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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学院录取分数线-2015年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录取分数线

发布时间:2017-07-30 所属栏目:嘉兴学院录取分数线

一 : 2015年湘潭大学兴湘学院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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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2014年嘉兴学院高考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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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单介绍

2014年嘉兴学院高考录取分数线_嘉兴学院录取分数线

嘉兴学院是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和嘉兴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此后平湖师范学校[www.61k.com]、嘉兴卫生学校、浙江会计学校和嘉兴市粮食干部学校等四校相继并入。原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创校于1914年。

学校办学所在地嘉兴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江南文化发源地,也是中国共产党的诞生地,地处东...查看全部>>

三 : 2014年嘉兴学院录取分数线(二本)

2014年浙江省高考分数线

浙江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一本录取分数线已公布,文科一本621分,较去年提高2分;理科一本597分,较去年降低20分。文科二本485分,理科二本420分。8月2日晚,公布文理科第三批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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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嘉兴学院录取分数线请留意本站更新

嘉兴学院是2000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和嘉兴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的普通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原浙江经济高等专科学校创建于1914年,此后百年间数易校址,相继在宁波鄞县、杭州建德办学,上世纪80年代后期迁址浙江嘉兴。新中国成立以来学校管理体制几度调整,曾先后隶属于国家重工业部、冶金部、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1998年划归浙江省管理。2000年与嘉兴高等专科学校合并成立嘉兴学院。此后平湖师范学校、嘉兴卫生学校、浙江会计学校和嘉兴市粮食干部学校等四校相继并入。

学校下设15个教学单位,1个直属科研机构;设有51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大学科门类。现有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10个,省新兴特色专业2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嘉兴学院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为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学校是教育部思政理论课教师社会实践研修基地。

嘉兴学院2013年在浙江省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嘉兴学院2013年录取分数线浙江
科类录取专业最低分最高分批次人数本专
文科经济学622625第一批 
理科经济学621648第一批 
文科国际经济与贸易552561第二批 
文科金融学557565第二批 
文科财务管理556564第二批 
文科会计学563570第二批 
文科人力资源管理550557第二批 
文科市场营销550562第二批 
文科工商管理552561第二批 
文科公共事业管理549558第二批 
文科汉语言文学548555第二批 
文科汉语言文学(师范)551567第二批 
文科对外汉语548555第二批 
文科法学552562第二批 
文科英语549558第二批 
文科英语(师范)553559第二批 
文科日语549556第二批 
文科护理学545569第二批 
文科学前教育(师范)548562第二批 
文科小学教育(师范)549562第二批 
文科视觉传达设计(艺术)533541第二批 
文科环境设计(艺术)536546第二批 
文科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533542第二批 
理科国际经济与贸易537554第二批 
理科金融学545564第二批 
理科财务管理545557第二批 
理科会计学552572第二批 
理科人力资源管理537552第二批 
理科市场营销535551第二批 
理科工商管理540551第二批 
理科公共事业管理533541第二批 
理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528540第二批 
理科应用统计学530546第二批 
理科数学与应用数学530547第二批 
理科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536551第二批 
理科信息与计算科学528536第二批 
理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33544第二批 
理科法学534545第二批 
理科英语536555第二批 
理科英语(师范)540562第二批 
理科日语529541第二批 
理科临床医学545578第二批 
理科护理学531544第二批 
理科药学534555第二批 
理科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532553第二批 
理科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532553第二批 
理科测控技术与仪器528548第二批 
理科电子信息工程529543第二批 
理科工业工程531538第二批 
理科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502548第二批 
理科化学工程与工艺528560第二批 
理科生物工程529543第二批 
理科环境工程528540第二批 
理科应用化学528545第二批 
理科制药工程528547第二批 
理科高分子材料与工程530542第二批 
理科纺织工程529536第二批 
理科轻化工程528537第二批 
理科非织造材料与工程531532第二批 
理科建筑学534548第二批 
理科土木工程539566第二批 
理科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528544第二批 
理科工程管理530546第二批 
理科服装设计与工程529541第二批 
理科工业设计530547第二批 
理科网络工程526547第二批 
文科商务英语360404第二批 
文科应用日语279374第二批 
文科会计(国际会计)372418第二批 
文科文秘(涉外秘书)275387第二批 
文科物流管理358378第二批 
文科电脑艺术设计(视觉艺术设计方向和服装艺术设计方向)296319第二批 
理科电脑艺术设计(视觉艺术设计方向和服装艺术设计方向)279316第二批 
理科商务英语360404第二批 
理科应用日语328377第二批 
理科会计(国际会计)352385第二批 
理科物流管理334346第二批 

四 : 2016年嘉兴学院录取分数线

嘉兴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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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2016年嘉兴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和代码:嘉兴学院,10354。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嘉兴学院。

第八条办学地点:越秀校区地处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梁林校区地处浙江省嘉兴市嘉杭路118号,平湖校区地处浙江省平湖市宏建路888号。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就业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监察处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批次

第十二条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根据社会和经济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求情况,结合我校自身的实际,以生源质量为先导,兼顾地区平衡等原则,确定生源计划的编制。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学校各专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招生。

第十四条学校对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采取“1+3”模式。学生在完成一年的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进行专业分流,正式进入确定后的专业学习,具体实施办法详见相关专业分流的实施方案。

第十五条嘉兴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安排在第二批提前录取。具体计划和专业详见《嘉兴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五章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当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原则上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05%,具体比例视各省(市、自治区)情况而定。

第十六条学校录取的新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七条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按满分150分制计算,部分本(专)科专业对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一)英语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105分(含)以上;

(二)汉语国际教育和日语专业原则上要求100分(含)以上;

(三)艺术类专业(含平湖校区专科)原则上要求60分(含)以上。

第十九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在第一学校志愿(平行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考生,非第一学校志愿(征求志愿)的考生只能录取到本校前一志愿录取后未满额的专业。

江苏省考生录取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为准,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第二十一条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原则: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一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与第二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1分,对未能满足所填专业志愿的进档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一)浙江省生源、第一批次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在体检不受限的情况下,理科高考成绩高出第一批次分数线20分(含),文科高考成绩高出第一批次分数线10分(含)的,确保其录取在填报的第一个专业志愿中。

浙江省生源、第二批次一志愿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在填足不相同的三个专业志愿,且在体检不受限的情况下,理科高考成绩高出我校投档分数线20分(含),文科高考成绩高出我校投档分15分(含)的,确保其录取在填报的前三个专业志愿中。

(二)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具体参见《嘉兴学院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第二十三条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按照《嘉兴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六章入学复查及收费

第二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科学费:艺术类专业为9000元/生?年,工科类(不含应用化学、工业工程、工程管理、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医学类(不含临床医学)专业为5500元/生?年,其他(不含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专业为4800元/生?年。其中工科类中的应用化学、工业工程、工程管理三个专业为4800元/生?年,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三个专业为6325元/生?年;医学类中的临床医学专业为6325元/生?年;其他专业中的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三个专业为5520元/生?年。

按专业大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大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分专业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二)专科学费:艺术类专业为9000元/生?年,其它专科专业为4800元/生?年。

(三)住宿费:学校根据当年在浙江省物价部门备案的收费标准收费。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招生信息网址

招生咨询电话:0573-****0000

传真:0573-****2036

QQ咨询号码:248810354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56号

邮编:314001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嘉兴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6年嘉兴学院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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