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阅读

困难职工帮扶系统-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登录入口

发布时间:2017-08-29 所属栏目:全国工会帮扶管理系统

一 :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登录入口

导语: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网址是什么?yjbys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了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登录入口,现在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欢迎点击登录!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登录入口>>>点击进入

困难职工帮扶系统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登录入口

改制企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关于制定原国有改制企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办法的通知》(楚工字〔2012〕11号)和大姚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姚县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原国有改制企业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2〕98号)文件精神,切实履行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能,关心改制企业困难职工,帮助缓解职工的生产生活困难,按照“思想上扶志,经营上扶技,生活上扶困”的原则,积极构建帮扶困难职工的长效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经县总工会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www.61k.com”

一、帮扶原则

1、坚持扶危济困、救急济难的原则。对家庭生活困难、因大病、意外危害造成的临时困难以及子女濒临失、辍学等的原国有企业改制困难职工予以帮扶。

2、坚持因困施助、分档帮扶的原则。建立健全困难职工动态化管理档案,根据本地、本单位困难职工群体的数量、分布、成因及困难程度,制定帮扶措施,确定帮扶标准。

3、坚持定期帮扶和临时(及时)救助相结合的原则。对职工发生的临时性、突发性灾害,本着快捷帮扶的原则,及时调查和救助。

4、坚持与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的原则。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管理规范”的要求,对符合享受就业、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等其它民生政策的困难职工,要优先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出现临时性困难的,工会再给予救助。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单位工会要制定帮扶办法,公开帮扶条件和标准,建立监督制度,完善资金发放审批程序, 做到账账、账款、账物相符。

二、帮扶条件

主要对原国有改制企业和县属改制事业单位,以及县办改制企业的困难职工开展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教育和法律援助等方面帮扶。

1、生活困难救助。夫妻双方均未就业或一方没有就业,基本生活困难,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后仍出现特殊困难的家庭,根据生活困难程度实施救助。

2、意外灾害救助。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根据受灾程度和困难程度实施救助。

3、医疗救助。家庭成员发生患大、危、重病(包括癌症、尿毒症、血液病、严重心脏病、瘫痪等疑难杂症),又未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范围的困难职工,或年医疗费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家庭当年全部收入50%的,按照个人承担医疗费用比例给予不同程度的救助。

4、就学救助。凡持有低保证,有申请助学愿望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确因生活困难,子女面临失学辍学的可予以救助;或对当年考入大专院校的职工子女,因经济收入偏低供学困难的职工家庭,按困难程度一次性给予救助。

5、法律援助。主要针对职工因劳动经济等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援助的困难职工家庭,经本人提出申请,可为其提供代理律师和法律方面的援助,并为其提供一定的用于律师代理仲裁和代理诉讼费用。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困难帮扶所需证件。按相关要求提供。

2、办理程序。

(1)帮扶救助对象向本单位工会或社区、村(居)委会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并按相应的救助项目附上相关材料。

(2)单位工会或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审查核实,按照属地帮扶的原则,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县困难职工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心)。

(3)县帮扶领导小组进行审查核实,确定帮扶等次和救助金额。

(4)通知申报单位工会或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公示,无异议者给予帮扶救助。

(5)向困难职工发放帮扶救助资金。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登录入口

二 :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登录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登录官网在哪里?网址是多少?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了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登录入口,欢迎大家使用!

点击进入: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登录

困难职工帮扶系统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登录

银川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救助标准

为规范帮扶救助工作,提高帮扶工作水平和工作实效,充分发挥职工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救助标准。

(www.61k.com”

对符合困难职工(农民工)认定标准的各类帮扶救助,原则上一年内只能救助一次。自治区总工会开展的项目性救助活动可另行确定救助标准,但原则上不超过同类别救助标准的最高限额。

一、生活救助

1、经核实符合困难职工条件(以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并录入“全国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软件管理系统”为准),申请生活救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一次性给予800元——1200元的救助。

2、因天灾人祸(火灾、水灾、意外伤害、意外事故等)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致使生活难以为继的,一次性救助最多不超过3000元。

