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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高级会计师考试试题【案例分析2】

发布时间:2017-10-16 所属栏目:考试辅导

一 : 高级会计师考试试题【案例分析2】

  [案例1]

  资料:某国有企业集团总会计师李军参加了财政部门组织的会计职业道德培训班后,认识到会计诚信教育事关重大,随即组织了本集团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培训。培训结束时进行了考试,试题中有一案例,要求学员进行分析,案例如下:

  晓东电子公司会计赵丽因工作努力,钻研业务,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多次被公司评为先进会计工作者。赵丽的丈夫在一家私有电子企业任总经理,在其丈夫的多次请求下,赵丽将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公司新产品研发计划及相关会计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其丈夫,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公司认为赵丽不宜继续担任会计工作。

  试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赵丽违反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2)哪些单位或部门可以对赵丽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并说明理由。

  对问题(1)[赵丽违反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主要有以下三种答案:

  答案一:赵丽违反了“爱岗敬业”、“参与管理”、“坚持准则”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答案二:赵丽违反了“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答案三:赵丽违反了“客观公正”、“提高技能”、“强化服务”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对问题(2)[哪些单位或部门可以对赵丽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并说明理由。]主要有以下四种答案:

  答案一:任何单位均不能对赵丽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主要理由:会计职业道德不是会计法律规范,而是一种软约束,需要依靠会计人员自律、自愿遵守,如果不遵守只能受到道义上的谴责。

  答案二:只能由会计职业组织对赵丽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主要理由:会计职业道德是一种职业规范,应由会计职业组织对不遵守会计职业道德的会计人员(会员)进行惩戒,其他部门和单位均不宜处理。

  答案三:只能由财政部门对赵丽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主要理由:财政部门负责管理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颁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开展会计人员评优表彰活动等工作,会计人员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应由财政部门进行处理。

  答案四:财政部门、会计职业组织、本单位均可以对赵丽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主要理由:财政部门、会计职业组织、所在单位根据法律、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进行处理。

  要求:

  从会计职业道德角度,分析判断每个问题中的答案,哪个答案是正确的?并分别说明理由。

  [分析与提示]

  1.问题(1)中的答案二(赵丽违反了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会计职业道德要求)是正确的。

  诚实守信是指会计人员应当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廉洁自律是指会计人员应当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尽职尽责。赵丽把在工作中接触到的公司新产品研发计划及相关会计资料复印件,提供给在一家私有电子企业任总经理的丈夫,这是因情感和利益诱惑等因素,违背了诚实守信、廉洁自律会计职业道德要求,泄露了公司商业秘密,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损失。

  2.问题(2)中的答案四(财政部门、会计职业团体、本单位对赵丽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均可以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处理)是正确的。

  《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会计职业道德。《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办法》等均把遵守会计职业道德作为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前提条件。所以,财政部门可以对会计职业道德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可以在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进行记载,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其次,如果会计职业组织会员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要求,会计职业组织可以根据行业自律性监管的有关规定,对其会员采取公开谴责,直至取消其会员资格等惩戒措施。此外,根据《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有责任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开展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检查和考核本单位会计人员会计职业道德遵守情况,对违反会计职业道德行为,可以按照单位内部有关制度进行直至除名的处理。

二 : 公务员法考试题库(最全版含案例分析)

一,单选:以下各题只有一项答案是正确的. 1公务员的任用,坚持 D 的原则.

A.勤能并重 B 管理与监督并重 C.为才是用 D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

2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 C 是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 A.资历 B 德才 C 具体的工作实绩 D 工作效率 3我国对公务员的管理实行的是 C 制度.

A.党政干部单一的管理模式 B.对公务员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 C.分类管理 D.根据职位分类管理

4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范围重新做了界定,根据规定公务员必须具备 个条件,其中哪个是公务员最本质的特征 A A. 依法履行公职. B.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D. 三项均属于.

5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那些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C

A. 九三学社机关的工作人员. B. 基层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C. 在企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 D. 政协办公厅工作人员. 6下列哪项属于公务员范围 D A. 工会职工. B. 消协工作人员.

C. 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D. 中国民主同盟机关的工作人员.

7下列哪个人员不是公务员 D

A. 人大机关工作人员. B. 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 C. 政协机关工作人员. D. 机关中的工勤人员. 8下列哪个部门不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 C A. 人事部. B. 某县县委组织部.

C. 某省人事厅人事处. D. 某市人事局.

9哪项职能超出了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职能范围 D A 组织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

B.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起草拟定地方公务员管理的法规,规章.

C .对违反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的现象进行纠正和处理. D. 制定公务员管理法律.

10 下列那一项不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D A 担任检察官必须具备司法资格证书. B 身体健康. C 无刑事犯罪纪录. D 大专以上学历.

11 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的几项义务,下面哪项不属于公务员的义务 C

A.《法官法》中规定法官必须维护司法公正. B.公务员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C.保持"政治中立". D.保守工作秘密.

12公务员要按照规定的 D 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A.任务 B.义务 C.权力 D.权限

13公务员职位类别里哪一类的职位数量最大 A A综合管理类 B专业技术类

C行政执法类 D法官检察官职位类别

14关于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的规定,以下说法哪项不正确 A A 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共有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三项职位.

B 除公务员法列出的三类职位外还有检察官,法官等职位. C 以后根据实践需要还将划分新的职位类别.

D 对于具有特殊性要求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 15职务序列的设置是根据 B A级别层次 B 职位类别

C 领导与非领导职务 D 职能要求

16非领导职务应当在哪个级别以下设置 A A 厅局级 B 县处级 C 乡科级 D 科员

17"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对这一法条的正确理解是: C

A同一职务上的公务员其级别相同. B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可以根据机关职能确定. C公务员在不晋升职务的情况下可以晋升级别.

D公务员的级别根据其工作实绩确定.

18国家根据人民警察的工作特点设置与其职务相对应的 B . A级别 B衔级 C职位 D职能

19哪些职位属于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范围 B A副镇长 B副主任科员 C处级调研员 D副处长

20公务员的录用范围是:担任 A 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A主任科员 B副主任科员

C乡科级领导职务 D乡科级副职

21 对于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公务员法规定对于少数民族报考者 D

A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平等对待 B由民族自治地方自行规 定录用办法 C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录用 D予以适当照顾 22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 A 负责组织.

A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B设区的市级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C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 D招考机关

23广州海关拟招录4名公务员,请问下面哪个部门是这次录用工作的组织部门 D

A广州市委组织部 B广州市人事局 C广东省人事厅 D国家人事部

24报考公务员应当具备 B 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 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A所报考部门所属机关 B省级 C市级 D中央公务 员主管部门

25以下情况不能录用为公务员的是: C A曾被记行政处分的 B受过行政拘留的 C曾被开除公职的 D大专学历

26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 D 内进行招录. A权限范围 B职位空缺 C录用标准 D编制限额 27录用公务员的首要程序是: C

A审核编制限额 B审核职位空缺情况 C发布招考公告 D进行资格审查

28对公务员的考核中,重点考核的是公务员的 B : A工作能力 B工作实绩 C思想政治 D工作作风 29公务员法对领导成员职务的任免实行的是: D A委任制 B选任制 C聘任制 D任期制

30下面有关公务员兼职的规定理解不正确的是: C A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在机关内兼职没有作出限制. B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兼职.

C公务员不得在事业单位中兼职.

D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在机关外兼职.

31 竞争上岗的方式是公务员法对传统委任制的改革,请问下列那个职务应当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C A机关内部的厅局级领导职务. B机关副调研员.

C地方党委机关内设机构领导成员职务. D机关调研员. 32关于公务员降职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D A降职不属于公务员的任用方式.

B降职是公务员制度中的一种行政处分.

C公务员被降职使用的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和工资档次. D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33以下关于公务员受处分的法律后果不正确的是: A A受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内不得晋升工资档次.

B受记过处分的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级别.

C受降级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仅不得晋升职务也不能晋升工资档次. D受开除处分的后不得再次被录用为公务员.

34 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受处分的期间,以下说法正确的 是: A

1

公务员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公务员法考试题库(最全版含案例分析)

A记过,一年. C记大过,十六个月. C降级,十八个月. D撤职,十八个月.

35受撤职处分的公务员有哪些法律后果 C A受处分时间为十八个月. B不一定降低级别. C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D不再承担其它法律责任.

36受到开除处分的公务员,有什么法律后果 D

A在受处分其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机关解除处分. B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C解除处分后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 D自处分生效之日起,解除其与单位的人事关系. 37对公务员处分的解除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C

A解除公务员处分的机关只能是作出该处分决定的机关.

B在处分期内公务员调离作出处分的机关,解除处分仍由原作出处分决定的机关解除处分.

C在公务员的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机关可以解除处分.

D解除处分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38机关对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的是 A . A初任培训 B任职培训 C专门业务培训 D更新知 识培训

39关于对公务员培训的时间以下不正确的是: A A专门业务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七天. B初任培训是在试用期内进行一般不少于十天. C任职培训的时间不少于三十天.

D更新知识培训每人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七天. 40根据公务员法对调任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C A调任包括"调入"和"调出"两个方面. B调任并不属于公务员队伍的一个"入口". C调任只规定了"调入"一个方面.

D调任是机关外与机关内人员的双方交流.

41 调任是公务员交流的方式之一,请问其交流的正确方式 是: D

A在机关内部进行交流的一种方式.

B是机关外部与机关内部相互交流的一种方式. C是适用于选拔担任领导职务的交流方式.

D只是机关外部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内部的交流方式. 42关于转任的范围和特点理解正确的是: C A转任在机关内部的范围是有限制的.

B转任的范围是在本部门,本单位的不同职位之间. C转任还包括跨地区,跨部门的转任. D转任中公务员的职务不会发生升降.

43 今年上半年中组部,国家人事部选派中央机关的干部到东北地区各级政府中交流任职,这种干部交流方式属于: D A调任 B转任 C录用 D挂职锻炼

44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挂职锻炼的形式是: D

A上级机关的公务员到下级机关进行锻炼的交流方式. B在不同地区机关进行交流的方式.

C下级机关的公务员到上级机关进行锻炼的交流方式.

D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挂职锻炼.

45 以下情况中哪一个没有违反公务员法中的需要任职回避的规定情形: A

A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厅机关工作,分别在不同的处里任科员. B在同一个处里处长与处里的科员为直系血亲关系. C夫妻二人在同一个厅机关里任处长职务.

D在同一机关里有亲属关系的一方担任领导职务,另一方在该机关的监察部门工作.

46根据公务员法中地域回避的规定,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A公务员在原籍和成长地任职需要进行地域回避.

B公务员在原籍的中级人民法院担任领导职务不需要回避.

C公务员在成长地的纪检,监察部门工作的一律需要回避. D乡级机关属于基层机关,一般不需要地域回避. 47公务员工资中, A 是工资结构的主体. A,基本工资 B,津贴 C,补贴 D,奖金

48 公务员离开那些苦,脏,累,险等特殊岗位后,其岗位津贴 D . A,继续一直发放 B,继续发放一年 C,继续发放三年 D,停止发放

49 国家实行 B 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进行调查比较.

A,工资比较制度 B,工资调查制度 C,调查比较制度 D,调查研究制度 50国家对公务员工作时间,实行 C .

A,换休制度 B,轮休制度 C,工时制度 D,工龄 制度

60公务员辞去公职,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

起 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 D 日内予以审批. A,十五,三十 B,六十,九十 C,七,十五 D,三十,九十

70 辞职包括公务员辞去公职,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请问这两种辞职有什么样的区别 B

A二者都取消了公务员身份.

B前者的结果是机关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归于消灭,后者的结果使公务员丧失原来担任的领导职务. C二者均出于自愿.

