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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抽查-质检总局扮“神秘买家”网购抽检 近30%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7-09-08 所属栏目:质检总局抽查产品

一 : 质检总局扮“神秘买家”网购抽检 近30%不合格

  新浪科技讯,9月30日消息,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2015年儿童玩具等11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经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8.7%。

  本次抽查涉及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苏宁易购、当当网、亚马逊、凡客诚品、唯品会、王府井网上商城、麦包包等10家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采取“神秘买家”从电商平台买样或从物流仓库集中抽样的方式,抽取了304家企业生产的363批次电子商务产品。经检验,219家企业生产的259批次产品合格,抽查合格率为71.3%。检出98家企业生产的10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8.7%。(沙行)

  以下为通报原文:

  质检总局关于2015年儿童玩具等11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质检监函〔2015〕5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15年,质检总局针对网络销售的玩具、服装、鞋类、背提包、小家电等5大类11种电子商务产品组织开展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抽样检验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采取“神秘买家”从电商平台买样或从物流仓库集中抽样的方式,抽取了304家企业生产的363批次电子商务产品。经检验,219家企业生产的259批次产品合格,抽查合格率为71.3%。检出98家企业生产的10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8.7%。

  按产品划分,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在30%以上的有4种,包括背提包47.9%, 皮鞋36.4%,休闲服装(机织)35.1%,羊绒针织服装34.6%。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在20%至30%的有5种,包括运动鞋28.6%,床上用品25.6%,电水壶25%,移动式插座23.3%,电饭煲20.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在20%以下的有2种,包括毛绒布制玩具3.7%,豆浆机未检出不合格产品(见附件1)。

  (二)本次抽查的样品来源和批次数。

  本次抽查涉及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苏宁易购、当当网、亚马逊、凡客诚品、唯品会、王府井网上商城、麦包包等10家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其中,抽查了京东商城、1号店、当当网3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27批次毛绒布制玩具,涉及24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当当网、凡客诚品、唯品会6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126批次服装产品,涉及111家生产企业,包括羊绒针织衫、休闲服装(机织)、床上用品;抽查了京东商城、亚马逊、凡客诚品、1号店、王府井网上商城5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72批次鞋类产品,涉及52家生产企业,包括皮鞋、运动鞋;抽查了天猫、麦包包、苏宁易购、亚马逊4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48批次背提包,涉及42家生产企业;抽查了京东商城、1号店、苏宁易购、亚马逊4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90批次小家电产品,涉及75家生产企业,包括电饭锅、移动式插座、豆浆机、电水壶。此外,有2家企业声称产品被假冒(见附件2)。

  (三)本次抽查的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抽查B2C模式的电商企业。B2C模式即“商对客”模式,是指由电商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本次抽查涉及的10家电商平台企业,其经营模式均以B2C为主。

  二是突出抽查电商企业的自营产品。此次抽查共从电商平台企业的自营仓库采样150批次,从电商平台上的品牌旗舰店采样213批次。

  三是突出源头追溯。通过电商平台企业,联系生产企业对样品和检验结果进行确认,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源头追溯机制,为落实不合格产品属地查处工作奠定基础。

  四是突出监管联动。及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电商平台企业,督促电商平台企业对不合格产品采取处置措施,并建立健全质量内控体系,着力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

  (四)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 背提包产品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现象突出。背提包产品共抽查48批次,共发现不合格产品23批次,其中20批次都存在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情况。另外,背提包不合格产品区域较为集中,其中广东省有14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产品不合格,占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批次总数的60.9%。

  2. 鞋类产品物理机械性能不合格现象突出。鞋类产品共抽查了72批次,共有24批次不合格,主要是物理机械性能指标不合格,问题主要集中在耐折性能。其中,运动鞋有8批次产品不合格,全部都是耐折性能达不到标准。

  3. 服装类产品成分含量与明示不符情况严重。本次共抽查服装类产品126批次,共发现不合格产品40批次,其中24批次都存在成分含量不合格的情况。其中,休闲服装(机织)抽查不合格的20批次产品中,有11批次产品纤维成分及含量不合格,其中纤维种类名实不符的有8批次,纤维含量超出标准允许偏差的有3批次;床上用品不合格的11批次产品中,有5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羊绒针织服装不合格的9批次产品中,有8批次纤维含量不达标。

  4. 小家电产品安全隐患多。本次抽查了电饭锅、移动式插座、豆浆机、电水壶等4种小家电产品共90批次,有1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7.8%。不合格产品中,有15批次产品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毛绒布制玩具。共抽查了24家企业生产的27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正常使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标识和使用说明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有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是毛球项目不合格。

  (二)羊绒针织服装。共抽查了25家企业生产的26批次产品,重点对纤维成分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干洗色牢度、顶破强度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纤维成分含量有8批次不合格,耐碱汗渍色牢度有1批次不达标。

  (三)休闲服装(机织)。共抽查了45家企业生产的57批次产品,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干色牢度、耐光色牢度、纤维成分及含量、使用说明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有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不合格。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耐干摩擦色牢度有11批次不合格,纤维成分及含量有11批次不合格,PH值有4批次不合格,耐洗色牢度有2批次不合格,耐水色牢度有1批次不合格。

  (四)床上用品。共抽查了41家企业的43批次产品,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纤维含量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11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PH值有6批次不合格,纤维含量有5批次不合格,耐干摩擦色牢度有2批次不合格。

