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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算师考试科目-精算师考试:学科委员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7-10-07 所属栏目:预算员考试科目

一 : 精算师考试:学科委员会制度

学科委员会制度
1997年5月13日颁布
目的
第一条
制定学科委员会规章(以下简称“学委会规章”)的目的是在学科常规第四条的指导下主持学科委员会(以下简称“学委会”)的体制建设、基本职责的履行,以及其它关于学委会的必要事务。
体制
第二条
学委会应由五个成员组成,而且每个成员都应为日本精算学会(以下简称“学会”)会员。 
学委会的五个成员中应有一个担任学委会主席。 
学委会主席应当主持学会的日常工作并代表学会。 

任期
第三条
学委会委员的任期为两年,最多可再连任两届。 
如果在学委会委员任期结束之时还有未决的案件,那么委员的任期将被延长至审议并结案以后。 
下一任学委会成员的任期将在他(她)的上一任任期结束时开始。 

会议
第四条
当收到控告人针对学会某会员的控诉,或者在接到上诉理事会退回学委会要求重审的案件时,学委会主席应当迅速召集学委会全体会议。 
在会议召开时学委会参会人员必须达到法定人数。 
学委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得到大多数委员的支持。当出现平局的时候,主席负责作决定。 

职责
第五条
学委会的职责有以下几条:
(1)接受针对学会某会员的控诉。
(2)对控诉存档,仔细审议并做出判决。
(3)在上诉理事会指导下对退回要求重审的案件的原始判决进行确认或者修正。
(4)处理在规章中规定的其他学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5)处理任何其它由董事会会议决定的属于学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事实调查和控告审议
第六条
学委会应当在对被控诉的案件经详细调查以后做出公正的判决。 
必要时,学委会应当组织起由学会会员或其他成员组成的特遣调查工作组,负责调查与控诉相关的事实真相。 

判决
第七条
关于控诉,学委会应当作出以下决定中的一种:
(1)驳回控诉
(2)按照学会管理条例第11.2条,对被控诉人进行惩罚。

再检查审议
第八条
当再审议的判决返回到上诉理事会时,学委会可以要求特遣调查工作组在必要时进行更深一步的调查,重新审议先前的决定,确认或者修改原始判决。
调查权利
第九条
学委会和特遣调查工作组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对与案件相关人员(以下简称“相关人”)的背景、答复,和递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质问。
解释机会
第十条
学委会和强制调查任务小组应当在对案件认真调查的前提下给予相关人足够的机会解释或者递交抗辩材料。 
在遵守上述条款的前提下,相关人可由学委会提前任命的看守人员进行询问调查。 

通知
第十一条
当判决作出后,学委会主席应当立即以规定的书面形式向学会董事会、答辩人及控诉人发出通知。
利益
第十二条
任何跟被控诉的案件有利益关系的学委会成员,在学委会讨论本案件时应当回避。
保密责任
第十三条
任何学委会或者特遣调查工作组的人员在涉入学委会或特别调查任务中,并得到机密信息时,除非有特殊理由上报,否则不允许公开或利用这些机密信息。对已从这些单位退休的人员以上要求同样成立。
驱逐干扰
第十四条
在判决的时候,学委会有权驱逐干扰上述条款实现的委员离开会议。在这种情况发生时,学委会主席应当迅速向学会主席汇报这种事件处理情况及事件发生的原因。
诉讼不公开
第十五条
学委会会议记录不应对公众公示。 
学委会会议时不允许旁听。 

二 : 2015年精算师考试科目

考试体系简介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是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由中国精算师协会负责组织实施的考试。
现行的中国精算师考试体系分为准精算师和精算师两个层级,均采用笔试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

(www.61k.com](一)准精算师考试科目
准精算师级别考试由 8 个考试科目组成,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二)精算师考试科目
精算师级别考试目前分为寿险和非寿险两个方向,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4 小时。考生可自主选择参加寿险或非寿险方向考试。具体科目如下:


附件:2015年春季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考试手册

附件: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新旧考试体系转换规则

附件: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与国外考试体系的抵免规则

三 : 国际精算师考试更改考试科目

目前,在国内有12个国际精算师资格考试中心,每年进行2次考试。

从2000年开始,国际精算师资格考试由原来的22个科目合并为9个,这9个科目分别是:精算学的数理基础、利息理论,经济学和财务学、寿险精算模型、精算建模理论、基本精算原理的应用、财务学和投资学、应用模型、高级专业化精算实务(分个人人寿、健康和团体人寿、监督管理、退休金、财务、投资6个方向)、精算专业进修。  

四 : 中国精算师资格考试:准精算师04科目指导

 

04寿险精算数学

考试时间:4小时

考试形式:客观判断题

考试内容和要求:

考生应掌握生命表、纯保费(趸缴、均衡)、责任准备金(均衡、修正)、总保费、多元生命函数、多元风险模型等主要内容。能够熟练运用精算现值的概念以及平衡原理计算纯保费、年金和责任准备金。理解纯保费与总保费的影响因素的差别。对于多元生命函数和多元风险模型,能够熟练运用精算现值的概念以及平衡原理计算纯保费和年金。初步了解养老金计划的精算方法。

a. 生存分布和生命表(分数比例约为10%)

1. 各种生存分布及其特征,例如:密度函数、死亡力和矩

2. 剩余寿命变量 的矩

3. 生命表的结构及其度量指标,如

4. 关于分数年龄的假设

b. 趸缴纯保费(分数比例约为20%)

1. 精算现值

2. 离散型与连续型的各种寿险模型及其纯保费的计算

3. 现值变量的方差

4. 在死亡均匀假设下离散型与连续型纯保费的关系

5. 离散型与连续型的各种生存年金模型及其纯保费的计算

6. 现值随机变量的方差

7. 特殊的两种生存年金

a. 完全期末年金

b. 比例期初年金

8. 寿险与生存年金纯保费的递推关系

9. 寿险纯保费与生存年金纯保费的关系

c. 均衡纯保费(分数比例约为20%)

1. 平衡原理

2. 各种寿险模型(完全离散、完全连续、半连续、每年缴 次)的年缴纯保费

3. 亏损变量的方差

4. 特殊的两种寿险模型

a. 保费可部分返还的寿险(对应的纯保费称为比例保费)

b. 累积增额受益的寿险

5. 均衡纯保费与趸缴纯保费间的一些基本关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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