D前者根据本人意愿提出,后者须经任免机关批准. 71任免机关对于公务员的辞职申请审批期限是: D A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B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 C自接到申请之日内十五日内.

D一般公务员辞职的审批期限是三十日,领导成员辞职的审批期限是九十日.

72 公务员法中规定的领导成员的辞职制度中,有一种辞职方式实际上是领导成员对本人失职失误的一种主动追究,请问是那种辞职方式C

A因公辞职 B自愿辞职 C引咎辞职 D责令辞职 73对公务员的辞退说法正确的是: B A公务员管理部门决定对公务员的辞退. B辞退无须事先征求公务员的意见.

C辞退而是机关的一种行政行为,而不是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 D被辞退的公务员不必与辞职的公务员一样办理公务交接手续. 74 公务员进行申诉的时间限制是:自接到该人事处理之日起 B 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应当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内进行申诉.

A十五日,三十日. B三十日,十五日. C三十日,三十日. D十五日,十五日. 75径直申诉程序是怎样的 B A首先申请原处理机关进行复核. B不经复核直接进行申诉.

C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申诉. D向行政监察机关进行申诉.

76原处理机关在接到公务员要求复核的申请书后

的 内应当作出复核决定,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A 内作出处理决定.

A三十日,六十日. B三十日,九十日. C十五日,三十日. D六十日,九十日.

77复核,申诉期间对已经做出的人事处理决定 B . A停止执行 B不停止执行

C暂缓执行 D根据原处理机关意见决定是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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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公务员法考试题库(最全版含案例分析)

78与聘任制相对应的是 B ,这也是公务员的主要任用方式. A任期制 B委任制 C任命制 D选任制

79关于机关对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C A与委任制公务员的管理规定相同.

B公务员法的管理规定均适用于聘任制公务员.

C 聘任合同的内容中可以有不执行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部分. D聘任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更改或者解除.

80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发生争议的,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 D 内申请人事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 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三十日,十五日. B六十日,三十日. C十五日,三十日. D六十日,十五日.

81关于人事争议仲裁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B A提交仲裁以双方自愿为前提. B一方申请仲裁就可以受理.

C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数应当是三人以上. D仲裁裁决并不是向法院起诉的前置程序.

82违反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机关或部门应当承担的责任是 D . A行政责任 B刑事责任

C行政处分 D行政处分或刑事责任

83 对各级机关违反公务员管理制度的行为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是 D .

A行政监察机关 B原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 C原处理机关的人事部门 D公务员主管部门

84 对违反公务员法规定情形的领导成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规定予以 A .

A处分 B处罚 C追究刑事责任 D经济处罚

85 公务员原系领导成员的在辞去公职后 C 内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A一年 B两年 C三年 D四年

86 公务员在退休后的从业有一定限制,在公务员法中是如何规定的 C

A 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B 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C 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任职 D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活动 87所谓"具体的人事处理"指的是: D

A机关对公务员作出的政策规定 B机关对公务员作出的人事处理 C机关对特定的公务员作出的人事处理 D机关对特定的公务员作出的影响其权利,义务的人事处理

88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应当承担的责任是: D A经济责任 B行政处罚 C行政处分 D行政责任

89公务员法中所称的"领导成员"的正确含义是什么 D A行政机关中担任领导职务的所有人员.

B各级人民政府,党委的各个部门的领导成员.

C不包括各级机关的工作部门或派出机构的领导成员.

D机关的领导人员,不包括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

二,多项选择:以下各题均有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包括两个). 1.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 ABC 的工作人员. A.依法履行公职 B.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 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D .国家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 2.以下人员属于公务员的是 A B .

A. 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 B. 检查机关的工作人员 C. 公立大学的党委书记 D. 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 3.以下人员中不属于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是 CD 16

A.中国共产党机关工作人员 B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 C.政府机关里的工勤人员 D进行公共事务管理的事业单位 中的工作人员

4 公务员法是关于公务员 ABD 的法律. A. 义务 B. 权利 C. 权力 D. 管理规范 5.公务员制度坚持以 ABCD 指导.

A. 马克思主义 B. 毛泽东思想 C. 邓小平理论 D. "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

6. 公务员制度贯彻 AC 的基本路线,贯彻 和 方针.

A.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B. 四项基本原则 C.中国共产党的 干部路线 D.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7. 公务员的管理坚持 ABCD 原则,依照法定的权限,条 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A. 公开 B. 平等 C. 竞争 D. 择优 8.公务员的管理,坚持 CD 并重的原则.

A.严格管理 B 奖惩制度C.任人唯贤 D德才兼备 9.下列哪个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BD

A. 民主党派机关工作人员.B. 现役军人.C. 刑警.D. 机 关中的工勤人员.

10.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综合管理公务员事务方面的职能有: 17 ACD

A. 研究制定公务员管理规范.B. 组织公务员法律,法规的 制定和实施工作.C. 监督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D. 对同 级各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和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指导. 11.属于公务员的基本义务的有: ABCD

A. 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B.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 利益.C. 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D. 模范遵守 社会公德.

12.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有: ABCD

A. 具有职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B. 具有良好的 品行.C.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D 法律规定的其他条 件.

13 公务员应该维护国家的 ACD . A.安全 B.政权 C.荣誉 D.利益

14 公务员服从和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是公务员必须遵守 的一项重要义务,是保证国家机关正常运行的基本要求,其正确 含义是: ACD

A.对认为错误的决定如果上级要求立即决定,公务员应当 执行该决定;B.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和命令,执行后果 应当由上级负责.C.公务员执行的是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 令.D.该决定和命令应在上级的权限范围之内. 18

15 下列哪项是公务员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 AD

A.认真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B.在工作中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义务C.坚决服从和执行上级所作的一切决定D.保守工作秘密 16 公务员享受福利,保险待遇,其内容是: ABCD

A.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B.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C.因公致残的,享受过国家规定的伤残待遇 D.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的其亲属享受国家规定的抚恤和优待

17 行政执法类职位在下列哪些部门中存在 ABCD A 公安 B 海关 C 税务 D 环保

18 行政执法类职位是指在行政机关中直接履行 BCD 等现场执法职责的职位.

A 综合管理 B监管 C 处罚 D 稽查

19下列职位哪些人员的职位属于专业技术类职位 ACD

A 外事办翻译 B 人事厅专技处领导成员 C 刑侦部门法医D 政府办公厅信息中心技术人员 20 公务员职务分为 和 CD

A 综合管理类职务层次 B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务层 次 C 领导职务D 非领导职务

21 以下哪些职务属于领导职务 AD

A副镇长 B主任科员C巡视员D县处级副职 22 下列哪些职务属于非领导职务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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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法院书记员B副镇长C副主任科员D调研员

23 机关在设置本机关公务员具体职位时依据下列哪些因素 BCD A公务员级别B职数C机关职能D机构规格

24 关于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关系所述正确的是 ABCD A公务员又有级别又有职务,二者不能彼此取代.B一职数 级,上下交叉.C职务与级别应当是互相对应的关系.D公务员 在同一职务上可以晋升级别.

25 下列职位中哪些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录用公务员范围 AB A办事员B科员C综合管理类领导职务公务员D镇长

26 某市公开招录市级机关公务员,请问下列有权组织该市市级机关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是: CD

A该市市委组织部B该市人事局C该市所在省的人事厅D该市所在省的省委组织部

B公务员被降职使用的,在一定期间内不得晋升职务级别. C公务员被降职的条件是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 D公务员降职一次降低一个职务层次.

44 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ABCD : A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B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 C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D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45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十六项违法违纪的行为,下列哪些属于法律规定的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 ABCD

A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 B拒绝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C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27 下面属于报考公务员限制性条件的是: ABC

A曾被开除公职的B曾受刑事处罚的C色盲不得录用为交通警察D政治面貌非党员的

28 机关录用公务员应当考虑哪些条件 ABCD

A机关职能B编制限额C职位空缺D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的意见 29 属于录用程序的有: ABCD

A发布招考公告B资格审查C考试D考察和体检 30 公务员的考核内容有: ABCD

A德,能,勤,绩,廉B重点考核内容是工作实绩 C工作实绩是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

D既要突出工作实绩又不能以实绩替代对德,能,勤,廉的考核 31公务员的考核方式是: BD

A年度考核 B定期考核 C不定期考核 D平时考核 32 定期考核公务员的结果有哪些等次 ABCD A优秀 B称职 C不称职 D基本称职 33 关于公务员职务的任免实行的是: BC A任期制 B选任制 C委任制 D聘任制

34根据法律规定,担任以下哪些职务的公务员实行的是选任制 ABCD

A基层人民法院院长B自治州副州长C省委书记D民革中央主席 35 委任制公务员遇到下列哪些情况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ABCD

A试用期满考核合格B职务发生变化C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D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

36 公务员职务任命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ABD A有编制 B有职数 C有相应的权限 D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37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在机关内兼职没有做出限制性规定,下列哪些情况符合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的正确做法 CD

A因工作需要任免机关批准公务员在机关内兼任一个实职B 公务员在企业任职的

C因工作需要公务员可以兼任事业单位的某些职务

D兼任机关外职务必须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任何报酬 38 哪些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可以越级晋升的情况 AD

A表现特别优秀的公务员.B资历很高.C工作经验丰富.D工作特殊需要.

39 公务员晋升职务需要具备的条件和资格有哪些: ABCD

A思想政治体条件过硬B具备职务要求的工作能力C文化程度符合要求D具备规定的任职资历

40 公务员法在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上的最大突破是对传统委任制的改革, CD 是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选拔任用的重要方法 A聘任制 B任期制 C公开选拔 D竞争上岗

41 通过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的职务有哪些 BD A厅局级正职以下非领导职务.B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 C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D副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

42 在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时,应当实行 AC 制度.

A任职前公示制度. B委任. C任职试用期制度. D任期. 43公务员被降职使用时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CD A降职不是一种行政处分,也不是一种惩戒手段. D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资财.

46根据公务员法规定的几项处分,下列哪些属于处分种类: ABD A记过 B 警告 C降职 D开除

47 国家建立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机构进行公务员的培训,哪些属于公务员培训机构 ABCD

A公务员培训中心B管理干部学院C各级党校D行政学院 48公务员交流的方式由哪几种 ABD A调任 B转任 C下派 D挂职锻炼

49公务员的交流范围在法律中的规定是: ACD

A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B可以与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外部交流.C可以与人民团体,群众团体进行外部交流.D可以与国有企业单位进行外部交流.

50 以下符合调任的条件的是: ABCD

A符合拟任职位要求的学历.B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C曾经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调任.D符合所任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

51调任与录用同为公务员队伍的"入口"方式,二者的区别是什么 BCD A调任适用于选拔领导职务,录用适用于选拔担任非领导职务.B调任所使用的职务层次要比录用高.C调任与录用最主要的区别是适用范围不同.D录用适用于选拔担任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调任适用于选拔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 52关于调任的交流方式解释正确的是: BC

A包含"调入"和"调出"两个方面. B是公务员队伍的

一个"入口".C调任只规定了"调入"一个方面. D调任是机关外与机关内人员的相互交流.

53公务员进行转任应当符合的规定有哪些: ABCD

A 任何单位或部门不能因接受转任人员超编和超职数配备人员. B转任不涉及公务员身份的变化,这是转任与调任的最大区别.C转任的交流方式具有强制性,公务员有义务服从转任决定.D法条中的"工作性质特殊的非领导职务"是指直接经管"人,财,物"和有执法监督职能的职务.

54公务员进行挂职锻炼是机关对公务员进行培养锻炼的一种方式,挂职锻炼是 AC :

A 由机关决定并与接收挂职人员的单位协商做好计划而组织实施的.B根据公务员个人申请进行选派的.C时间一般是一至两年.D上级机关的公务员到下级基层去锻炼的交流方式.