  (五)皮鞋。共抽查了34家企业的44批次产品,重点对皮鞋产品的剥离强度、耐磨性能、皮鞋耐折性能、休闲鞋耐折性能、勾心硬度、勾心抗弯刚度、勾心长度下限值、勾心弯曲性能、成型底鞋跟硬度、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皮革)、游离甲醛(皮革)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15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耐折性能有7批次不合格,勾心长度下限值有6批次不合格,剥离强度有3批次不合格,勾心硬度有3批次不合格,耐磨性能有2批次不合格,勾心抗弯刚度有2批次不合格,勾心弯曲性能有2批次不合格。

  (六)运动鞋。共抽查了18家企业的28批次产品,重点对运动鞋产品的剥离强度、耐折性能、耐磨性能、帮底粘合强度、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游离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拉断伸长率、拉伸强度、密度、磨耗量、耐黄变性能、外底厚度、硬度、粘附强度、整鞋曲挠性能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6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产品不合格,均为耐折性能达不到标准要求。耐折性能不达标是本次运动鞋抽查发现的突出质量问题。

  (七)背提包。共抽查了42家企业生产的48批次产品,重点对背提包产品的标识、振荡冲击性能、缝合强度、配件、拉链耐用度、摩擦色牢度、五金配件耐腐蚀性、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8个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有21家企业生产的23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振荡冲击性能有20批次不合格,是本次抽查发现的最主要质量问题。另外,配件有11批次不合格、缝合强度有1批次不合格、摩擦色牢度有1批次不合格。

  (八)电饭锅。共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重点对电饭锅产品的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能效等级共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有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输入功率和电流有3批次不合格、接地措施有1批次不合格、能效等级有1批次不合格。

  (九)移动式插座。共抽查了24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重点对移动式插座产品进行尺寸检查、防触电保护、插头和移动式插座的结构、耐热、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共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6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耐热有5批次不合格,尺寸检查有4批次不合格,插头和移动式插座的结构有4批次不合格。

  (十)豆浆机。共抽查了11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共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本次抽查的20批次产品未发现质量问题。

  (十一)电水壶。共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共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有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非正常工作有5批次不合格,结构有1批次不合格,产品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线有1批次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严肃进行处理。特别是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包括背提包产品的振荡冲击性能、鞋类产品的机械物理性能、纺织服装的纤维成分及含量、小家电的电器安全等指标,要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 2015年毛绒布制玩具等11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

  2. 2015年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声称被假冒产品名单

  质检总局

  2015年9月17日

二 : 质检总局将对速腾后悬架问题展开调查

  [61阅读 新闻]  8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发布公告,表示“将会在近日正式对一汽-大众新速腾后轴纵臂断裂问题的缺陷调查”。而一汽-大众也在8月15日发表声明表示将全力配合此次调查。

一汽-大众 速腾 2014款 改款 1.6L 自动时尚型

  以下是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公告原文:(点击查看质检总局公告原文)

  针对近期消费者反映较多的一汽-大众新速腾后轴纵臂断裂问题,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已于近日正式启动对一汽-大众新速腾后轴纵臂断裂问题的缺陷调查。

  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对消费者反映的一汽-大众新速腾后轴纵臂断裂问题一直关注,组织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进行跟踪监测,对消费者提交的一汽-大众新速腾后轴纵臂可能存在缺陷的投诉信息进行技术分析,并组织专家对相关故障车辆进行了调查核实。约谈了一汽-大众公司,要求一汽-大众公司尽快解决消费者反映的质量问题,积极配合缺陷调查,切实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

  同时,希望已发生车辆故障的用户积极向我们反映相关故障情况,配合缺陷调查,为进一步开展技术论证提供支持。用户可登录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dpac.gov.cn)提交车辆可能存在缺陷的相关信息,或拨打电话010-59799616,反映相关问题。

  以下是一汽-大众声明原文:(点击查看一汽大众声明原文)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根据消费者的反馈公布了对一汽-大众新速腾耦合杆后悬架调查的声明,对此我们十分重视。我们将全力配合国家质检总局此次调查。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感谢并欢迎政府相关部门及消费者的监督。同时,我们非常重视消费者的关切。(文/61阅读 陈浩)


  事件回顾:7月22日,一汽-大众在其官方微博就速腾后悬架问题发表了官方声明,称国内出现的速腾后悬架发生断裂的现象并非设计和制造过程中的批量问题,仅为个案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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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为个案 一汽-大众发布速腾后悬架声明
  

  [61阅读 新闻]  8月28日,距离“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对一汽-大众新速腾后轴纵臂断裂问题启动缺陷调查”公告的发布时间已过去两周,调查结果何时公布?此前声称的个案车型悬架断裂的原因是什么?对于后悬架存在问题隐患的速腾车主,在此期间应如何应对?是否可以将后悬架更换为独立悬架?针对上述车主关心的焦点问题,我们询问了一汽-大众,以下反馈摘要为您解答:

  61阅读:“缺陷调查”结果什么时候能够公布?
  一汽-大众: 一汽-大众将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调查进度,适时公布调查结果。

  61阅读:针对此前声明中所说的“极个别”速腾案例,厂家方面是否已经有相关的检测结果,造成断裂的原因是什么? 
  