3、外地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到帮扶中心上访求助者,确因经济困难,难以回家或果腹者,经本人申请,可给予50元—500元的救助。

二、医疗救助

职工及家庭主要成员患病住院或死亡,自付医疗费用过大造成生活特别困难,一个年度(初次申请的以往年度可以累计计算)医疗费在5万元(含)以内的给予不超过3000元救助;医疗费在5万元—10万元(含)的给予不超过5000元救助;医疗费在10万元—15万元(含)的给予不超过8000元救助;医疗费在15万元—20万元(含)的给予不超过10000元救助;医疗费在20万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2000元救助。以上医疗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的6%。

三、助学救助

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考入三本以上院校,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交纳学费(政策性收费),金秋助学活动期间,凡是考入二本以上院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符合救助条件者,不分区内外院校,原则上一次性救助最多不超过5000元;学期中间(含往届)提出助学申请的,符合救助条件者,一次性救助最多不超过3000元;考入三本(不含)以下院校、军队(武警)院校、艺术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教育均不在助学救助范围。

四、法律援助

银川市总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对上访的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实行免费法律援助,对生活确实困难,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职工、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按照国家法律援助相关法规政策,可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办案补贴,符合建档标准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可参照生活救助的标准予以救助。

五、职业培训

根据自治区总工会规定,开展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的职业培训工作,不得超过下拨自治区财政配套专项帮扶资金总额的30%,使用对象为已经建立正式档案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自治区财政配套专项帮扶资金用于开展职业培训工作要通过政府集中采购程序进行公开招标,选择有资质的培训学校并签订合同,培训价格按照培训工种和当地培训市场价确定。通过技能培训考试和鉴定,获得初级劳动等级证书不低于85%,就业率不低于90%。不得使用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开展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帮扶救助工作,乡镇(街道)、产业、直属基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站不得使用帮扶资金开展技能培训。

六、职业介绍

职工服务中心同时下设创业带动就业服务中心,负责为就业困难的失业人员、农民工、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不产生费用。

以上《银川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原银川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标准即行废止。

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登录

三 : 全国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

全国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的网址是多少呢?为了帮助有需要的各位,小编特此准备了全国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入口,欢迎大家使用!

点击进入:全国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

全国工会帮扶中心 全国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

关于芜湖市工会实施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实现更加精准的帮扶服务全市职工,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徽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脱困解困工作实施办法》和各级关于帮扶资金管理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www.61k.com)

第一条 帮扶救助对象

(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二)家庭人均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三)因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四)我市市级以上困难劳动模范及其家庭成员(按三级劳模定补、困补等标准体系进行申报救助)。

困难农民工应符合(一)至(三)款所规定条件且加入工会组织(原则上为已建工会单位的农民工)。

第二条 帮扶救助条件和标准

(一)生活救助

1、救助条件

(1)职工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

(2)职工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患各种疾病住院或需长期治疗的,因本年度住院、慢病长期治疗及大重疾病化疗等后续治疗支付巨额医疗费用,致家庭实际收入低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

(3)职工家庭因遭遇水灾、火灾、家庭被盗、重大交通事故等非人为或不可抗力的突发意外灾害,造成家庭直接经济损失达20000元以上,或导致严重伤残,在扣除各种赔偿、保险、救助等资金后,职工个人实际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

2、救助标准

(1)因低收入、因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申请救助的在职、下岗失业职工、因病退职职工、农民工家庭一般视情给予临时生活救助1000元。

(2)因意外灾害致贫的在职及下岗失业职工、农民工家庭经认定可视情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临时救助。

(二)大病救助

1、救助条件

因患恶性肿瘤(含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脑中风、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严重心脏病、重症肝炎及其并发症、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晚期血吸虫病、重症精神病、内脏器官移植及其抗排异治疗、急性坏死性胰腺炎、肝硬化失代偿期、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疾病及其它医疗费用支出特别高(个人负担5万元以上)的疑难杂症,经医保报销及各类社会救助后,当年度自付医疗费用仍较大导致家庭实际收入与我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边缘户相当的。

2、救助标准

(1)低保及低保边缘户(在市低保当年度标准上上浮50%,确定为低保边缘户)职工家庭治疗大重疾病的,申请大病救助,救助标准为其经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社会救助后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实际负担部分的20%,最高救助10000元。