55公务员的交流是机关通过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形式对公务员进行管理的一种形式,这种交流 ABCD :

A带有强制色彩.B有时考虑公务员的个人愿望.

C公务员有申请交流的权利.D公务员个人提出的交流申请,要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审批.

56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对有某些亲属关系的公务员在职务任用上需要回避的情况,以下哪些属于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 ABCD

A夫妻关系B直系血亲关系C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D近姻亲关系 57根据公务员职务任用回避的规定,以下哪些情况应当执行任职回避: AC

A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处里工作的.

B有亲属关系的一方任厅机关领导职务,另一方在其他厅局机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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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有亲属关系的一方任处长职务,另一方在该厅局的人事处任职. D 有直系血亲关系的双方在同一个厅局的不同部门担任主任科员. 58 公务回避是在公务员执行公务时遇有法定情形需要进行回避 的情况,下面哪些属于公务回避的情形 ABCD :

A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B涉及与自己有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C当事人与自己是战友关系,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 D当事人与自己有积怨,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

59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对公务员具有 ABD 基本功能. A,保障 B,激励 C,约束 D,调节

A纪检,监察机关 B上级机关C公务员主管部门 D本人所在机关机关可以聘任公务员,有关聘任人的产生方式以下正确的是 ABC

A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直接选聘.B按照公务员录用程序公开招聘.C以签订聘任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权利义务.D对拟聘任人员的复审,考察由招聘机关的上级机关执行.

77关于聘任人选的产生方式公务员法规定有哪几种 BD

A按照公务员录用办法进行B公开招聘C推荐选聘D直接选聘 78机关与聘任人员签订合同应当如何进行 AD

A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B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更改或解除. 60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评为 AB 的,按照国家规 定享受年终奖金.

A,优秀 B,称职 C,基本称职 D,不称职 61公务员享受的津贴有 BCD :

A,职务津贴 B,地区附加津贴 C,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D,岗位津贴 62公务员福利待遇主要包括 ACD .

A,休假,福利费 B,子女义务教育补贴 C,住房,冬季取暖补贴 D,抚恤,优待

63公务员现行的休假有 ABCD .

A,法定节假日 B,年休假,探亲假C,产假,婚(丧)假 D,病事假 64在出现 AB 情况时,可以延长公务员的工作时间.

A,发生山体滑坡,需要组织救援指挥小组B,下周一要召开紧急会议,需要准备领导发言稿C,准备参加局里乒乓球赛D,以上都不正确

65公务员目前实行的保险制度有 BC .

A,工伤保险制度 B,生育保险制度C,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D,退休保险制度

66公务员队伍的更新机制由 ACD 组成. A,录用 B,调动 C,退休 D,辞职辞退

67公务员辞去公职有限制性条件的规定,即下列哪些情形下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ABCD

A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B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C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 的.D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8公务员有哪些情况的,予以辞退 CD

A年度考核两次以上被评为不称职的.B工作能力无法胜任现任工作的.C不履行公务员义务,经教育仍无转改,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D所在机关撤销需要调 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69对于具有特定情况的公务员不得辞退,请问下面哪些情况属于不得辞退的情形 ABCD

A因工致残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C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70关于提前退休的规定哪些是正确的 BD

A退休条件须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作出规定.B公务员提前退休的前提是由公务员自愿提出.C公务员退休的条件主要强调的是工作年限.D公务员本人申请退休的,必须经任免机关审批. 71以下哪些人事处理决定属于申诉范围 ABD

A申请前退休未予批准.B未按规定确定工资,福利,保险待遇.C任职.D免职.

72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不经复核直接提出申诉,提出申诉是向哪个部门或机关提出 BC

A作出原人事处理决定的机关.B公务员主管部门. C作出原人事处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D监察机关. 73 公务员进行申诉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ABD

A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B对复核决定不服进行申诉. C可以不经复核直接申诉.D可以向做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74某市环保局一主任科员因不服环保局机关对其作出的处分决定,它应当向哪个部门或机关进行申诉 BD

A该市人事局B该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C环保局D该省环保局 75受理公务员控告的机关应当是: AB C双方的权利义务严格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D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备案聘任合同.

79人事争议仲裁要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ABC A合法 B公正C及时 D强制执行

80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ABCD

A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 B聘用机关的代表C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D法律专家

81违反公务员法的行为主体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问下面哪些属于违法行为的主体 ABCD

A公务员主管部门 B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C各个用人单位或机关 D领导成员

82公务员法在法律责任这一章里专门规定了对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应当追究的法律责任,请问哪些部门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 CD

A各级地方政府 B各级地方党委

C各级政府中的人事部门 D各级地方党委中的组织部门

83对公务员管理中的各种违法情形予以处理和追究是公务员法中的明确规定,在公务员法中规定的违法主体所要承担的法 律责任有: BC

A民事责任 B行政处分C刑事责任 D行政处罚

84 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情节 ABC . A给予处分 B批评教育C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D行政处罚 85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对公务员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 ABCD . A赔礼道歉 B恢复名誉C消除影响 D对公务员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赔偿

86机关因错误的具体人事处理应当承担的责任是 ABCD :

A行政责任 B财产责任C行为责任 D精神责任

87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公务员法的必须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这样规定的意义及其特点是什么 ABCD

A 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如果执法犯法,违反管理规定,将对公务员制度造成严重的损害.

B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是特殊主体,直接从事着公务员事务的综合管理.

C对于法律规定的违反公务员法管理规定的情形,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都不得违反.

D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及其工作人员都属于违法行为的主体.

88公务员法在附则中规定了本法中所称领导成员的范围,以下属于该范围的是 ABD :

A各级政府,党委机关的领导成员.B各级人大,政协的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

C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D"选任制"公务员. 简答:

461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定义作了新的界定,请问公务员必须 具备的三个条件有哪些 答:1 依法履行公职. 2 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3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2根据公务员法总则第一条的内容,制定公务员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1 规范公务员的管理. 2 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3 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勤政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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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 5 提高工作效能.

3公务员主管部门在综合管理公务员的事务上的主要职能有哪些 答:1.研究制定公务员管理规范,组织公务员法律法规的实施工作.2.对同级各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和下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3.对某些管理事务实施组织协调.4 .对某些管理事务行使审核,审批权.5.监督公务员管理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公务员法律法规的现象进行纠正和处理.

4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的义务有哪些

答:1 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2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4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5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7 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8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9 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5"公务员应当执行上级做出的决定和命令"包含的正确含义有哪些

答 :1 公务员服从和执行上级做出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是上级依法做出的; 2 公务员在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和命令的意见,上级不改变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立即执行;但是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和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6公务员享有哪些权利

答:1 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2 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职或者处分; 3 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保险待遇; 4 参加培训;

5 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6 提出申诉和控告; 7 申请辞职;

8 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7公务员职务层次有哪些

答:1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 2 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 3 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 4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 5 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8公务员法将公务员职位类别分为哪些

答:我国将公务员职位类别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公务员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 9公务员职位序列依据的是什么 答:公务员职位类别. 10公务员职务分为哪些 答: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11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序列分为哪些

答: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 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12各机关在设置本机关公务员具体职位时应依照哪些因素 答:1 职能; 2 规格; 3 编制限额; 4 职数以及结构比例. 13公务员的级别如何确立

答: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14请问公务员的级别是否和其职务是等同的

答:不一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但是在同一职务上,公务员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15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 16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公务员录用的范围是哪些

答: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17公务员录用采用哪些办法 答: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

18关于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组织权限,公务员法是怎样规定的

答:1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2 地方各级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19报考公务员的条件有哪些 答:包括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1 基本条件即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七项内容;

2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20公务员法规定了三类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请问是哪三类 答: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1机关录用公务员,必须符合哪两个条件 答:1 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 2 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22公务员录用程序主要是哪些 答:1 发布招考公告; 2 资格审查; 3 考试;

4 考察,体检;

5 提出拟录用人选; 6 备案或者审批.

23对新录用公务员的试用制度有哪些规定

答: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4我国公务员的考核内容有哪些 答: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25公务员考核的方式是什么 答:分为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 26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的关系是 答:1 平时考核是定期考核的基础;

2 定期考核是对平时考核的概括和总结.

27对非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与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办法是什么 答:对非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办法; 对领导成员的定期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8定期考核的等次划分是怎样的

答: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29公务员职务的两种任命方式分别是什么

答:任期制和委任制.任期制是指通过选举产生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委任制是指任用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 内直接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

30我国公务员法规定领导成员职务的任免实行的是任期制,实行任期制的意义有什么

答:1 有利于实现领导职务的能上能下,形成正常的新老更替机制; 2 有利于加强对领导成员的监督管理,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能力. 31选任制公务员的免职有哪些情况

答:1 任期届满不再连任,所任职务自然免除; 2 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所任职务免除.

32任免情形分为任职情形和免职情形,请问任职情形有哪两种 答:1 新进入公务员队伍需要进行任职的.

2 公务员职务发生变化任免机关确认新的职务关系的. 33免职情形有哪些

答:1 公务员职位发生变化,承担了新的职责,应当免去其原任职务. 2 因各种原因公务员不能履行职责的,应当免去所任职务. 34公务员的任免程序有哪些 答:1 提出拟任职人选; 2 考察; 3 决定任命;

4 下发任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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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公务员职务任命的几个必备条件是什么

答: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36请问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时,应当按照哪些程序进行: 答: 1 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

2 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 3 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4 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51调任的定义是什么

答:调任是指公务员与公务员队伍以外的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的交流.具体是指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52调任的条件是什么

答: 1 首先要符合担任公务员的七项基本条件(公务员法第十一条); 37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时必须实行什么制度 答:1 任职前公示制度; 2 任职试用期制度.

38根据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奖励制度的概括性规定,公务员 受奖励的条件是什么

答:1 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 2 有其他突出事迹.

39对于公务员集体的奖励规定了"集体"的含义是 答:1 按照编制序列设置的机构; 2 为完成专项任务组成的工作集体. 40奖励分为哪几个种类

答:嘉奖,记三等功,记二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41公务员或者公务员集体有哪几种情况必须撤销奖励

答:1 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2 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反规定程序的; 3 有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撤销奖励的其他情形的.

42有关下级对上级决定和命令如何执行在公务员法中是怎样规定的

答:1 公务员执行公务时,认为上级的决定或者命令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提出改正或者撤销该决定或者命令的意见;

2 上级不改变该决定或者命令,或者要求立即执行的,公务员应当执行该决定或者命令,执行的后果由上级负责;

3 公务员执行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43给予公务员处分的条件是什么

答:1公务员有违法或者违反纪律的行为;

2公务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应当承担纪律责任,没有免予处分的情形. 44免予处分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答:1 公务员具有违纪的行为. 2 违纪行为显著轻微.

3 违纪者本人经过批评教育后已认识了错误并能够及时改正. 45降级的定义是什么

答:降级是降低的公务员级别的纪律制裁方式.

46对公务员处分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47根据公务员法对处分行为的规定,处分决定作出的正确程序是怎样的

答: 1 初查. 2 立案. 3 调查取证.

4 如实告知被调查的公务员. 5 作出处分决定或者撤销案件. 6 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48国家对公务员进行分级分类培训,请问分级分类培训的对象是什么

答:分级培训是指对担任不同层次职务的公务员实施各有侧重的培训. 分类培训是指对不同职位类别的公务员实施不同的培训. 49公务员法对公务员交流范围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答:1 内部交流: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2 外部交流:公务员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进行交流.

50请问公务员交流的基本方式是哪些 答:调任,转任,挂职锻炼. 2 符合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 不得有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53对于转任的一般要求是什么

答:1转任人员必须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2 转任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

54公务员法扩大了公务员挂职锻炼的交流范围,请问公务员挂职锻炼的范围有哪些

答:公务员可以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也可以到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挂职锻炼.