一汽-大众:初步分析证明配备耦合杆式后悬架的一汽-大众新速腾车,如果发生过侧后方或者后方冲击,可能会对悬架的纵臂造成损伤。未经专业修理的旧伤有可能在车辆继续行驶一段时间以后,导致耦合杆式后悬架纵臂中间部位产生弯曲导致疲劳裂纹。

  61阅读:速腾后悬架的潜在问题隐患,如何排查?一汽-大众对用户的使用建议是什么?
  一汽-大众:对损伤的初步分析显示,装配耦合杆式后悬架的一汽-大众新速腾汽车在发生后轴纵臂断裂之前,曾发生过侧后方面或者后方冲击。装配了耦合杆式后悬架的一汽-大众新速腾汽车如未发生过侧后方面或者后方冲击,将不会受到影响。如果您的一汽-大众新速腾发生过侧后方或者后方冲击,或您有任何其它疑虑,我们建议您联系我们的授权经销商进行专业的车辆检查。

  61阅读:对于已经发生断裂的车辆如何处理?是否可给消费者退车?
  一汽-大众:针对已经发生断裂的车辆,一汽-大众将严格按照国家汽车三包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61阅读:针对配备扭力梁后悬架的速腾车主,如果其想要将后悬架更换为独立悬架,一汽-大众是否可以进行更换?
  一汽-大众:出厂装配的后悬架不能进行更换。后悬架是一个汽车完整系统的组成部分,这个系统包括与悬架系统相关的诸多部件。

  小结:

  目前,国家质检总局的调查结果尚未公布,针对“配备扭力梁后悬架的速腾是否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这一疑问,尚无法给出定论,我们将继续跟踪此事件,并根据调查进度和事件进展为您做第一时间报道,敬请关注。(文/61阅读 仝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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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方回应:速腾换独立后悬架/售价不变
  

三 : 质检总局公布大众速腾纵臂断裂调查结果

  [61阅读 新闻]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发布了针对一汽-大众速腾耦合杆式后轴纵臂断裂问题的缺陷调查结果,以下为国家质检总局调查结论原文:

一汽-大众 速腾 2012款 1.6L 手动舒适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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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8月14日,质检总局启动了一汽-大众新速腾汽车耦合杆式后轴纵臂断裂问题的缺陷调查,组织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以及国内相关科研院所、试验检测机构对一汽-大众新速腾汽车耦合杆式后轴纵臂断裂问题进行调查,对加装衬板的召回措施有效性进行评估。截至2015年8月31日,先后组织70余位专家和工程师,历时1年,整理分析有效投诉信息4468例,短信抽样回访已实施召回车主3万余名,电话回访车主463名,现场勘查故障车辆22辆,收集分析未加装衬板故障案例457例(其中,纵臂变形案例382例、断裂案例75例),以及加装衬板后的故障案例37例(其中,纵臂变形案例34例、断裂案例3例),组织专家和生产者进行技术交流21次,开展了47项143次缺陷工程分析试验。在上述工作基础上,形成调查结论如下:

  一、新速腾汽车耦合杆式后轴纵臂抗变形能力较同类结构后轴相对较低,在某些使用情况(受碰撞或刮蹭)下,纵臂会发生变形(在收集的457个纵臂变形、断裂案例中,有312例是由严重碰撞导致,占68.3%;54例是由非严重碰撞或刮蹭导致,占11.8%;其余案例由于信息不全难以确认),且随着变形量的增加,疲劳寿命明显下降。部分车辆后轴纵臂变形后,外观上不易察觉,导致车主不会主动对车辆后轴进行检查或维修,且生产者原有维修流程难以有效发现纵臂变形的情况。经工程试验分析和专家论证,装配耦合杆式后轴的新速腾汽车存在纵臂断裂导致的安全隐患,构成缺陷。

  二、加装衬板的召回措施提高了后轴纵臂的抗变形能力,降低了纵臂变形的可能性(通过监测发现,加装衬板后纵臂变形、断裂案例明显减少,已收集到的37例全是车辆受过不同程度碰撞的)。

  如果车辆后轴受碰撞造成纵臂变形,车主或非授权维修企业未能及时发现,即使在纵臂本体断裂后,加装的衬板仍可保持车辆行驶一定里程。

  生产者采取了后轴纵臂变形检测规程和专用工具,有助于发现后轴纵臂变形并根据变形程度进行更换,会减小纵臂断裂的可能性。

  三、生产者召回措施中所称的在纵臂本体断裂后,加装的衬板会产生“持续的警示噪音”,试验结果表明,加装衬板后,如果发生纵臂本体断裂,在不良路面行驶时,可辨别到“持续的警示噪音”,但在良好路面行驶时不易察觉,不能有效起到警示作用,存在后轴纵臂本体断裂之后未能及时发现,衬板又断裂导致的车辆失控风险。

  质检总局要求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要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本着对消费者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提高召回完成率,持续加强对加装衬板后的车辆进行监测,并采取进一步措施,消除安全风险。


  在一汽-大众速腾耦合杆式后轴纵臂断裂问题的缺陷调查结果公布后,国家质检总局随后发布了一汽-大众速腾汽车缺陷调查相关问题解答,以下为国家质检总局官网原文:


  为便于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一汽-大众新速腾汽车缺陷调查情况,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局对广大车主关心和媒体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梳理,统一答复如下:

  一、本次缺陷调查做了哪些工作?共收到多少消费者投诉?收集了多少后轴变形和断裂案例?

  自2014年8月14日启动对一汽-大众新速腾汽车后轴纵臂断裂问题缺陷调查以来,截至2015年8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先后组织70余位专家和工程师,历时1年,共收集到车主投诉信息11586例,整理分析有效投诉信息4468例,短信抽样回访已实施召回车主3万余名,电话回访车主463名,现场勘查故障车辆22辆,收集分析未加装衬板故障案例457例(其中,纵臂变形案例382例、断裂案例75例),以及加装衬板后的故障案例37例(其中,纵臂变形案例34例、断裂案例3例),组织专家和生产者进行技术交流21次,开展了47项143次缺陷工程分析试验。缺陷调查期间得到了广大用户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

  二、具体的试验是什么?涉及哪些具体试验内容?

