签字,并经经理签字批准,凭此借款单到财务部出纳处领取现金或支票。

2、各部门需要一次性提取2000元以上的流动资金时,必需提前一天书面通知财务部,以保证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行。

七、为确保信息畅通,公司财务必须在第二天10点以前编制出前一天的资金,收入资金动向和当天的资金使用计划明细表报总经理。

三 : 公 司 差 旅 费 报 销 规 定

公 司 差 旅 费 报 销 规-61阅读- 定

(暂行)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办事效率,本着

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能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经公司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公司总经理和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汇报,根据出差考核效果,签署报销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审单报账,超过一星期审单报销差旅费的,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2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领导。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相关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补助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2)伙食补助费:

(3)市内交通费:

(4)交通工具标准:

(5)通信费补助标准

三、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特殊业务 情况,在报告总经理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 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

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公司总经理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财务部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差旅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权限参照《公司资金领用管理规定(暂行)》执行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四 : 根据差旅费有关规定

篇一:《税法关于差旅费列支规定》

税法关于差旅费列支规定

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差旅费可以作为企业的一项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然而日前税务人员稽查人员在对企业进行检查中发现,不少企业存在找票冲账,加大查旅费支出,从而达到少缴所得税的目的的违法行为。对此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专家提醒企业,企业如果故意虚假列支的差旅费用,除了要补缴少缴税款外,一旦被税务机关定性为偷税,还将被处以0.5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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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税务机关人员介绍,他们在检查中发现,由于税前扣除的费用国家有严格限定,部分企业在没有相关费用可以扣除的情况下,就打起了“差旅费”的主意。最为突出的是把营销人员的这项费用扩大,尽量让营销人员外出时多找车票,虚增出差日期,发放自定标准的出差补助,并把出差补助列支在差旅费内,加大所得税税前扣除金额,减少企业所得税支出。另外,有的还把工资一部分转成差旅费补助,以达到让员工少缴个人所得税的目的。

对此,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专家指出,在差旅费的税务问题上,企业应关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方面的相关规定,按税法规定执行。

企业所得税相关规定

差旅费税前扣除要有合法凭证

据介绍,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同时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差旅费作为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的一项正常支出,也被允许在税前扣除。

而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这些逻辑关系混乱,真实性不能保证的车票,不能作为差旅费在税前扣除。

差旅费报销额度可参照国家机关单位标准

据专家介绍,目前,差旅费报销额度限制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各地财税机关对此也执行不一,但基本的规定都是可参照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标准执行。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06]313号)的规定,2007年1月1日起,副部长级人员差旅费为每人每天600元、司局级人员每人每天300元、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天150元标准以下凭据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50元,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30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通讯等支出。

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对企业在规定标准内实报实销的交通费和住宿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而对于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等出差补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税发[1994]089号)的规定:对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各种补贴、津贴均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其中,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托儿补助费和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个人所得税。

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出台后,该文件总局没有明确废止。《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83号第二条规定:“工资、

薪金所得应根据国家税法统一规定,严格按照‘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的政策口径掌握执行。除国家统一规定减免税项目外,工资、薪金所得范围内的全部收入,应一律照章征税。”该文件所说的“津贴、补贴”不包括差旅费津贴。而且国税发[1994]089号已规定了“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征税项目,所以对差旅费津贴仍不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误餐补助要区分情况确定征免,《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5]82号)文件对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进行解释: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针对上述规定,中国税网涉税风险研究室专家提醒企业在差旅费的处理上要注意以下几点:

1、交通费的报销上,企业可依各级别不同,确定乘飞机还是坐火车?是卧铺还是硬座?也可以开车前往。不过无论是如何出差,都要相关《票据》证明。比如,如果是开车前往的,肯定要有过路费然油费票据证明。然后按出差的往返日期确定补助天数。

2、住宿费的报销上,出差的住宿费同样可以确定不同级别不同标准实行正常报销,按住宿天数补助伙食费。对于是否可以将住宿费进行承包?税法及相关文件没有规定。但企业可以财务两个措施来处理,一是包费用。例如:这个人每天80元宿费标准,如果住的是40元的,结余归己,那么多出的40元就要并入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是按标准包死,无论是否住宿,都按80元一天计算。那么,出差人员要拿来合规的发票才能入账。如果没有发票,税务机关是不会同意用“白条子”列支的。这80元就必须作为该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篇二:《差旅费管理规定》

某公司差旅费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差旅费管理,根据《省公司关于印发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重新调整公司员工出差报销差旅费标准。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

第三条 差旅费是指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因公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第四条 建立健全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须按规定报经单位有关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工作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单位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二章 城市间交通费

第五条 城市间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出差乘坐火车、轮船、飞机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 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种交通工具可选择时,出差人员在不影响工作、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选乘经济便捷的

交通工具。

第七条 交通工具

(一) 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及等级标准见下表:

(二)除公司领导及相当职务人员以外的其余人员出差路途在1000公里以上可乘坐飞机普通舱(经济舱)。

(三)公司领导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随行人员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