55列出公务员法中规定的有哪些亲属关系的公务员需要进行任职回避

答: 1夫妻关系; 2 直系亲属关系;

3 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 4 近姻亲关系.

56有法律规定的亲属关系的公务员需要进行任职回避,请问双方应当回避的职务范围是什么

答: 1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2 不得在同一单位担任双方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职务. 3 不得在双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中从事人事,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57公务员执行公务时,遇到哪些情形应当进行公务回避 答:1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

2 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

3 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58简述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和保险的定义.

答:公务员的工资是国家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公务员个人的劳动报酬.公务员的福利是指国家和单位为解决公务员生活方面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对公务员在经济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照顾.公务员的保险是国家对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商,生育,失业等情况下提供的必要帮助和补偿.

59简述公务员工资制度应当遵循的原则.

答:按劳分配原则.既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资历等因素又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合理的工资差距.

60确定和调整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主要考虑的因素有哪些

答:主要考虑国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等因素.

61在出现何种情况时,可以延长公务员的工作时间

答:一是由于发生严重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灾害,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为完成国家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紧急任务的.

62简述公务员更新机制中辞职辞退的作用.

答:①有利于畅通公务员队伍"出口",形成优胜劣汰和新陈代谢的良性机制.②有利于规范机关的人事管理行为,切实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③有利于加强监督,推进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能上能下. 63简述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程序性规定.

答: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其中对领导成员辞去公职的申请,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日内予以改正. 64公务员在何种情况下不得辞去公职

答:①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②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秘密期限的;③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④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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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去公职的情形.

65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有哪些辞职制度

答:公务员法规定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有因工辞职,自 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四种.

66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公辞职的意思是什么

纪律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正,公开的; 不按规定受理和处理公务员申诉,控告的;违反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情节的.

79公务员法在法律责任一章中专门规定了对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部分,请问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哪些行为须承担法律责任 答:1滥用职权; 2玩忽职守; 3徇私舞弊. 答: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变动职务,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67领导成员引咎辞职的含义是什么

答: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68责令辞职适用的两种情况是什么

答:1领导成员应引咎辞职,本人不提出辞职的;2 根据领导成员任职期间的表现,认定其已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责令辞职实际上是组织上对不再适合担任现职的领导成员的一种组织处理.

69公务员法规定对具有特殊情况的公务员不得辞退,请问有哪些情形

答:1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2 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 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70公务员可以提前退休的情形有哪三个

答:1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2 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3 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71请分别说出公务员申诉和控告的定义是什么

答:申诉是指公务员对机关作出的涉及本人权益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向有关机关提出意见和要求.控告是指公务员对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上级机关或者其他专门机关指控. 72申诉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答:1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2 对复核结果的决定不服的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作出该人事处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3 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做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

73请回答公务员申诉的时间限制.

答: 1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 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

2 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申诉;

3 如果不经复核,应当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

74公务员申诉应当向哪个机关或部门进行申诉

答: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

75关于聘任制公务员的产生方式有哪两种 答:1公开招聘.2 直接选聘.

76公务员法规定了聘任制公务员的任职方式,这是对以前

公务员任用方式的补充和重大改革,与委任制公务员的管理相比,聘任制公务员有哪些特点

答:1公务员法规定的一般原则和制度精神适用于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2 公务员法中有些不受任用方式限制和影响的具体规定适用于聘任制公务员;3 除有关聘任制规定以外的公务员管理的部分,聘任制公务员可以通过签订聘任合同不执行或者变通执行. 77人事争议仲裁要坚持的原则是怎样规定的 答:合法,公正,及时处理.

78关于公务员管理中的各种违法情形在公务员法中有了更全面的列举,除了原来暂行条例中规定的违反编制限额,不按规定进行奖惩,不按规定进行录用以外,还有那些情形属于公务员管理中的违法情形

答:除以上三种外还有:违反国家规定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标准的; 在录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中发生泄题,违反考试有上述情形的人员构成犯罪的追究法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纪律处分. 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省外事办一工作人员李某2月份因公出国,后无任何理由逾期不归。(www.61k.com]在年底时(12月1日)李某回国,来到其所在单位被告知外事办已经将其开除,李某认为机关对其作出的处分不合理,决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问:1、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是否符合有关的程序规定?为什么? 2、李某应该向哪个部门或机关提出申诉?

3、公务员提出申诉的时间限制是多长?本案中李某具体应当在何时以前提出申诉?

答:1、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程序不合法。处分决定是经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作出的,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本案中李某没有受到书面形式的处分决定,该省外事办的处分程序不符合规定。

2、李某应当向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外事办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

3、公务员自知道对其的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可直接提出申诉。本案中李某应当在这年12月31日以内提出申诉。

案例二、X市教育局在新一批干部任免的公示期间,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向教育局机关提出意见:认为该局拟任科长的一名公务员应当执行任职回避。教育局审查后直接做出了该名同志任职回避的决定。 问:1、X市教育局做出的人事回避的决定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2、列出需要任职回避的几种亲属关系?

3、公务员本人能否申请回避?其他人是否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答:1、该教育局做出的回避决定程序合法。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做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审查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2、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3、公务员本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公务员回避。 案例三、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一名公务员申请退休未予批准,其认为机关对其申请退休不予批准的理由不符合公务员法有关退休的规定,所以该名公务员向县政府办提出了申诉。县政府办对其提出的申诉不予受理。请问该名公务员对于申请退休未予批准的决定是否可以提出申诉?县政府办是否有权受理其申诉?为什么?

答:该名公务员可以就设清退休未予批准进行申诉。县政府办不是本案的申诉受理机关,接受申诉的机关应当是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 案例四、某局在发放工作人员工资时扣发了每人200元,在年底仍未补发所扣减的工资,所欠工资被用于局机关进行办公楼的整修,整修完毕后该局补发了所扣减的工资款额。请问该局违反了公务员法的哪项规定?

答:该局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工资福利保险的规定;“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案例五、某机关公务员请假期满逾期不归,其所在单位给予其警告处分。该名公务员遂向其所在机关提出辞职申请,机关未予审批。 问:1、该名公务员违反了公务员的哪项纪律?

2、旷工或者请假期满逾期不归多长时间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予以辞退的情形?

3、该机关的做法是否符合有关公务员辞职的规定?

答:1、该名公务员违反了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纪律规定。

2、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予以辞退的情形。 3、该机关对其工作人员提出的辞职申请未予审批的做法违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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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公务员法考试题库(最全版含案例分析)

规定。[www.61k.com)公务员法规定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

案例六、某厅有一职位专业性要求较高需要聘任相关人员,经过 选聘该厅与甲某签订了为期十年的聘任合同。在工作期间,甲某未经请假外出十天未归,其所在机关据此解聘甲某,甲某不服,决定申诉。

问:1、本案中关于聘任的情形哪些违反了公务员法的规定? 2、甲某与该机关之间的争议应当采用何种方式解决争议?这种方式有无期限限制?

3、甲某在知道解聘事宜后是否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 他部门的申请书。

问:王秘书因何故要申请调离该部?并说明理由。

答:王秘书申请调出该部是符合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公务员回避制度的。这是因为,王秘书与张部长二女儿小张结婚后,他与张部长构成了近姻亲关系(配偶的父母),属于应回避的亲属关系之一。因为秘书工作的特殊性,张部长与王秘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领导关系,故也视为一种任职回避。

案例十一、一天,某县发生了原公安局长章某某的儿子因打架而致人死亡的事件。身为直接主管社会治安的部门领导,章某某平时不但不对其子加以管教,反而在事发后直接参与处理,在当地造成极坏影响。答:1、该厅与甲某签订十年的聘任合同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聘任合同的期限应当为一至五年;该厅不能因甲某外出十天不归就接解聘甲某,因为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以上的才属于可以予以辞退的情形;机关在解聘人员时必须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甲某应当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时间限制是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

3、贾某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聘任制公务员寓所在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即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案例七、A省某系统招录了二十名公务员,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之后该系统组织了对所有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培训时间为七天。

问:1、该系统违反了公务员法有关培训的哪些内容? 2、国家设立的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机构有哪些?

答:1、该系统在新录用人员已经任职之后才进行初任培训,违反了“初任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合格之后才可以任职”的规定;本案中初任培训的时间为七天违反了公务员法规定的初任培训时间不少于十天的规定。

2、国家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中心、管理干部院校、培训基地都是专门负责公务员培训的机构。

案例八、某机关一名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定为不称职,该工作人员认为机关对其作出的考核结果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向其所在机关申请复核,一个月后该机关作出了维持原考核结果的复核决定,该名工作人员在接到复核结果一个月后提出申诉。 问:1、公务员对定期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能否申请复核?

2、本案中受理复核以及申诉的程序有哪些不符合规定的? 3、该人员应该向哪个机关或部门提出申诉?

答:1、公务员对定期考核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对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的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2、本案中其所在机关在收到复核申请一个月后才作出复核决定,超过了公务员法规定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的期限;该名公务员在接到复核结果一个月后提出申诉超过了公务员法规定的“十五天”的期限。

3、该名公务员应当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在机关的上一级级机关提出申诉。

案例九、某省在公务员的公开招考中,未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录用了一名人员,被他人举报至有关部门。经调查证实,该省人事厅参与公务员招录工作的一名工作人员徇私舞弊、通过制造“假学历”将这名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人员录用。

问:根据公务员法这名工作人员违反了哪条规定?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答:本案中的这名工作人员的行为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公务员法专门规定了对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案例十、国务院某部部长张某的秘书小王在今年与张部长的二女儿喜结良缘,登记结婚。此前,王秘书在向部机关人事部门递交领取结婚登记介绍申请的同时,也递交了一份要求调离该部到其为此,死者家属为讨回公道,拿起法律武器,最终取得了较满意的结果。章某某被撤职查办,其子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问:1、章某某为什么被撤掉公安局长职务?这一事件有何启迪?试用公务员回避制度予以说明。

2、列出需要任职回避的几种亲属关系?

3、公务员本人能否申请回避?其他人是否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答:1、章某某的儿子与章某某是属于直系血亲关系,是属于公务员回避的范围之内,在章某某的儿子因打架而致人死亡的事件后,身为直接主管社会治安的部门领导,没有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反而在事发后直接参与处理,严重违反公务回避制度。

2、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3、公务员本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公务员回避。

案例十二、小陈曾是某部委的一名公务员,因种种原因而辞职下海,奋斗几载后,觉得还是部委机关工作条件好并且适合自己,于是他又准备报考公务员。而小赵目前是一名公务员,从事机要工作,长期以来想到某企业任职,但是受到有关机构和人员的阻挠,一直未成功。 问:小陈和小赵各自能否成功?他们各需要什么条件? 答:小陈与小赵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成功。

小陈曾是公务员,辞职后又想回到公务员系统,他的报考需经原来部委任免机关之批准,取得报考资格后,才能参加新一轮的竞争,只要考试通过且各项手续齐全,他就会重新成为一名公务员。 小赵因从事机要工作,涉及保密问题,他的离开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并符合某些条件。按规定,小赵应当离开机密岗位到保密期限已过,才可以离开机关到某企业任职。因此,调离一方面是主观同意,另一方面客观上会有限制,所以,小陈、小赵经过努力,达到一定要求、符合一定条件后,都是可以成功的。

国家公务员法案例

案例一、某省外事办一工作人员李某2月份因公出国,后无任何理由逾期不归。在年底时(12月1日)李某回国,来到其所在单位被告知外事办已经将其开除,李某认为机关对其作出的处分不合理,决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问:1、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是否符合有关的程序规定?为什么? 2、李某应该向哪个部门或机关提出申诉?

3、公务员提出申诉的时间限制是多长?本案中李某具体应当在何时以前提出申诉?