  一汽-大众新速腾后轴纵臂断裂问题的调查涉及车辆使用情况、故障信息核实、材料分析、悬架受力及失效分析等多个方面,需开展大量的缺陷工程试验和分析论证。为深入推进缺陷调查工作,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成立了由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组成的缺陷工程分析专家组,下设缺陷原因分析试验、召回效果评估、缺陷技术分析3个工作组。主要试验内容包括:探伤与材料失效分析、后轴结构强度分析、整车后轴碰撞试验、后轴台架试验、后轴纵臂断裂瞬间车辆行驶稳定性试验等,共计47项143次缺陷工程分析试验。上述大部分试验都是非标试验,国内没有先例,技术难度大,试验周期长。

  三、哪些机构参与了调查工作?

  为确保缺陷调查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和科学性,在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下,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成立了由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组成的缺陷工程分析专家组,下设缺陷原因分析试验、召回效果评估、缺陷技术分析3个工作组。在专家组的指导下,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所属国家汽车产品缺陷工程分析实验室联合同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清华大学、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国家机动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和国家钢铁研究总院等国内知名院校、检测机构和科研机构共同开展了47项143次缺陷工程分析试验,先后70余位专家和工程师参与。

  四、缺陷调查结论是什么?

  1、新速腾汽车耦合杆式后轴纵臂抗变形能力较同类结构后轴相对较低,在某些使用情况(受碰撞或刮蹭)下,纵臂会发生变形(在收集的457个纵臂变形、断裂案例中,有312例由严重碰撞导致,占68.3%;54例由非严重的碰撞或刮蹭导致,占11.8%;其余案例由于信息不全难以确认),且随着变形量的增加,疲劳寿命明显下降。部分车辆后轴纵臂变形后,外观上不易察觉,导致车主不会主动对车辆后轴进行检查或维修,且生产者原有维修流程难以有效发现纵臂变形的情况。经工程试验分析和专家论证,装配耦合杆式后轴的新速腾汽车存在纵臂断裂导致的安全隐患,构成缺陷。

  2、加装衬板的召回措施提高了后轴纵臂的抗变形能力,降低了纵臂变形的可能性(通过监测发现,加装衬板后纵臂变形、断裂案例明显减少,已收集到的37例全是车辆受过不同程度碰撞的)。

  如果车辆后轴受碰撞造成纵臂变形,车主或非授权维修企业未能及时发现,即使在纵臂本体断裂后,加装的衬板仍可保持车辆行驶一定里程。

  生产者采取了后轴纵臂变形检测规程和专用工具,有助于发现后轴纵臂变形并根据变形程度进行更换,会减小纵臂断裂的可能性。

  3、生产者召回措施中所称的在纵臂本体断裂后,加装的衬板会产生“持续的警示噪音”,试验结果表明,加装衬板后,如果发生纵臂本体断裂,在不良路面行驶时,可辨别到“持续的警示噪音”,但在良好路面行驶时不易察觉,不能有效起到警示作用,存在后轴纵臂本体断裂之后未能及时发现,衬板又断裂导致的车辆失控风险。

  五、大众公司提出的加装衬板的召回措施是否有效?加装衬板起了什么作用?强度增加了多少?

  从评估结果看,加装衬板的召回措施提高了后轴纵臂的抗变形能力,降低了纵臂变形的可能性。大众公司采取的后轴纵臂变形检测规程和专用工具,有助于发现后轴纵臂变形情况,并根据变形程度进行更换,会减小纵臂断裂的可能性。从对实施召回后的车辆的监测情况看,加装衬板后纵臂变形、断裂案例明显减少,已收集到的37例故障案例(其中纵臂变形案例34例、断裂案例3例)全是车辆受过不同程度碰撞造成的。但是,若后轴纵臂受到较大冲击力,纵臂和衬板仍会同时变形,如果不及时检查和维修,仍存在后轴纵臂本体断裂之后未能及时发现,衬板又断裂导致的车辆失控风险。建议广大车主在车身后部、侧后部、后轴、后轮受到撞击或刮蹭,无论外观损坏是否严重,都应第一时间到一汽-大众经销商处对车辆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

  静压试验表明,纵臂在加装衬板后抗压变形临界载荷较原结构有所提高。载荷均值由加装衬板前的24.07kN提高至30.50kN,增加了27%。碰撞试验表明,纵臂在加装衬板后轴向抗撞击能力较原结构有所提高。例如:以10km/h的速度进行碰撞,未加装衬板的后轴纵臂出现了较大的变形,加装衬板的后轴纵臂未见变形。

  六、加装衬板后,从纵臂变形到断裂,车辆能行驶多少里程?