(四)乘坐火车,从当日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车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卧铺票。符合规定而未购买卧铺票的,按实际乘坐的硬座票价的80%给予补助。

第八条 与交通费相关的附加费(包括机场建设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订票费、退票费等)和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交通费,凭据报销。

第三章 住宿费

第九条 住宿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入住宾馆

(饭店、招待所)发生的房租费用。

第十条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要凭住宿费发票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限额标准如下:省内其他地区及省外公司领导及相当职务人员每人每天4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260元;市所辖区县内,每人每天150元。

公司领导及相当职务人员出差,随行人员按据实住宿标准执行。

第十一条 公司领导及相当职务人员可住单间或标准间;其余人员,同性别一同出差的,应安排两人住一标准间。

第十二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第四章 伙食补助费

第十三条 伙食补助费是指对工作人员在因公出差期间给予的伙食补助费用。

第十四条 伙食补助费开支方式。出差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销。

(一)按规定标准据实限额报销。对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出差人员已交伙食费并提供《出差期间伙食接待证明》(见附表)的,凭出差期间伙食接待证明在规定标准内据实报销。标准为每人每天100元,其中西藏、青海、新疆为每人每天150元。

(二)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对出差人员不能提供《出差期间伙食接待证明》的,按规定标准实行定额包干。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

第十五条 伙食补助费开支标准(见下表)

第十六条 出差人员要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要向接待单位缴纳伙食费。缴纳标准为早餐15元,午餐、晚餐各50元,其中西藏、青海、新疆标准为早餐25元,午餐、晚餐各60元。

第十七条 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亲友家,只享受在途期间伙食补助费。

第五章 市内交通费

第十八条 市内交通费是指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期间发生的市内交通费用。

第十九条 市内交通费开支方式。出差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报销。

(一)按规定标准据实限额报销。对出差人员提供市内交通车票的,凭出差期间的有效车票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

销。限额标准为每人每天80元。

(二)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对出差人员不能提供市内交通车票的,按规定标准实行定额包干。市内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市内交通费开支标准(见下表):

第二十条 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凭车、船、飞机票据享受市内交通费补助,不能提供相关票据的,不再享受市内交通费补助。

第六章 其他规定

第二十一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等,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收取费用的,只享受在途期间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费。

第二十二条 工作人员经批准临时到国外考察的按照《省公司外事工作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借调到省公司工作人员

(一)报销范围

借调到省公司工作人员,自借调之日起由公司凭往返车票报销,在省会工作期间享受伙食补助,不报销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二)伙食补助标准

篇三:《差旅费报销规定》

附件:

差旅费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差旅费的规范化管理,本着合理控制的原则,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审批权限》等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重庆市环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差旅费用是指各单位员工国内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包括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汽车、购退票手续费等交通工具所发生的费用)、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出差补助、其他公务杂费(包括但不限于邮电费、行李费、文件复印及打印费和异地取款手续费),机票统一由行政上订购。

第四条 各部门对本部门的差旅费的真实性、必要性负责。

第二章 报销原则

第五条 公私分明原则:出差人员在外出期间所发生的个人开支、购物以及游览等非工作需要而开支的一切费用不得报销;

第六条 明责分摊原则:以出差目的、事由为分摊原则,费用由业务相关项目承担

第七条 高效简从原则:原则上一人多差,杜绝一差多人,减少随从。

第三章 长途差旅与市内差旅的划分

第八条 短途差旅:是指因公出差并能当天返回公司的差旅;

第九条 长途差旅:是指因公出差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差旅。

第四章 出差审批程序

第十条 长途出差人员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事项要有明确的任务、时间、地点和费用预算。

第十一条 副总级以上出差五天内(含)报总经理审批,超出五天的报董事长审批。副总及以下员工出差,按权限由部门经理、分管副总经理审核,五天(不含)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其真实性、必要性由部门签批人负责。

第十二条 市内出差,一般员工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部门经理报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可不填报出差审批单;但涉及路途较远(以过高速路收费站为准),必须填报出差申请单。

第十三条 集团公司、行业协会、政府部门召开的会议需出差的,按集团公司、行业协会、政府部门文件通知的人员为准,填出差申请单报批;其他人员需随同的按相关审批程序要严格审批。

第五章 出差备用金借支程序

第十四条 短途当天往返的出差不允许借支备用金;出差费用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个人先垫支再报销;新员工未转正之前不得借款;其他出差根据费用预算,出差人员填报《借款审批单》报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门申领出差备用金。

第十五条 借款实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原则。员工在公司有借款尚未归还或核销的,除特殊情况外,不允许再次借款;集体出差(两人以上)应由相关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出差期间备用金的领用和费用报销事宜。

第十六条 员工借款须经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总、财务部审核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七条 费用报销时,即使本次未借款,但如以前有备用金借款未归还的,应先归还借款,扣除借款后有余额的,按余额付款;特殊情况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 财务部门应对个人备用金定期(每季至少一次)进行催收。