答:1、外事办对李某的处分程序不合法。处分决定是经机关领导成员集体讨论决定后作出的,并且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本案中李某没有受到书面形式的处分决定,该省外事办的处分程序不符合规定。

2、李某应当向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外事办的上一级机关进行申诉。

3、公务员自知道对其的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可直接提出申诉。本案中李某应当在这年12月31日以内提出申诉。

案例二、X市教育局在新一批干部任免的公示期间,该局一名工作人员向教育局机关提出意见:认为该局拟任科长的一名公务员应当执行任职回避。教育局审查后直接做出了该名同志任职回避的决定。 问:1、X市教育局做出的人事回避的决定程序是否合法?为什么? 2、列出需要任职回避的几种亲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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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公务员法考试题库(最全版含案例分析)

3、公务员本人能否申请回避?其他人是否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答:1、该教育局做出的回避决定程序合法。[www.61k.com]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 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做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审查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2、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2、国家设立的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机构有哪些?

答:1、该系统在新录用人员已经任职之后才进行初任培训,违反了“初任公务员参加初任培训合格之后才可以任职”的规定;本案中初任培训的时间为七天违反了公务员法规定的初任培训时间不少于十天的规定。

2、国家设立专门的培训机构,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公务员培训中心、管理干部院校、培训基地都是专门负责公务员培训的机构。 3、公务员本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公务员回避。 案例三、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一名公务员申请退休未予批准,其认为机关对其申请退休不予批准的理由不符合公务员法有关退休的规定,所以该名公务员向县政府办提出了申诉。县政府办对其提出的申诉不予受理。请问该名公务员对于申请退休未予批准的决定是否可以提出申诉?县政府办是否有权受理其申诉?为什么?

答:该名公务员可以就设清退休未予批准进行申诉。县政府办不是本案的申诉受理机关,接受申诉的机关应当是该县公务员主管部门。

案例四、某局在发放工作人员工资时扣发了每人200元,在年底仍未补发所扣减的工资,所欠工资被用于局机关进行办公楼的整修,整修完毕后该局补发了所扣减的工资款额。请问该局违反了公务员法的哪项规定?

答:该局违反公务员法有关工资福利保险的规定;“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案例五、某机关公务员请假期满逾期不归,其所在单位给予其警告处分。该名公务员遂向其所在机关提出辞职申请,机关未予审批。

问:1、该名公务员违反了公务员的哪项纪律?

2、旷工或者请假期满逾期不归多长时间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予以辞退的情形?

3、该机关的做法是否符合有关公务员辞职的规定?

答:1、该名公务员违反了 “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纪律规定。

2、旷工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属于公务员法规定的予以辞退的情形。

3、该机关对其工作人员提出的辞职申请未予审批的做法违反了规定。公务员法规定任免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审批。

案例六、某厅有一职位专业性要求较高需要聘任相关人员,经过选聘该厅与甲某签订了为期十年的聘任合同。在工作期间,甲某未经请假外出十天未归,其所在机关据此解聘甲某,甲某不服,决定申诉。

问:1、本案中关于聘任的情形哪些违反了公务员法的规定? 2、甲某与该机关之间的争议应当采用何种方式解决争议?这种方式有无期限限制?

3、甲某在知道解聘事宜后是否能向法院提起诉讼?为什么? 答:1、该厅与甲某签订十年的聘任合同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聘任合同的期限应当为一至五年;该厅不能因甲某外出十天不归就接解聘甲某,因为按照公务员法规定,旷工连续超过十五天以上的才属于可以予以辞退的情形;机关在解聘人员时必须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2、甲某应当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时间限制是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

3、贾某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聘任制公务员寓所在机关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再在规定期限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即申请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

案例七、A省某系统招录了二十名公务员,在新录用公务员任职之后该系统组织了对所有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培训时间为七天。

问:1、该系统违反了公务员法有关培训的哪些内容? 案例八、某机关一名工作人员在年度考核中被定为不称职,该工作人员认为机关对其作出的考核结果明显不符合实际情况,向其所在机关申请复核,一个月后该机关作出了维持原考核结果的复核决定,该名工作人员在接到复核结果一个月后提出申诉。

问:1、公务员对定期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能否申请复核?

2、本案中受理复核以及申诉的程序有哪些不符合规定的? 3、该人员应该向哪个机关或部门提出申诉?

答:1、公务员对定期考核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对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的可以申请复核或者申诉。

2、本案中其所在机关在收到复核申请一个月后才作出复核决定,超过了公务员法规定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的期限;该名公务员在接到复核结果一个月后提出申诉超过了公务员法规定的“十五天”的期限。

3、该名公务员应当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在机关的上一级级机关提出申诉。

案例九、某省在公务员的公开招考中,未按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录用了一名人员,被他人举报至有关部门。经调查证实,该省人事厅参与公务员招录工作的一名工作人员徇私舞弊、通过制造“假学历”将这名不具备资格条件的人员录用。

问:根据公务员法这名工作人员违反了哪条规定?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答:本案中的这名工作人员的行为属于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公务员法专门规定了对公务员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案例十、国务院某部部长张某的秘书小王在今年与张部长的二女儿喜结良缘,登记结婚。此前,王秘书在向部机关人事部门递交领取结婚登记介绍申请的同时,也递交了一份要求调离该部到其他部门的申请书。

问:王秘书因何故要申请调离该部?并说明理由。

答:王秘书申请调出该部是符合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公务员回避制度的。这是因为,王秘书与张部长二女儿小张结婚后,他与张部长构成了近姻亲关系(配偶的父母),属于应回避的亲属关系之一。因为秘书工作的特殊性,张部长与王秘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领导关系,故也视为一种任职回避。

案例十一、一天,某县发生了原公安局长章某某的儿子因打架而致人死亡的事件。身为直接主管社会治安的部门领导,章某某平时不但不对其子加以管教,反而在事发后直接参与处理,在当地造成极坏影响。为此,死者家属为讨回公道,拿起法律武器,最终取得了较满意的结果。章某某被撤职查办,其子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问:1、章某某为什么被撤掉公安局长职务?这一事件有何启迪?试用公务员回避制度予以说明。

2、列出需要任职回避的几种亲属关系?

3、公务员本人能否申请回避?其他人是否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

答:1、章某某的儿子与章某某是属于直系血亲关系,是属于公务员回避的范围之内,在章某某的儿子因打架而致人死亡的事件后,身为直接主管社会治安的部门领导,没有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反而在事发后直接参与处理,严重违反公务回避制度。

2、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3、公务员本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都可以申请公务员回避。

案例十二、小陈曾是某部委的一名公务员,因种种原因而辞职下海,奋斗几载后,觉得还是部委机关工作条件好并且适合自己,于是他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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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报考公务员。(www.61k.com]而小赵目前是一名公务员,从事机要工作,长期以来想到某企业任职,但是受到有关机构和人员的阻挠,一直未成功。

问:小陈和小赵各自能否成功?他们各需要什么条件? 答:小陈与小赵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成功。

1、小陈曾是公务员,辞职后又想回到公务员系统,他的报考需经原来部委任免机关之批准,取得报考资格后,才能参加新一轮的竞争,只要考试通过且各项手续齐全,他就会重新成为一名公务员。

2、小赵因从事机要工作,涉及保密问题,他的离开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并符合某些条件。按规定,小赵应当离开机密岗位到保密期限已过,才可以离开机关到某企业任职。因此,调离一方面是主观同意,另一方面客观上会有限制,所以,小陈、小赵经过努力,达到一定要求、符合一定条件后,都是可以成功的。 明确了公务员的范围

[案例]宋某从部队退伍后,以借用的形式被安排在县交警

了规定,这在现行“条例”中是没有的。现在看来,身高并不是国税局招考公务员的必备条件。因为税务局招考公务员不同于公安局招防暴队员等特殊岗位必须重点考虑身体素质,税务局挑身高毫无必要。我国公务员招考中的隐性歧视还很严重,被明文规定下来的显性歧视也不少,比如乙肝歧视,比如前不久引起争议的“超过35岁不得报考”等等,急需清理。对这种歧视做法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需要司法实践去推动。但是,我国法院还没有违宪审查权力,陈某得不到司法救济也应是预料之中的事情。因此,在《公务员法》中规定任职资格条款,对用人单位随意增加招录条件进行限制,很有必要。 公务员应履行的义务

[案例]1994年某省中考前夕,某劳改大队管教处处长汪某为使其子通过考试,借试卷在该队印刷厂印刷之机,指使在押犯石某进入印刷车间窃取试卷和答案。因汪某之子的答卷与标准答案相同,引起阅卷领导小组的注意,后经省教委调查,案件事实被查清。省劳改局根据《保密法》以及《条例》的规定给予汪某开除公职的行政处分。汪某不服,向省监察厅提起申诉,认为自己只泄露了一门课程的考卷,队工作。2000年3月,该县政府决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活动中,宋某被交警队领导安排参与上路执法并发给了警服、对讲机、执法标志等。一日下班后,宋某发现两辆车相撞,宋某正准备过去处理,对面过来几个彪形大汉手持铁锹、砍刀朝着对方车辆一顿乱砸,宋某不顾一方司机哀求匆忙离开了现场,并说“这是械斗,与我无关!”司机以宋某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将交警队告上法庭。交警队辩称,宋某不是正式交警人员,且不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岗位,交警队对原告的损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公务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公务员法》第三条:公务员的义务、权利和管理,适用本法。

法律对公务员中的领导成员的产生、任免、监督以及法官、检察官等的义务、权利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主笔提示]公务员的范围问题,在这次立法过程中争论最多。最终通过的《公务员法》根据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明确了确定公务员范围的三个标准,即职能标准、编制标准、经费标准。根据这一标准,原《条例》限定的政府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范围,扩大到同时具备该条规定的所有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民主党派机关中的工作人员。将过去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正式纳入公务员管理范围,有利于保持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性和统一管理。同时,也兼顾了特殊职位的特点,实现了与《法官法》、《检察官法》等特殊法的衔接。

尽管该法扩大了适用范围,但并不包括机关中的工勤人员。在本案中,宋某属于行政机关的临时工作人员,所以并不具备公务员身份。但是,在其对外行使权力时,对“公务员”的三项认定标准不应作僵化理解。为了更好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宋某具备了公务员形式上的标识或要件,并实际上对外行使了国家权力,其行为应视为公务员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交警队承担。

什么人可以担任公务员

[案例]2002年底,因身高不足1.5米,陈某未被某国税局招录。陈某认为,招考公务员设置身高限制是对矮个子人们就业权的侵犯,于是将市人事局、国税局告上法庭。2004年2月,陈某接到了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不予受理”裁定书:“组织招考并按一定要求录用公务员是国家行政机关内部人事管理行为,对此类行为提起的诉讼,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法律规定]《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主笔提示]《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对公务员的任职资格作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处罚过重。省监察厅经复议,维持了原决定。 [法律规定]《公务员法》第十二条: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主笔提示]《条例》和《公务员法》中都专项规定了公务员应履行的义务,这些法律义务必须履行,不能放弃。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是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其中的“保守国家秘密”已被《宪法》列为我国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公务员由于工作需要,接触较多的国家秘密,因而更应该遵守。“工作秘密”是《条例》提出的,被《公务员法》所吸收,是公务员在工作中不能擅自公开的那部分事项。“国家秘密”一旦被泄露,除了要承担行政责任外,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工作秘密”一旦泄露,泄露者要承担行政责任,受到行政处分。本案的汪某私自泄露国家秘密,理应受到行政处分,如果情节严重,还应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公务员考核依法而行