  拉压疲劳试验结果表明,相同工况下,未加装衬板纵臂样件裂纹扩展至20mm的循环次数为570次,而加装衬板后纵臂样件裂纹扩展至20mm的循环次数为7264次。可见,在同等变形、相同使用条件下,纵臂加装衬板后,从变形到断裂行驶的里程会有所增加。

  在纵臂变形到断裂的过程中,车辆能够行驶的里程与纵臂变形量、路况和驾驶方式等多因素有关,不是固定的时间或里程。从对目前掌握的三个加装衬板后断裂的案例看,行驶里程差异较大。例如,加装衬板后断裂案例一。根据某车辆从被追尾至发生断裂时的里程和时间推算,车辆行驶里程超过8100公里;加装衬板后断裂案例二。某车辆从发生事故至断裂时,车辆行驶里程超过6000公里,行驶时间超过30天;加装衬板后断裂案例三。某车辆(出租车)从发生事故至断裂时,车辆行驶里程超过10500公里,行驶时间超过20天。

  上述案例说明,加装衬板后,纵臂从变形到断裂的里程或时间都不能准确推算。建议广大车主在车身后部、侧后部、后轴、后轮受到撞击或刮蹭,无论外观损坏是否严重,都应第一时间到一汽-大众经销商处对车辆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

  七、截至目前,加装衬板后发生后轴纵臂变形的34个案例和发生断裂的3个案例都是什么情况?

  截至2015年8月31日,共收集到34例加装衬板后发生纵臂变形的案例,其中28例变形与车辆事故相关,且为严重碰撞,其余6例也发生过碰撞事故,但由于案例事故信息不全,无法确认其与变形的相关性。发生断裂的3个案例均是车辆在严重碰撞后未进行及时维修或未到一汽-大众经销商处进行检测,致使纵臂变形情况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进而最终引发断裂。

  八、调查结果称在良好路面警示音不易察觉,加装衬板后仍然可能存在车辆失控风险,质检总局将如何处置这一问题?

  质检总局已将调查结果向大众公司进行通报,并责成大众公司切实履行产品安全主体责任,尽快采取进一步的技术措施,消除安全风险。同时,质检总局也将持续对大众公司召回措施进行跟踪监督和效果评估。请广大车主在遇到相关问题时及时到一汽-大众经销商处进行检查和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向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报告(网址:www.dpac.gov.cn;电话:010-59799616)

  九、质检总局为什么调查这么久才出结果?

  汽车缺陷调查工作由于技术难度高、影响面广,一般会经历缺陷信息收集、案例分析、现场勘查、专家会商、缺陷工程试验、技术评估等多个阶段,按工作程序逐步开展,国内外均如此,而调查周期的长短往往取决于具体问题的复杂程度和客观条件。本次速腾调查时间历时一年,主要因为:

  一是缺陷调查的技术性强。“断轴”故障看起来似乎很简单,但要形成客观、科学的缺陷调查结果,同时又要评估生产者的召回措施有效性,技术性强,调查难度大。悬架部件断裂原因分析涉及到汽车底盘的结构设计、制造工艺、整车和零部件试验、材料以及失效分析等多个领域,技术复杂度非常高。

  二是缺陷调查的工作量大。新速腾后轴纵臂断裂问题缺陷调查期间,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整理分析投诉信息4468例,通过短信方式对3万名已实施召回的车主进行了抽样回访,电话回访车主463名;组织专家赴各地现场勘查车辆22辆;收集分析故障案例494例;组织召开专家技术交流会21次;开展了47项143次缺陷工程分析试验,且上述大部分试验都是非标试验,方案设计和评估、工装设计和加工、试验准备、试验实施、试验结果分析等内容都是需要时间的,而且为保证科学性,每项试验都需要重复多次,工作量很大。

  十、这次关于新速腾的缺陷调查工作有什么特点?目前已经发布召回案例中有多少是受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引发的?到目前为止召回的数量达到多少了?

  本次缺陷调查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影响大,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得到广大车主的积极配合与支持,同时引发了全球召回。二是调查时间长、投入的人力物力最多,前后历时1年,70余位专家和工程师参与调查工作。三是调查难度大、技术复杂度高,开展的47项缺陷工程分析试验大部分都是非标准试验,国内没有先例。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汽车召回的主体责任在企业,从国际上的情况来看,多数是企业主动召回。我国自2004年开始实施汽车召回制度,至今已有10余个年头,截至2015年8月31日,我国共实施汽车召回1011次,涉及车辆2442.7万辆。其中,在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下实施召回的数量占全部召回数量的44%。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召回数量均突破500万辆,受总局调查影响召回的占比超过60%。2015年至今,已实施召回超过463.7万辆。从近两年情况来看,平均每两天就会实施一次召回活动。实施召回的企业既包括各大国际知名汽车制造商,也包括近年来发展迅速的国内自主品牌制造商,同时还有部分客车、校车和货车制造商,召回的汽车产品覆盖了大部分主流品牌和车型。如今,用召回的方式处置后市场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已成为汽车生产企业的通行做法,召回已经从十年前的新鲜事物逐渐发展为汽车行业的常态化活动。

  对召回活动的监督是政府加强事后监管工作的重要体现,质检总局作为汽车召回的监管部门,近年来在监督汽车生产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通过收集消费者投诉信息、监测舆论动态和国外召回事件、开展缺陷调查和召回效果评估等工作,发现并督促相关汽车生产企业实施召回。调查工作促使大量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得到有效处置,扭转了部分汽车生产企业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和处理不当的问题,促进了我国汽车行业质量安全水平和品牌竞争力的整体提升,切实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十一、大众公司称衬板发出的警示音作用是什么?警示音不明显如何发现纵臂已经变形?

  大众公司称“如果纵臂发生意外断裂,金属衬板可以保证车辆的行驶稳定性并会发生持续的警示噪音,车主可继续将车辆安全驾驶至经销商处”。试验结果表明,在良好路面行驶时,该警示音不易察觉,不能有效警示驾驶员,仍存在纵臂和衬板断裂导致的车辆失控风险,所以建议车主在车身后部、侧后部、后轴、后轮胎受到撞击或刮蹭,无论外观损坏是否严重,应第一时间到一汽-大众经销商处对车辆进行检查。

  十二、车辆使用中哪些情形可能造成后轴纵臂变形?车主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应当注意什么?