(2)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低保标准的职工家庭治疗大重疾病的,申请大病救助,救助标准为经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各类社会救助后,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实际负担医疗费超过家庭当年实际可支配收入部分(可支配收入指家庭当年总收入-共同生活的家庭人口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12个月)按20%给予救助,最高救助10000元。

第三条 帮扶救助工作程序

(一)申请

申请各项救助可通过市政府“一站通”平台和市三级工会帮扶站点进行申报。开通“一站通”服务的县区均需通过网上流程进行申报、审批;暂未开通的单位通过申报职工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社区的工会职工帮扶站点进行申报;企业在职职工也可通过企业进行申请,由企业工会向所在县区职工服务(帮扶)中心进行联系,市级直属企事业单位职工可直接向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进行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申请报告;

2、农民工需出示与用人单位有关的劳动关系证明;下岗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

3、本人身份证及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如因特殊情况暂时无法提供需出具公安机关相应证明);

4、证明家庭收入的工资卡(近三个月打卡记录)、低保领取证(有当年领取记录的)等,其它相关工资收入证明需提供连续三个月工资单或单位工资发放银行卡打卡记录,无收入者等需提供社区一级盖章的收入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上需注明:“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相关字样;

5、家庭遭受意外灾害定损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照片,公安、消防等开具的各类证明)及其它经济损失证明;

6、申请生活救助、大病救助的困难职工需出示病历诊断书(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存)、医药费单据(个人自付医药费原件、民政等各类社会救助后的复印件;凡在国内实行赠药的靶向药品或其他药品,以该赠药方案规定的应由个人自费购买药品费用作为合规费用的上限;非医保结算单据按正规疗程或处方用量按照50%标准核定个人自付部分);

7、申请助学救助,需在提供家庭困难情况资料基础上还需提供学籍证明、当年度高考分数及大学录取通知书等,在读大中专阶段类的需出示学籍、学费等相关证明;

8、职工本人工会会员卡或是有效银行卡复印件。

(二)救助金的审批发放

1、经市县区工会职工服务(帮扶)中心审核后报同级总工会审核。原则上,各县区总工会负责本地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的审核和资金发放,并按报账制的要求报市总工会审批;市区大病救助和生活救助由各区(总)工会负责审核和资金发放,金秋助学由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进行汇总、审核和资金发放。

2、各县区开展的各类困难职工救助需及时报市总工会审批;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本级接受的日常救助对象,需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讨论审定后,报分管主席和主管主席审批。所有资金的审批、发放必须做到“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卡发放”。所有受助职工档案无论是网上网下受理,均需同步录入全总“困难职工帮扶系统”和芜湖市职工服务网困难职工数据库。

3、县区政府配套、社会资助帮扶救助资金的审批。根据芜湖市政府关于社会救助办法等相关规定,可参照本办法规定的救助标准提出意见,报县区工会主席审批。

4、资金发放。帮扶资金使用应采取非现金支付形式,用于困难职工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助学的,2016年起全部通过银行卡(存折)发放;服务(帮扶)中心应及时将帮扶项目、金额、次数和具体时间通知困难职工家庭,并将银行对账单存档备查。救助资金原则上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5、申请生活救助、大病救助、助学救助和特别救助的,原则上在一个年度内,每个救助项目只能享受一次,不得重复救助;申请大病救助的职工当年去世,可在结清医疗费用后,由其配偶或直系亲属携带申报材料、死亡证明等在三个月内按程序申报;特殊救助为一次性救助。市总工会根据每年度帮扶资金使用情况,适时对各类救助标准进行调整。

各单位有申请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的员工请填写附件的困难职工档案、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两份表格,并于11月21日之前把电子版表格和文件要求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至工会史梦洁处,工会汇总后统一提交至市总工会。此申请可以和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双节送温暖活动同时一并进行申请。

全国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

本文标题:困难职工帮扶系统-工会困难职工帮扶系统登录入口
本文地址: http://www.61k.com/1066123.html

61阅读| 精彩专题|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苏ICP备130363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