[案例]孔某是某县原二轻局审计监察室副主任,因病于1997年休假一年。在1997年度考核中,孔某被定为不称职等次,单位未将这一结果通知孔某。2000年,孔某发现自己的工资没能正常晋档,经询问人事局才知道了事情原委。因二轻局已被撤销,孔某直接向县人事局仲裁办提出申诉。仲裁办受理该案后,即责成二轻局原负责人召集1997年度考核小组成员及部分参与评议的群众代表组成临时述辩小组。该小组述称,1997年度,部分群众反映孔某在外做生意,影响极坏,加之该同志在1996年度表现很差。所以,40%%的群众投了他不称职票,经考核小组讨论,评定为不称职。考核结束后,怕影响孔某治疗,故没有通知其考核结果。最后,仲裁办作出裁决:1、撤销二轻局的决定;2、孔某不参加1997年度的考核;3、对现已经分流的原负责考核的相关人员作通报批评的处理。

[法律规定]第三十三条: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第三十六条:定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定期考核的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本人。 [主笔提示]《公务员法》将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强调了对考核结果的使用,例如:定期考核“优秀”和“称职”的,可以享受年终奖金,而“基本称职”的,不享受年终奖金;定期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要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当予以辞退。定期考核的结果书面通知公务员本人。本案中,二轻局将孔某列入1997年度的考核对象,违背了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公务员考核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之规定;不通知本人,剥夺了被考核人的申诉权;将1996年的工作表现作为1997年的考核依据,更是有违常理。年度考核是公务员的权利,《公务员法》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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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公务员法考试题库(最全版含案例分析)

了考核程序,可以有效防止考核中的主观臆断、有法不依等现象的出现。(www.61k.com]

公务员不得兼职“赚外快”

[案例]刘某是从事计算机软件设计的一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99年5月其单位被确认为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刘某自1998年以来,在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一直在朋友开的公司中从事计算机软件设计的兼职工作,并领取兼职报酬。2000年6月,单位知道了刘某在外兼职的情况,即找其谈话,晓之利害,刘某口头承认了错误。2002年3月,当地税务部门找到刘某单位要求刘某补交个人所得税,单位发现刘某还在兼职兼薪,于是给了刘某行政降级处分。“公务员利用业余时间就不能兼职吗?何况我供职的是一家事业单位,本人仅是一个技术人员,根本算不上公务员啊!”对此处分,刘某有些想不通。 [法律规定]《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行为:(十四)

第五十六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主笔提示]《公务员法》专列“惩戒”一章,列举了公务员的16类禁止行为并沿袭了原《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处分种类。公务员有着与一般公民不同的法律关系及法律地位,有着“公民”与“公务员”的双重身份,因此,国家对公务员提出了一些特殊的较之其他公民更严格的要求。行政监察监督是对公务员的监督,行政监察机关通过主动调查和接受行政相对人的申诉、控告、检举,发现违法违纪行为,并通过直接处分或建议相关主管行政机关处分违法违纪的公务员,以纠正公务员队伍中的违法、腐败现象,保障整个行政系统的廉正、勤政。如果公务员的违法行为属于刑事违法,则将超出行政监察机关监督的限制,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本案中,王某受贿数量较小,属于行政违法,根据其违法违纪情节,对其给予撤职处分是适当的。 公务员的任职回避

[案例]国务院某部部长张某的秘书小王与张部长的二女儿登记结婚。此前,王秘书在向部机关人事部门递交领取结婚登记介绍申请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主笔提示]各国一般都不允许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兼其他工作,尤其不允许在营利性单位兼职。比如,日本《国家公务员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职员不得兼任商业、工业、金融业等以营利为目的的私营企业公司和其他团体的负责人、顾问或评议员,也不得自办营利性企业。”该条第二款作了更严格的规定:“职员离职后两年内,不得在营利性企业中应允或担任与国家机关有密切关系的职务。”我国的《公务员法》吸收了以往制度规定的合理成分,对公务员兼职作出新的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对该条规定,应从两个方面进行把握:一是对公务员在机关内兼职没有作出限制。主要是考虑,目前党政机关之间交叉兼职的做法是允许和必要的,如市长兼任市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这是根据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作出的制度安排。二是对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作出适当限制。首先,公务员不得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其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在机关外兼职,比如兼任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某些职务,但必须要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规定可以兼职,是工作上的需要;规定必须经有关机关批准,是对这种兼职进行严格规范和管理,避免过多过滥;规定公务员兼职不得兼薪,则是出于廉政方面的考虑。在处理兼职问题上,应当综合考虑以上各个因素,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事。

本案中,刘某所在单位于1999年5月即被确认为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其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都应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自然包括刘某这样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的职务类别包括专业技术类,因此,在单位实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后,刘某就应当停止兼职兼薪,单位给刘某的处分是正确的。 专章规定公务员惩戒制度

[案例]某市电力局局长王某利用电力局独家供电经营的特点,以权谋私。1999年1月至10月,某企业在该市销售产品有求于电力局,王某先后接受该企业总经理齐某800元港币。2000年6月王某在解决某单位用电问题时,公开要求该单位为其子女提供就业机会。此外,他还经常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并有嫖娼、赌博行为。2002年4月,经群众举报,该市监察局对王某的违法行为及其相关事实进行调查。经调查取证,监察局认为王某已经违反了有关行政管理法规,其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2002年8月18日,市监察局正式立案,对王某任电力局局长以来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对此,王某并不以为然,不但无视监察局的合法传唤,还利用各种关系对监察局办案人员施加压力,一度使办案无法正常开展下去。在市人大代表以及社会各界的强烈要求下,撤销了王某电力局局长职务。 [法律规定]《公务员法》第五十五条: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的同时,也递交了一份要求调离该部到其他部门的申请书。

[法律规定]第六十八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质特殊,需要变通执行任职回避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第六十九条:公务员担任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务的,应当实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十条:公务员执行公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二)涉及与本人有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第七十一条:公务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公务员回避。其他人员可以向机关提供公务员需要回避的情况。机关根据公务员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经审查后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主笔提示]亲属关系在我国的社会制度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在政治领域中的影响尤为显著。建国后,由于种种原因相当长的时间内未能建立起回避制度,这给人事管理造成了消极影响。任职回避是公务员回避制度的重要内容,指公务员之间存在法定限制的亲属关系者,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领导关系的职务,其目的是通过限制互为亲属关系的人员在一个单位或部门任职,为公务员廉洁奉公创造条件。本案王秘书与张部长二女儿结婚后,他与张部长构成了近姻亲关系(配偶的父母),属于应回避的亲属关系之一。因为秘书工作的特殊性,张部长与王秘书之间存在着一定的领导关系,故也视为一种任职回避。 引咎辞职强化从严治政

[案例]2003年12月23日,重庆开县发生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井喷特大事故,事故夺走243人的生命。国务院调查组最后认定这是一起责任事故,而违章操作是导致井喷失控的直接原因,有关领导干部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马富才引咎辞职。

2004年2月5日,北京市密云县在举办迎春灯展过程中,由于领导和管理责任不落实,导致云虹桥上人员拥挤、踩踏,造成37人死亡、37人受伤的重大责任事故。密云县委副书记、密云县县长张文,作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北京市委同意张文引咎辞去县长职务,同时免去其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密云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同意张文辞去密云县县长职务。

2005年11月6日,河北省邢台县尚汪庄石膏矿区发生特别重大坍塌事故,造成33人死亡,4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高达774万元。后经调查表明,这起特别重大矿难是由于违规生产、越界开采、滥挖乱采形成大面积未经处理的采空区,同时采空区地表又存有严重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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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造成的。(www.61k.com)如此重大的事故隐患,邢台县有关部门却从未下达一份执法文书。12月10日,邢台县委副书记、县长田德荣申请辞去县委副书记、县长职务,该县主管副县长、邢台市安监局长、主管副局长均提出引咎辞职,均获批准。

[法律规定]第八十二条: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

干部“能下”问题和公务员队伍“能出”问题的解决。本案中,章某身为人民警察,不应收取当事人任何名目的费用,不能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能违背法定程序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违背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的规定。章某虽因公致残但未丧失工作能力,不适用“不得辞退”的规定,因此,县人事部门的处理是正确的。 提前离岗不同于退休

[案例]李某1967年参加工作,系中央国家某机关的公务员,在1998年进行的机构改革中,根据工龄满三十年可以提前离岗的精神,于1998年10月选择了提前离岗,但没有办理退休手续。2000年8月,所在机关发现李某在离岗前有受贿3000元的违纪行为。该机关根据人事部人办函[2002]14号和人函[2001]27号文件规定,给予李 [主笔提示]2001年6月间,深圳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规定“领导干部因个人决策失误或工作过错,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引咎辞职”。2003年11月20日,四川省委组织部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引咎辞职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领导干部必须自行引咎辞职的几种情况。中共中央于去年4月批准实施《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详细区分了“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和“引咎辞职”。《公务员法》将党内文件转变为具有了更广泛约束力的国家法律,从而将责任政府的概念得以深化。

按以前惯例,一个官员的行为有过失或不当,但是没有触犯刑律,也没有违反党纪政纪,往往难以追究其责任,“引咎辞职”制度填补了这个空缺。

民主法治制度下的政府,乃是一种责任政府。民众或政府设立一个官职的目的,乃是为了履行政府的某些职能。因此,如果官员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责任,他就该让出自己的职位给更合适的人选。引咎辞职是让出职位的一种“比较体面的方式”,它更多地类似于一种官员职业伦理的戒律,是对官员提出的一种道义性要求。因此,引咎辞职制度能否顺畅地运转,更多地取决于官员们的职业伦理水准,也即取决于是否有一个健康的“官场文化”。它要求官员们有自己的体面和尊严,不会因为贪恋权力而赖在官位上。它也要求有一个良好的舆论空间,使得任何未能履行好自己职责的官员无地自容,上司也无法庇护失职的下属。如果这项制度不再仅仅限于安全事故领域,并成为行政运行的一个常态和惯例,则可称其为责任政府真正走向成熟的标志。 完善辞职辞退制度

[案例]章某系某县公安干警。1998年3月,章某在值勤中拦截一辆无证摩托车,回所途中受伤,章某以要车主陈某支付医药费为由收取200元现金,之后多次找陈某索要余下的医药费300元,影响恶劣,经教育批评,仍不思改正。1998年4月在办理身份证期间,章某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并将超标准收取的2520元现金截留手中。1998年5月,章某在办理某水库鲜鱼被盗案时收取罚款200元据为己有。1999年,经县政府同意,县人事局发文辞退章某。章某不服,认为自己受有工伤并按有关规定落实了伤残待遇,不应辞退。市人事局根据人事部《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维持了原辞退决定。

[法律规定]第八十三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第八十四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形。 [主笔提示]《公务员法》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的辞职辞退制度,对辞职辞退的基本原则、具体情形、适用条件、基本程序等作了系统的规范,新增了辞退公务员的限制性规定,促进了领导某行政撤职处分。

[法律规定]第八十八条:公务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一)工作年限满三十年的;(二)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满二十年的;(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主笔提示]是否应给予李某行政处分,首先应解决的问题是,确认李某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前是否仍属于公务员。《公务员法》第88条对公务员自愿提前退休的条件和程序作出了规定,即公务员自愿退休除了要具备工作年限的要求外,还必须经过任免机关批准,二者缺一不可。因此,李某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前仍属于在职公务员,对这些人员的行政处分应按照在职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办理,因此,现在看来,李某所在单位对李某的行政撤职处分仍是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