  从案例分析和试验验证情况来看,车身后部、侧后部、后轴、后轮胎受到撞击或刮蹭都有可能造成后轴纵臂变形。因此,一旦出现上述情况,无论车辆外观损坏是否严重,应第一时间到一汽-大众经销商处对车辆进行检查。

  十三、后轴纵臂有鱼尾纹或锈蚀,是否影响使用?

  经对部分故障件和新件进行探伤和材料失效分析,纵臂边缘的压痕和端部“鱼尾纹”区域的表面漆层连续、完整,附近基体未发现微裂纹,基体组织也无异常,一般情况下不影响车辆使用。如果车主发现车辆存在上述情况,建议到一汽-大众经销商处对车辆进行检查。

  十四、国外哪些国家也对同样问题实施了召回,措施是否一致?

  2014年10月17日大众公司在中国实施新速腾和甲壳虫汽车召回后,陆续在美国、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宣布对装配耦合杆式后轴的大众公司同类车型实施召回,召回措施与中国市场一致。各国具体召回信息链接如下:

  美国:

  (搜索召回编号:14V656000)

  http://www-odi.nhtsa.dot.gov/owners/SearchSafetyIssues

  德国:

  

  澳大利亚:

  http://www.recalls.gov.au/content/index.phtml/itemId/1064949

  英国:

  http://www.vosa.gov.uk/vosa/apps/recalls/searches/expand.asp?uniqueID=B1D43625F779312480257DCB002E250C&freeText=Blank&tx=

  十五、调查专家组的名单是否可以公布?

  为确保缺陷调查工作的公正性、权威性和科学性,在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下,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成立了由相关领域权威专家组成的缺陷工程分析专家组,其下设缺陷原因分析试验、召回效果评估、缺陷技术分析3个工作组。专家组名单涉及专家个人隐私,不予公开。

  十六、四连杆式(独立)悬架是否比耦合杆式(非独立)悬架更安全可靠?

  试验结果表明,新速腾汽车耦合杆式后轴的抗撞击变形能力不弱于新速腾汽车四连杆式后轴,但四连杆式后轴变形后车主及维修人员容易发现,能够及时去修理。

  十七、车主对加装衬板的召回措施不认可,不去做召回可以吗?

  从评估结果看,加装衬板的召回措施提高了后轴纵臂的抗变形能力,降低了纵臂变形的可能性。大众公司采取的后轴纵臂变形检测规程和专用工具,有助于发现后轴纵臂变形情况,并根据变形程度进行更换,会减小纵臂断裂的可能性。从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对实施召回后的车辆的监测情况看,加装衬板后纵臂变形、断裂案例明显减少,已收集到的37例故障案例(其中纵臂变形案例34例、断裂案例3例)全是车辆受过不同程度碰撞造成的。但是,若后轴纵臂受到较大冲击力,纵臂和衬板仍会同时变形,如果不及时检查和维修,仍存在后轴纵臂本体断裂之后未能及时发现,衬板又断裂导致的车辆失控风险。建议广大车主在车身后部、侧后部、后轴、后轮受到撞击或刮蹭,无论外观损坏是否严重,都应第一时间到一汽-大众经销商处对车辆进行检查以确保安全。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规定,配合生产者实施召回是车主应尽的产品安全责任。缺陷车辆在路上行驶时除了危及用户安全,还可能危害公共安全。因此,消费者应当配合生产者的召回活动。

  十八、缺陷汽车召回过程中,企业的责任是什么?政府部门的职责是什么?车主的义务是什么?

  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生产企业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责任主体,应当承担召回计划的制定、备案、信息发布和车主通知等主体责任,应当对召回计划的相关内容,包括缺陷原因判断、召回范围准确性和召回措施有效性等负责,负责采取有效的召回措施消除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

  同时,《条例》规定质检总局是汽车召回工作的监管部门,承担收集缺陷信息、组织缺陷调查、开展召回过程监督和效果评估、公布相关信息等职责。

  对于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质检总局是否批准了大众公司加装衬板的召回计划的问题,《条例》没有赋予质检部门审查和批准生产企业备案召回计划的职责,质检总局公布的所有召回信息均为生产企业的备案信息。从国际通行做法看,欧、美、日、韩等召回制度较健全的国家和地区对生产者提交的召回计划也是采用备案制度,在生产者正式实施召回后加强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车主应当配合生产者实施召回。

  [61阅读 新闻]  在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针对一汽-大众速腾耦合杆式后轴纵臂断裂问题的缺陷调查结果之后,大众中国和一汽-大众联合发布了官方声明,原文如下:


  2015年9月1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了速腾汽车耦合杆式后轴纵臂断裂问题缺陷调查结果,我们尊重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的调查结果。相关车辆为2011年5月至2014年5月生产的速腾汽车以及2012年4月至2013年7月生产的甲壳虫汽车。在2015年2月2日,我们已经启动了对该批次车辆的召回。

  在此,我们对因召回给车主带来的不便和不安表示诚挚的歉意。

  为彻底消除车主担忧,提升客户满意度,我们将向受召回影响的速腾及甲壳虫车主提供以下服务和措施,并郑重承诺通过以下服务和措施保障车主的驾乘安全。

  第一,我们承诺,涉及车辆自加装金属衬板之日起十年内,只要车辆在没有受到过外力碰撞或冲击的情况下后悬架纵臂发生断裂,车主可以基于原购车发票价格置换一辆价值相同或者以补差价的方式置换一辆价格高于原购车价的一汽-大众大众品牌(速腾车主)或大众进口汽车(甲壳虫车主)在售车型。