第六章 市内差旅报销规定

第十九条 凡每月报固定交通补贴的员工,一律不再报销市内差旅费;如路途较远(以过高速路收费站为准),可按每公里0.8元、过路费按实际发生额单独报销(但要附出差申请表与相应发票);

第二十条 未报固定交通补贴的员工,一律按出差明细表,经部门负责人核实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据实报销;

第二十一条 员工市内出租车报销原则:外出任务时间紧或随身行礼超过15公斤等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部门经理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如实报销出租车票;

第二十二条 市内误餐费报销规定:20元/餐,(仅指因公办事,未回公司就餐的市内差旅)

第七章 长途差旅报销要求

第二十三条 出差人员应于出差返回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按规定审核完成的差旅费报销单交到所属单位财务部门报销。

第二十四条 当年费用一般应在当年12月31日前报销处理完毕。

第二十五条 其它要求按照《重庆市环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第八章 报销付款程序

第二十六条 出差人员返回后,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并附相关单据。将出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单据分类粘贴,分类计算报销金额。出差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单据均需按要求粘贴在报销粘贴单上,并附在《差旅费报销单》后,非本次出差所发生的费用单据不得附上。填制完成后,差旅费报销单应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第二十七条 出差期间所发生的非差旅费用(如业务招待费)不与差旅费一同报

销,单独填制《费用报销单》。

第二十八条 报销付款流程按照《重庆市环发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

第九章 差旅费用标准

第二十九条 差旅费用分为所在地市内交通费、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包干补助和公杂费等。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及目的地市内交通费一并实行限额包干(即包干补助),住宿费、在途交通费在限额标准内报销,其他公杂费据实报销。出差标准(见附件1),报销标准为报销上限,若实际支出低于其对应标准,按实际金额报销,若实际开支高于其对应标准,则按标准报销,超支部分无特殊情况的由相关人员自理。

第三十条 同比自己级别高或标准高的人员一起出差,在遵循节约的情况下,可按高级别标准执行,但飞机仅限经济舱,住宿仅限标准间。

第三十一条 由于特殊工作需要或参加培训、会议等突破标准,事前可以预见或作出安排的,必须在出差申请单中作出说明和估计超标准金额,经批准后执行;未能事前预见又未经授权的,发生超过规定标准的10%以上时按审批权限应电话请示相关领导;未经请示批准超标准的,仅按标准金额报销,超标准部份不予报销。

第三十二条 述职、开会、培训、联营项目检查、与合作单位的投标出差等已由单位(或项目)统一安排食宿的,不得再申报该期间的包干费、住宿费。

第三十三条 出差人员外地出差发生的公杂费,如行李费、邮电费、购退票手续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异地取款手续费等,凭发票据实报销。

第三十四条 长途出差者,计算出差补贴一般采取“去头留尾”的原则。例如,9号出差12号返回者,给予3天的出差补贴

第三十五条 员工出差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火车、汽车或一些较优惠的航班及路线,购买打折机票,不得无故提高档次,并在报销时如实申报。未达到乘坐飞机经济舱标准的员工(含下属单位),因工作需要确需乘坐飞机的必须报总经理审批同意。

第十章 罚 则

第三十六条 财务部门有权对不符合财务规定和公司有关规定的费用不予报销;对报销手续不完备、单据填写不规范的,有权退回经办人,要求其补办或重新填写,对于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有权扣留单据并及时上报。

第三十七条 财务部将定期对员工出差费用报销的真实性进行抽查核实,发现有虚报、谎报费用者,将

五 : 公 司 差 旅 费 报 销 规 定

公 司 差 旅 费 报 销 规 定

(暂行)

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办事效率,本着

既勤俭节约开支,又能保证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需要原则,特制定本制度。[www.61k.com]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经公司分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公司总经理和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汇报,根据出差考核效果,签署报销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差旅费报销规定 公 司 差 旅 费 报 销 规 定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审单报账,超过一星期审单报销差旅费的,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2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负责人的领导。(www.61k.com]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公司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相关经办人及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1)住宿补助标准(金额单位:元。下同):

差旅费报销规定 公 司 差 旅 费 报 销 规 定

(2)伙食补助费:

差旅费报销规定 公 司 差 旅 费 报 销 规 定

差旅费报销规定 公 司 差 旅 费 报 销 规 定

(3)市内交通费:

差旅费报销规定 公 司 差 旅 费 报 销 规 定

(4)交通工具标准:

差旅费报销规定 公 司 差 旅 费 报 销 规 定

差旅费报销规定 公 司 差 旅 费 报 销 规 定

(5)通信费补助标准

三、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www.61k.com]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特殊业务情况,在报告总经理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差旅费报销规定 公 司 差 旅 费 报 销 规 定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www.61k.com)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坐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 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 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 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

差旅费报销规定 公 司 差 旅 费 报 销 规 定

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www.61k.com]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公司总经理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同意,财务部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差旅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权限参照《公司资金领用管理规定(暂行)》执行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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