不服行政处分如何救济

[案例]胡某是公安局的民警,王某是胡某的朋友。王某因与邻居郑某存在矛盾,便请胡某去教训一下郑某。胡某到郑某家以公安民警的身份对郑某进行盘问,郑某要求胡某出示证件,胡某不予理睬。二人遂扭打起来,经鉴定,郑某被打成轻微伤。县公安局对胡某作出了处理:行政拘留10天,同时给予降级处分。胡某不服,向该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县人民政府经过依法审查,受理了胡某就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所提出的复议申请,而没有受理胡某就县公安局对其作出的行政降级处分所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法律规定]《公务员法》第九十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未按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 [主笔提示]《公务员法》对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作了一系列的规定,其中申诉、控告程序是一个重要方面。《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对机关作出的人事处理决定,认为存在错误,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作出人事处理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属于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还可以依据《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向行政监察机关提出申诉。公务员认为机关及其领导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级机关或有关专门机关提出控告。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都是由行政主体作出的一种单方面的行政行为。前者是一种外部行政法律制裁行为,后者是一种内部行政法律制裁行为。因二者性质不同,法律给予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渠道也不尽相同。行政处罚给予相对人两种法律救济手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而行政处分则没有法定救济手段,相对人只能依据法定隶属关系向内部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因此,在该案中,胡某的两个申请一个得到受理,而另一个没有得到受理。 严格人事争议仲裁程序

[案例]何某原为某市物资局干部,于1985年12月离休。次年,何某所在单位改制为物资公司,单位性质由行政机关改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993年10月,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工资制度改革,按自收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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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单位的标准为何某增加了离休费。(www.61k.com]1994年县乡机构改革,物资公司改制为企业,但离退休人员仍执行原事业单位的离退休费标准。1996年3月,物资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而宣告破产,何某被分流安置,由市属某企业管理,仍按原标准领取离休费。 1997年底,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根据人事部、财政部的规定增加了离休费,但何某所在企业不同意为其增加离退休费,何某为此向人事争议仲裁办提出申诉。该企业认为,何某分流到企业后,应执行企业的离退休费标准,不应执行人事部、财政部的规定。市人事仲裁办接到申诉后,迅速组织人员对何某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作出了“由该企业为何某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标准增加离休费”的裁决,随后耐心细致地向企业领导解释了有关政策规定,并督促其及时为何某办理了增加离退休费手续。

[法律规定]第一百条第1、2款国家建立人事争议仲裁制度。领导不应该给他降职。因此向人事局提出申诉。人事局不予受理。人事局处理正确吗? 判断:正确

理由:因为副调研员与副处长是相同级别的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因此不算降职。因此不属于申诉范

4、某市体改委公务员老张因参与赌博被处以记过行政处分,半年后,国家体改委系统撤销,因此老张被分配到市计划与发展委员会工作,由于他已经改正错误,计委同时也撤销了他的行政处分。市计委的处理正确吗? 判断:错误

理由:其一,受到行政处分后表现良好不再犯新错误的,应该解除行政处分,而非撤销;

人事争议仲裁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争议双方的合法权益。

[主笔提示]人事争议仲裁是现代人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的代表、聘用机关的代表、聘任制公务员的代表以及法律专家组成。从机构组成成分看,它具有准司法的性质,这是人事争议仲裁程序与申诉控告程序的显著区别。人事争议仲裁受理的案件范围是:(一)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二)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任合同或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仲裁的其他人事争议。

聘任制公务员与所在机关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人事争议,《公务员法》规定了较为详细的申请仲裁程序,即“自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裁决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将人事争议仲裁程序与司法救济渠道相衔接,最终用法治手段解决人事争议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结果,对于保障个人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某县某局2006年为了 严格公务员管理制度,引进优质人才,录用3名新公务员,其中一名MPA毕业生安排在该局副局长职位,提升了该局的领导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年度考核中,有15%的同志评定为优秀,年底奖励一个月基本工资;绝大部分同志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再奖励;这样做法正确吗?为什么? 题中有3处错误 第一处:“录用3名新公务员,其中一名MPA毕业生安排在该局副局长职位”——公务员录用只能是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而副局长是领导职务,不能在考核录用环节录用。 第二处:“绝大部分同志考核结果为合格”——年度考核的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种。没有“合格”这种等次。

第三处:“绝大部分同志考核结果为合格,不再奖励”——考核为称职等次以上的都应该奖励一个月基本工资。

2.某县公安局公务员丁某2005年10月23日被辞退,并从11月起停发工资及一切福利待遇,但是直到2006年10月6日才收到辞退处理通知书。丁某于2006年10月7日向县人事局提出申诉。人事局认为丁某应当在被处理后

30天提出申诉,现在已经超过申诉期限不予受理。人事局处理正确吗?

判断:错误 理由:国家公务员提出申诉的期限是从接到人事处理通知书之日起算30日内,而非受到处理之日起算。丁某06年10月6日接到辞退通知书,10月7日提出申诉,没有超过期限。

3.海关老李本来担任秘书处副处长职务,后来领导认为他学历和专业知识都不能胜任这个职位的工作,因此把他调到办公室担任副调研员。老李认为自己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工作30年没犯过错误,

其二,受到记过处分的,解除期限至少是1年,而题中的半年是不够的。

5.王某系某报社记者,被单位无故停发3个月工资,王某认为是单位领导对他的打击报复,遂向市监察局提出控告,监察局决定不予受理。监察局的决定是否正确? 判断:正确

理由:因为国家公务员控告的申请人应该是国家公务员。王某是报社员工,不是国家公务员。

2.某县县委向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发出免去一位同志的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和任命另一位同志担任该职务的通知。在县人大常委会还没有讨论这两位同志的任免事项时,县政府就发出了任命拟免去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的同志为县农委委员的通知,县委一位负责同志也找拟任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的同志谈话,让他离职就任。对于这种不按法定程序任命干部的作法,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向县委提出了意见。县委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进行讨论。随后,县委与县政府分别撤销了原来发出的通知。

问:县委和县政府违反了宪法和法律的哪些有关规定?

【答案要点】

我国《宪法》有关条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决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对县乡镇企业局局长职务的任免应由县人大常委会履行法定手续。县委和县政府违反了上述宪法规定,因而是非法的、无效的任免,应予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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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债权法司法考试案例分析真题

案例分析题

1 某中学为更新学校的电教设备在开学前与某品牌电脑代理商签订了购买30台电脑的合 同,双方约定了电脑的品牌、型号及价格等,并约定合同签订后10天内交货付款。(www.61k.com)合同签订后第8天,该品牌电脑生产商为促销将该型号电脑每台降价200元,该校得知后要求代理商按新价格结算,代理商以货是先订的为由不同意降价,并于合同签订后第9日送货到学校,学校拒收。

请回答:

(1)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的条件是什么?

(2)学校的降价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3)针对学校拒收,代理商可以向法院提出什么诉讼请求?

答:(1)条件。①变更前合同合法有效;②当事人对变更合同协商一致;③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④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明确。(2)无法律依据。合同标的物的价格是当事人根据市场状况协商确定的,若变更依法应当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单方无权变更。(3)可以要求。①继续履行合同;②赔偿逾期收钱付款造成的损失;③学校承担诉讼费。

2.2008年1月12日,李某向张某借款10万元,双方签订了抵押借款协议,协议约定李某将自己的一处房屋作为抵押物,还约定了其他事项,其中约定2009年1月12日,李某连本带息一次性还清借款。为了简化手续,未办理登记。借款期满后,张某多次向李某催还借款,但李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2009年3月15日,李某将作为抵押的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张某得知后,诉至法院,请求法院撤销李某与第三人的买卖合同,并依抵押合同的约定将房屋判归张某。

请回答:

(1)张某是否就房屋享有合法的抵押权?为什么?

(2)李某与第三人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3)张某是否就卖房屋价款有优先受让权,为什么?

(4)法院对该案会如何判决?

答(1)不享有。因为房屋是不动产,房屋作为抵押物属于必须进行登记的范围,所以未登记抵押权未设立(或未成立)。(2)买卖合同有效。因为符合有效合同的要件。(3)没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因为抵押权未设立(或未成立)。(4)李某与张某的债务关系成立,李某向张某偿还10万元的借款本息,驳回张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3 .甲公司与乙工厂洽商成立一个新公司,双方草签了合同,甲公司要将合同带回本部加盖公章,临行前,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乙工厂须先征用土地并培训职工后甲公司方能在合同上签字盖章。乙工厂出资500万元征用土地并培训职工,工作接近完成时甲公司提出因市场行情变化,无力出资设立新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乙工厂遂起诉到人民法院。 请回答:

(1)甲公司与乙工厂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甲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乙工厂能否要求甲公司赔偿500万元的损失?为什么?

答(1)合同未成立。因甲公司未在合同上签字和加盖公章。(2)甲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为甲公司要求终止与乙工厂的合作是一种违反先合同义务的行为,责任发生在双方订立合同的过程之中。(3)甲公司应当赔偿乙工厂损失(或乙工厂可以要求甲公司赔偿损失)。因为乙工厂的损失属于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信赖利益的损失。甲公司因缔约过失致对方损失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 .李四与王五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李四从王五处购买价值10万元的货物,为付货款,李四开具了一张票面金额为10万元的汇票交付王五。汇票承兑后,王五将汇票背书转让给赵

债权法 债权法司法考试案例分析真题

六,在赵六将汇票背书转让给孙三时,孙三要求赵六提供保证,赵六请王五(前背书人)在票据上保证后,将汇票背书转让给黄二,黄二请求付款人付款时,发现付款人逃匿。(www.61k.com] 请回答:

(1)该汇票上的保证是否有效?为什么?

(2)黄二可向哪些人行使什么权利?

(3)若李四与王五签订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李四是否可以以此作为对抗其他人(除王五外)的抗辩事由?为什么?

答(1)无效,因王五是汇票的债务人,不能为保证人。(2)黄二可向赵六、孙三、王五、李四行使追索权。(3)不能作为对抗其他人的抗辩事由,因票据具有无因性,基础关系与票据关系分离。 5 .2008年1月5日,张三与某化肥厂签订了一份标的为50吨化肥的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某化肥厂视生产情况在1年内交货,张三预付化肥款10万元,张三依约预付了化肥款。2008年3月正是化肥旺销季,张三前往化肥厂提货,但厂方称无货且履行期未到,后多次协商未果。由于化肥销售季节性强,张三提出解除合同,要求厂方退还10万元的预付款,厂方以无资金为由不退。2008年6月15日,张三发现化肥厂已于2008年5月15日无偿向关联企业转让财产,并放弃对甲企业于2008年4月15日到期的债权。

请回答:

(1)合同约定的履行期是否明确,该合同应如何履行?(4分)

(2)对化肥厂无偿转让财产的行为,张三可以行使什么权利,在什么时间内行使该权利?(4分)

(3)对化肥厂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张三可以行使什么权利?该权利行使的范围多大?

(4分) 答(1)不明确。债权人(或张三)可随时要求债务人(或化肥厂)履行。债务人(化肥厂)也可以随时履行。(2)张三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自债权人(张三)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2008年6月15日前行使)。(3)张三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行使的范围以债权人(张三)的债权为限。即10万元。

6 .甲、乙、丙、丁四家国有企业和戊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本为800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5000万元人民币。2007年10月1日,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形如下:

该公司共有董事7人,有5人亲自出席。列席本次董事会的监事A向会议提交另一名因故不能到会的董事出具的代为行使表决权的委托书,该委托书委托A代为行使本次董事会的表决权。

2007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作出如下决议:(1)更换两名监事:一是由甲企业的代表杨某代替乙企业的代表韩某出任该公司监事;二是公司职工代表曹某代替公司职工代表赵某;(2)为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决定发行公司债券500万元人民币。

请回答:

(1)在董事会会议中A能否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为什么?(3分)

债权法 债权法司法考试案例分析真题

(2)股东大会会议决定更换监事是否合法?为什么?(5分)

(3)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净资产额是否符合法定要求?为什么?(3分)

答(1)A不能接受委托代为行使表决权,因为当董事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的,只可以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www.61k.com](2)股东大会会议做出的由甲企业杨某代替乙企业韩某的决议负荷公司法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股东大会会议做出的公司职工曹某代替赵某的决议不符合公司法规定,根据公司法规定,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民主形式选举产生。(3)公司的净资产额负荷法律规定。根据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即可发行公司债券。

、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第40小题10分,第41小题13分,共23分)

7.甲公司于2006年3月1日给乙公司发电报称:“现有玉米50吨,每吨1000元,如贵方需要,望于接到电报之日起1周内回复为盼。”3月1日乙公司接到电报,3月3日给甲公司复电称:“接受贵方条件,但望以每吨800元成交。”

回答下列问题:

⑴甲乙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⑵若乙收到电报后于3月10日才复电甲公司称:“完全接受贵方条件。”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为什么?