  第二,我们将通过“专属通道”主动联系尚未参加召回的车主,并呼吁其前往一汽-大众或大众进口汽车授权经销商完成金属衬板的安装工作。在广大车主的理解、信任和积极配合下,截至2015年9月10日,速腾及甲壳虫的召回完成率分别为85.2%和85.6%。

  第三,我们将推出一项“特别关爱计划”以提升车主满意度,即向受召回影响的车主赠送3次基础常规保养服务(包括免费更换机油、免费更换机油滤清器、免费检查)。自2014年8月起,针对纵臂弯曲的专项检测已成为所有授权经销商售后服务中的常规项目,这项新的举措也是我们排查方案的延续和深化。

  第四,我们将向具有维修资质的机构开放针对耦合杆式后悬架纵臂的检测指导文件和技术支持,以致力于扩大车辆纵臂检测的覆盖范围。

  通过以上举措以及从2014年10月起施行的耦合杆式后悬架十年保障等措施,包括我们还将在随后的6-8个月内开发出进一步的技术措施,我们希望能够进一步提高客户满意度,让每一位车主都能安心驾乘。

  保证消费者的驾乘安全是大众汽车的首要任务,我们对纵臂发生断裂的车辆进行综合、深入的分析后发现:如果车辆没有受过来自侧后方或者后方的碰撞,其装配耦合杆式后悬架的纵臂就没有断裂的风险。

  为了保障您的驾乘安全,我们强烈建议,如果您的车辆曾经受到过来自侧后方或者后方的碰撞,即使是在外观无明显受损痕迹的情况下,都应尽快前往一汽-大众或大众进口汽车授权经销商处进行专业检测。

  受到召回影响的速腾及甲壳虫车主如有任何疑虑或遇到任何问题,欢迎通过 “专属通道”与我们取得联系。

  速腾车主专属服务热线: 4008-590-017
  甲壳虫车主专属服务热线: 4001-606-660

  最后,我们再一次对因召回给消费者带来的不便和不安深表歉意。同时感谢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召回工作的监督和理解,有关召回工作的后续进展,我们将持续与社会各界保持及时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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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质检总局扮“神秘买家”网购抽检 近30%不合格

新浪科技讯,9月30日消息,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2015年儿童玩具等11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经检验,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8.7%。

本次抽查涉及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苏宁易购、当当网、亚马逊、凡客诚品、唯品会、王府井网上商城、麦包包等10家电子商务平台企业,采取“神秘买家”从电商平台买样或从物流仓库集中抽样的方式,抽取了304家企业生产的363批次电子商务产品。经检验,219家企业生产的259批次产品合格,抽查合格率为71.3%。检出98家企业生产的10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8.7%。(沙行)

以下为通报原文:

质检总局关于2015年儿童玩具等11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情况的通报

国质检监函〔2015〕5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015年,质检总局针对网络销售的玩具、服装、鞋类、背提包、小家电等5大类11种电子商务产品组织开展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本次抽样检验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采取“神秘买家”从电商平台买样或从物流仓库集中抽样的方式,抽取了304家企业生产的363批次电子商务产品。经检验,219家企业生产的259批次产品合格,抽查合格率为71.3%。检出98家企业生产的104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8.7%。

按产品划分,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在30%以上的有4种,包括背提包47.9%, 皮鞋36.4%,休闲服装(机织)35.1%,羊绒针织服装34.6%。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在20%至30%的有5种,包括运动鞋28.6%,床上用品25.6%,电水壶25%,移动式插座23.3%,电饭煲20.0%。不合格产品检出率在20%以下的有2种,包括毛绒布制玩具3.7%,豆浆机未检出不合格产品(见附件1)。

(二)本次抽查的样品来源和批次数。

本次抽查涉及天猫、京东商城、1号店、苏宁易购、当当网、亚马逊、凡客诚品、唯品会、王府井网上商城、麦包包等10家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其中,抽查了京东商城、1号店、当当网3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27批次毛绒布制玩具,涉及24家生产企业;抽查了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当当网、凡客诚品、唯品会6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126批次服装产品,涉及111家生产企业,包括羊绒针织衫、休闲服装(机织)、床上用品;抽查了京东商城、亚马逊、凡客诚品、1号店、王府井网上商城5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72批次鞋类产品,涉及52家生产企业,包括皮鞋、运动鞋;抽查了天猫、麦包包、苏宁易购、亚马逊4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48批次背提包,涉及42家生产企业;抽查了京东商城、1号店、苏宁易购、亚马逊4家电商平台企业销售的90批次小家电产品,涉及75家生产企业,包括电饭锅、移动式插座、豆浆机、电水壶。此外,有2家企业声称产品被假冒(见附件2)。

(三)本次抽查的主要特点。

一是突出抽查B2C模式的电商企业。B2C模式即“商对客”模式,是指由电商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本次抽查涉及的10家电商平台企业,其经营模式均以B2C为主。

二是突出抽查电商企业的自营产品。此次抽查共从电商平台企业的自营仓库采样150批次,从电商平台上的品牌旗舰店采样213批次。

三是突出源头追溯。通过电商平台企业,联系生产企业对样品和检验结果进行确认,探索建立电子商务产品质量源头追溯机制,为落实不合格产品属地查处工作奠定基础。

四是突出监管联动。及时将检验结果反馈给电商平台企业,督促电商平台企业对不合格产品采取处置措施,并建立健全质量内控体系,着力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