⑶若乙收到电报未回复,直接于3月3日到甲公司所在地要求付款提货,而甲公司已将这50吨玉米卖给了丙公司,甲公司是否需对乙公司承担责任?为什么?答(1)甲乙之间合同关系不成立。因为乙公司的答复已改变了甲公司要约中的实质性条款,属于新要约。(2)甲乙之间合同关系不成立。因为乙公司的答复时间超过了甲公司要约的有效期,属于新要约。

(3)乙公司完全可以在要约有效期内前去付款提货,以实际行为与甲公司建立合同关系。甲公司在要约有效期内将玉米卖给他人,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乙公司以实际行为做出承诺时,甲公司因无法履行其义务,应向乙公司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8.A公司长期拖欠供电公司电费累计已达300万元,供电公司经调查了解到,A公司因管理不善,严重亏损,并且负债累累,遂于2005年10月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经审查后认为,A公司符合破产条件,便依法宣告其破产,清算组的报告提供如下情况:①A公司总资产为2000万元。②A公司现负债2600万元,其中,应付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320万元,欠供电公司300万,甲厂800万元,乙厂900万元,应付税款280万元。③在A公司的固定资产中有一处房产已于2003年6月向某银行借款时用于抵押,它们变现价值为100万元,与银行贷款额本息基本可以相抵。④在A公司的资产中,土地使用权属于国家专有财产,其评估价格为900万元。清算组根据国家有关安置破产企业职工的政策,将其全部用于安置A公司职工。⑤A公司的破产费用为150万元。

根据A公司的清算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⑴A公司的破产财产是多少,写明计算过程。

⑵A公司的破产财产应按什么顺序清偿债务?

⑶可供破产债权人分配的财产有多少?

⑷供电公司能得到多少偿付?

答41、(1)A公司的破产财产为2000万元-100万(已抵押房产)-900万元(土地使用权作价用于安置职工)=1000万;(2)顺序:①支付破产清算费用;②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③支付所欠税款;④清偿公司债务。(3)可供破产债权人分配的财产为1000万元-150万元-320万元-280万元=250万元。(4)供电公司可获得:300万元×=37.5万元

债权法 债权法司法考试案例分析真题

9.张三为了支付B公司多次讨要的欠款,于是假冒A公司开出了一张以某银行为付款人,B公司为收款人,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www.61k.com)B公司因支付李四货款背书转让给李四,李四在与王五的买卖合同中欲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王五,但王五要求李四提供保证方可接受。于是李四找B公司作保证人,B公司同意并在票据上写明保证人、被保证人及保证日期。王五接受汇票后将票据金额改成25万元,背书转让给赵三以支付欠赵三25万元的款项。赵三持票向付款人某银行提示承兑,被银行拒绝。

请回答下列问题:

(1)赵三作为持票人被拒绝承兑后应如何实现自己的权利?若向王五主张权利,王五承担

20万元还是25万元的责任?

(2)B公司是否可以为保证人?为什么?

(3)若B公司偿付了后手的请求金额,是否能通过对张三行使票据权利以实现自己的权利,

为什么?

(4)A公司是否承担票据责任,为什么?

答:(1)行使追索权,王五承担25万元的责任。(2)B公司不可为保证人,保证人应为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或B公司为票据债务人,不能为保证人)(3)不能,张三不是票据的行为人(或张三的名字未在票据上出现),不承担票据法上的责任。(4)不承担。A公司不是票据行为人(或虽然A公司的名称在票据上出现,但不是A公司所为,不承担票据法上的责任。

10.2007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电传称:有B牌春茶叶1000斤,每斤200元,如贵公司需要请在2007年3月10日前回电。2007年3月6日乙公司回复:接受贵公司的条件,但请贵公司附产地证明书。

请回答下列问题:

(1)甲乙之间是否存在合同关系?为什么?

(2)若合同履行中甲想变更茶叶数量,是否可以?甲应当如何处理?

(3)若在履行合同中,甲将交付新茶叶的义务转给丙,甲应当如何处理?

(4)若甲交付了新茶叶,但乙不付款,而此时甲发现乙对丙享有25万已到期的债权,甲可以行使何种权利实现其债权?该权利行使的金额是多少?

答:(1)存在合同关系。因所附条件是非实质变更,甲未表示反对。。(2)一定条件下可以。甲应该与乙协商,签订变更协议。(3)甲应当与第三人丙达成协议,通知债权人乙并经乙同意。(4)甲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乙对丙的债务,该代位权行使的金额为20万元。

11. 2005年5月5日甲公司给乙公司发电称:“本公司有一批特定货物出售,每吨价款2000元,如同意购买请速回电与本公司联系以便进一步协商。”乙接电后回电:“愿意购买100吨,总价200000元,请在2005年5月30日前回电。”但甲到了2005年7月10日才回电称:“由于该货物发生市场价格上涨的不可抗力,不能以原价卖出,本公司在2005年6月已以高于原价的价格将货物卖给了他人。”乙认为甲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为筹集货款而支付的10000元费用损失。

问题:

(1)甲给乙的第一次发电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3分)

(2)乙给甲的回电属于什么行为,为什么?(3分)

(3)甲第二次给乙回电所称的不可抗力是否成立,为什么?(2分)

(4)甲是否承担违约责任,为什么?(2分)

(5)甲是否承担其他责任?若承担应承担哪方面的责任?(3分)

答; 甲给乙的第一次发电属于要约引诱,因为一个有效地要约必须要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而甲

债权法 债权法司法考试案例分析真题

并没有明确表达订立合同的意图。(www.61k.com](2)乙给甲的回电属于要约,因为乙的回电内容确定、完整,而且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3)甲第二次交给乙的回电所称的不可抗力不成立,市场价格的变动是商人应当能够预见的,而不是不可预见的。(4)甲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为甲未在乙规定的时间做出承诺,要约已经失效。(5)甲应当承担其他责任,主要承担的责任是缔约过失责任。

12 .某汽车修理店是由张、王、李三人共同出资的一家合伙企业,三人总投资人民币10万元,出资比例为2∶1∶1,合伙协议约定,无论盈亏,均按出资比例分担。该修理店依法登记成立后,开始经营良好,后来在一次修车时维修人员不慎失火,导致所修汽车损失10万元。 问题:

(1)如果该企业因此解散,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还债前还应支付哪些费用?(4分)

(2)如果企业财产不足以赔偿车损,合伙人内部应如何分担?(2分)

(3)合伙企业的债务与合伙人的债务并存,同时要求偿付时,应如何确定偿付顺序?(4分)

答(1)①合伙企业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②合伙企业所欠税款。(2)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合伙人应按出资比例分担。(3)①根据双重优先原则,合伙企业的财产优先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②合伙人个人的财产优先清偿个人的债务。③清偿完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应当按比例分配给合伙人。④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在清偿完个人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当用来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

四 : 司法考试案例题做题技巧

        司法考试案例题做题技巧:

  第一,司考案例题应“审题”。

  很多考生都普遍认为第四卷时间不够用,原因有三,一是题干太长,有的题干长达数百字;二是法律关系、事实关系错综复杂;三是论述题的增加。这种情形下,审题一定要有目的性,先看问题,然后根据问题来阅读题干,这样可以省去题干中很多不必要事实的干扰,节省时间。二是根据部门法的考试特点来审题,比如刑法案例主要集中于考查三方面:“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犯罪,为什么构成该罪。因此审题可以带着这三个问题来筛选有关的素材。

  第二,先“析题”后动笔。

  一般而言,案例分析中所交代的信息都是有用的,有的从正面提供解答线索,有的从反面提供干扰信息,因此对任何一个有法律意义的信息都不能放过。有些考生读完题后就匆匆动笔,贸然作答,显然不对。司法考试中出现综合性大案例分析的可能性不大,一般都是若干小问题,每个问题之间或层层递进,也有的属于大杂烩。如果考生答完前面题目后才发现后面的题目与前面的答案相矛盾,这时容易慌乱,造成心理压力,浪费时间,影响卷面整洁,直接导致失分。析题要从哪些方面着手呢?

  首先,确定案例内容涉及的知识点。以刑法为例,考查的内容从大方面来说不外乎以下几点:

  1、总论,包括:犯罪故意与过失、意外事件的认定;相对刑事责任年龄者应当负责任的范围;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犯罪停止形态中彼此的认定与区分;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共同犯罪的认定;刑罚运用中的累犯、自首并罚;罪数形态。

  2、各论,包括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这些都是基本的考察内容,案例分析原则上都会涉及这些犯罪。

  其次,清楚题型,抓重点。仍以刑法为例,案例分析题目的提问方式包括:

  1、是否构成犯罪。

  2、构成何罪。

  3、对犯罪人如何处理。

  4、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属于何种犯罪形态,如何处罚。对第一种类型的题目,要紧紧抓住犯罪构成,从犯罪主体、主观方面、客体、客观方面全面分析。只有完全符合了这四个构成要件,才可以确定行为人构成了犯罪。第二种类型需要考生根据不同罪名的犯罪构成,找到他们之间相区别的根本标准。法|律教育网整理 对于第三种情况,我们一般要考虑行为人是否属于累犯、自首、有无缓刑、假释等特殊的刑罚适用情形。应当注意,无论对于哪种类型的问题,我们都必须抓住重点,紧紧围绕所提问题,就处理的合法性、事实根据作出充分的论述,给出具体的方案、结果和法律理论依据。

  最后,全面考虑问题,理清思路。我们不可能希望某一道案理分析题只是考察总则或分则某一个知识点。这种题目考的就是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处理实际案件的能力。因此,面对任何一个案例分析题,我们应该树立全局观念。即对待一个行为、一个罪名不能仅仅凭借对法条和某个概念的简单记忆来应付。另外在答题时要考虑每一个案例所涉及的概念或法规、司法解释,将这些明确地串连组织起来。

  第三,“答题”。

  考取高分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组织答案,二是法言法语。

  “组织答案”需注意并非多多益善。一来考试时间不允许,二来会使得阅卷人厌烦。案例分析题一般采点给分,因此对任何一个问题的解答应力求全面简明。我们总结了三个部分,一为结论,针对问题直接作答,简洁明了,千万不能答非所问。第二要列出法条或原理,案例分析考查考生对法律的实际运用能力,每题都是根据法条或原理编出来的,所以法律教|育网提醒考生在解答案例题时,一定要分析出这个题背后的法条或原理时什么,当然对法条的回答不需要一字不差列出原文,只要答出基本意思即可。第三部分是分析说理,把法条或原理分析,说明,结合案例的实际情况,反衬前面的结论。

  答题时一定要用法律的语言解答。考试中常常出现这样一种情况,考生把道理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就是得不到高分,因为判卷人不能判断出这个考生到底懂不懂法律。任何一个人,只要面对问题都会有自己的判断,不懂法也可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尤其是民法本来就源于生活,对民法问题的判断往往根据生活常情就能做出。但懂法的人就可以说出“法话”来,比如不安抗辩权、侵权责任等,只有你说出来,阅卷人才能把你与普通人区别开。

  第四,“查题”。这部分依具体情况而定。

本文标题:司法考试案例分析题-高级会计师考试试题【案例分析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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