(四)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

1. 背提包产品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现象突出。背提包产品共抽查48批次,共发现不合格产品23批次,其中20批次都存在振荡冲击性能不合格情况。另外,背提包不合格产品区域较为集中,其中广东省有14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产品不合格,占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批次总数的60.9%。

2. 鞋类产品物理机械性能不合格现象突出。鞋类产品共抽查了72批次,共有24批次不合格,主要是物理机械性能指标不合格,问题主要集中在耐折性能。其中,运动鞋有8批次产品不合格,全部都是耐折性能达不到标准。

3. 服装类产品成分含量与明示不符情况严重。本次共抽查服装类产品126批次,共发现不合格产品40批次,其中24批次都存在成分含量不合格的情况。其中,休闲服装(机织)抽查不合格的20批次产品中,有11批次产品纤维成分及含量不合格,其中纤维种类名实不符的有8批次,纤维含量超出标准允许偏差的有3批次;床上用品不合格的11批次产品中,有5批次产品纤维含量不合格;羊绒针织服装不合格的9批次产品中,有8批次纤维含量不达标。

4. 小家电产品安全隐患多。本次抽查了电饭锅、移动式插座、豆浆机、电水壶等4种小家电产品共90批次,有16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7.8%。不合格产品中,有15批次产品都存在质量安全隐患。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毛绒布制玩具。共抽查了24家企业生产的27批次产品,重点对产品的正常使用、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标识和使用说明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有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主要是毛球项目不合格。

(二)羊绒针织服装。共抽查了25家企业生产的26批次产品,重点对纤维成分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干洗色牢度、顶破强度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9家企业生产的9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纤维成分含量有8批次不合格,耐碱汗渍色牢度有1批次不达标。

(三)休闲服装(机织)。共抽查了45家企业生产的57批次产品,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干色牢度、耐光色牢度、纤维成分及含量、使用说明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有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不合格。本次抽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是,耐干摩擦色牢度有11批次不合格,纤维成分及含量有11批次不合格,PH值有4批次不合格,耐洗色牢度有2批次不合格,耐水色牢度有1批次不合格。

(四)床上用品。共抽查了41家企业的43批次产品,重点对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异味、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纤维含量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11家企业生产的11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PH值有6批次不合格,纤维含量有5批次不合格,耐干摩擦色牢度有2批次不合格。

(五)皮鞋。共抽查了34家企业的44批次产品,重点对皮鞋产品的剥离强度、耐磨性能、皮鞋耐折性能、休闲鞋耐折性能、勾心硬度、勾心抗弯刚度、勾心长度下限值、勾心弯曲性能、成型底鞋跟硬度、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皮革)、游离甲醛(皮革)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15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耐折性能有7批次不合格,勾心长度下限值有6批次不合格,剥离强度有3批次不合格,勾心硬度有3批次不合格,耐磨性能有2批次不合格,勾心抗弯刚度有2批次不合格,勾心弯曲性能有2批次不合格。

(六)运动鞋。共抽查了18家企业的28批次产品,重点对运动鞋产品的剥离强度、耐折性能、耐磨性能、帮底粘合强度、衬里和内垫摩擦色牢度、游离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拉断伸长率、拉伸强度、密度、磨耗量、耐黄变性能、外底厚度、硬度、粘附强度、整鞋曲挠性能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6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产品不合格,均为耐折性能达不到标准要求。耐折性能不达标是本次运动鞋抽查发现的突出质量问题。

(七)背提包。共抽查了42家企业生产的48批次产品,重点对背提包产品的标识、振荡冲击性能、缝合强度、配件、拉链耐用度、摩擦色牢度、五金配件耐腐蚀性、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8个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有21家企业生产的23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振荡冲击性能有20批次不合格,是本次抽查发现的最主要质量问题。另外,配件有11批次不合格、缝合强度有1批次不合格、摩擦色牢度有1批次不合格。

(八)电饭锅。共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重点对电饭锅产品的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能效等级共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有4家企业生产的4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输入功率和电流有3批次不合格、接地措施有1批次不合格、能效等级有1批次不合格。

(九)移动式插座。共抽查了24家企业生产的30批次产品,重点对移动式插座产品进行尺寸检查、防触电保护、插头和移动式插座的结构、耐热、绝缘材料的耐非正常热、耐燃和耐电痕化共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有6家企业生产的7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耐热有5批次不合格,尺寸检查有4批次不合格,插头和移动式插座的结构有4批次不合格。

(十)豆浆机。共抽查了11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共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经检验,本次抽查的20批次产品未发现质量问题。

(十一)电水壶。共抽查了20家企业生产的20批次产品,重点对输入功率和电流、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非正常工作、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接地措施、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共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本次抽查发现有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非正常工作有5批次不合格,结构有1批次不合格,产品电源连接及外部软线有1批次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省(区、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以下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严肃进行处理。特别是对抽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要求的,应依法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按照有关规定监督销毁或者作必要的技术处理。

(二)针对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质量问题,包括背提包产品的振荡冲击性能、鞋类产品的机械物理性能、纺织服装的纤维成分及含量、小家电的电器安全等指标,要加大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将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切实维护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安全。

附件:1. 2015年毛绒布制玩具等11种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

2. 2015年电子商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声称被假冒产品名单

质检总局

2015年9月17日

本文标题:质检总局抽查-质检总局扮“神秘买家”网购抽检 近30%不合格
本文地址: http://www.61k.com/10800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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